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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01 09:13
一、开题报告主要内容
1.拟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拟研究的意义: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因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性的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群体数量不断增加,但实践中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这一庞大群体的权益频频受到侵害,并且没有相关法律和制度对其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因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必须得到重视。研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具有实践和理论两方面的意义:从实践方面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权益保护措施可以改变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可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侵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还可以改变法律及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从而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做到有效保护和全面保护。提出关于立法和制度的建议对修改立法和完善制度具有参考性,以便预防和减少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纠纷从而稳定互联网金融市场;从理论方面看,有助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主体得到重视,对其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水平的提升,为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支撑,为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提供新思路。  
拟研究的目的: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调查分析,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下消费者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完善互联网金融下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措施,为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王曙光,张春霞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金融创新》一文中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在消费者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各方面保护力度十分不足。他们建议我国成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来负责处理消费者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纠纷问题。
陈金磊的《网络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及其法律规范》和王东光的《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制》均从第三方支付的基础理论入手进行分析。陈金磊认为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过程复杂,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利用这种信息技术和业务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当消费者在发生支付资金的损失或纠纷时,又会遇到诸如电子证据认定、网上合同效力、网络交易责任承担、网络纠纷诉讼管辖、诉讼程序等各种法律问题。
针对不断出现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绝大部分学者试图通过立法、监管、征信等传统解决方式来应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黄震却在《互联网金融软法治理的思考》中提出了“互联网金融领域正是软法治理的理想试验田”的全新想法。他认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新规则,不应当在发展之初就由国家命令化管理,而是应当等待自生秩序的形成。
    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在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时时常运用到软法治理的手段,且国外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代表性的国外研究成果是Ronald J.Mann 于 2003 年所著的《互联网支付中介的监管》(Regulating the Internet payment Intermediaries)主要研究了以网络支付公司为代表的新型网络支付方式发展带来的法律政策问题。
    在金融监管理论方面,英国经济学家Michael Tayfor 提出了Twin-peaks理论,也就是在金融监领域非常著名的“双峰”理论。他认为金融监管应具备两大核心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必须实施审慎监管,一方面旨在形成稳健的金融运行环境和稳定的金融体系,另一方面旨在预防金融市场崩馈以及一些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第二个核心要素是保护消费者权利,这一要素要求金融监管需要围绕金融消费者权益展开,使其享有公平待遇并减少被欺诈的可能,必须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3. 重点、难点及解决的思路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理论概述
(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特点
(3) 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
(4)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基础        
  2、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完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制度
(2)完善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 
(3)加强消费者纠纷排解管理
    (4)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4.论文框架结构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意义及背景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4 论文框架
第二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理论概述
2.1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
2.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特点
2.3 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
2.4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基础
  第三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3.1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四章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完善对策建议
4.1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制度
4.2完善消费者保护监管制度 
4.3加强消费者纠纷排解管理
4.4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5.必须的工作条件
· 需要掌握有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发展现状,同时需要查阅相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举措,再次基础上,提出自己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改善意见。通过在网上浏览期刊网,以及到图书馆借阅相关书籍,有消费的关互联网等方式解决这些问题。
6.工作方案及进度计划
1、2018年11月25---12月23号初论文题目确定,网上选题,导师确定。
2、2018年12月23---2015年1月初论文开题,导师与学生见面,指导学生查找资料、撰写开题任务书和文献综述。
3、2019年3月10日上交文献综述和开题任务书
4、2019年3月10-20日确定毕业论文提纲
5、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6、
2019年6月10日确定论文终稿
7、2019年6月18日上交毕业答辩资料
8、2019年6月底论文答辩
7.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曙光,张春霞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中国模式与金融创新(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2014 年第 1 期)
[2] 王东光——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制(中国商法年刊,金融法制的现代化,2008年)
[3] 陈金磊——网络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及其法律规范(湖南师范大学 2007 年)
[4] 黄震却——互联网金融软法治理的思考(科技与法律,2014年第3期 )
[5]陶震——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
年第 6 期)
[6] 石玉德、尚飞鹏——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对策建议(华北金融,2014年第4期)
[7] 郭丹——金融服务法研究: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173期
[8] 孙警予——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4期) 
[9] 倪纬——网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研究(西南大学2014年) 
[10] 邹伟——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时代金融2014年第26期) 
[11]李沛——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研究(复旦大学 2011 年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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