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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历史视角的新竹平原水利工程开发 与区域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30 11:36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I
1绪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3
1.2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6
1.3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29
1.4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 34
2研究方法的基础理论 36
2.1清代、日据时代土地管理制度 37
2.2清代、日据时代水利管理制度 51
2.3土地、水利经济、公共管理理论分析 61
3竹堑地区土地、水利开发历程 66
3.1清代、日治土地开垦管理组织型态 78
3.2竹堑埔开垦与隆恩圳开发管理 79
3.3竹北开垦与东兴圳、旧港圳开发管理 80
3.4树杞林开垦与竹东圳开发管理 82
3.5九芎林开垦与石碧潭圳、下山圳开发管理 83
4土地、水利区域发展模式 88
4.1清代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88
4.2日治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93
4.3战后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100
5清代、日治、战后区域发展机制 102
5.1清代管理制度的分析 102
5.2日治水利组合的分析 107
5.3战后台湾经济发展与农田水利会政策分析 110
6结论 112
6.1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112
6.2待研究议题讨论 114
致 谢 115
参考文献 116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124
1绪论
清帝国于1683(康熙二十二年)将台湾收归至其版图中,至此台湾从版图之外 被纳入中国版图,编列到福建省的东南边陲地带,清廷开始正式治理台湾,但是, 清政权以中央财政乏力为由,一切措施采取地方下放政策,以消极的态度来治理台 湾。自 1722(康熙六十一年)制定番界即土牛沟,但土牛沟的划定却无法阻止汉垦 民越界侵垦,清代汉移民与原住民区隔的「界线」,导致汉番不断在番界产生冲突, 因此,台湾边疆政策其实是失败的。虽然,清帝国划定的番界,但是,也因为效果 有限,不断地重新划定番界,更使得汉垦民有机会藉由土地拓垦,不断地往内山地 带做移动,成为土地拓垦与国家版图疆域不断扩张的前线,进行土地拓垦的边区聚 落,产生以汉人为主的土地开垦社会①。
清代汉、番界线其作用在于封禁、分治、与隔离彼此间的冲突,台湾边疆设立 沟、线人群区隔作法,清帝国认为可以巩固清政权的势力范围,并限制汉移民开垦 活动,以及调整汉、番关系最后防线,最后逐步建立军民合力的武装防备线。台湾 边陲拓垦区的田园水田化过程,清政权未能有效管理规范边区开垦活动,边陲国家 事务的治理,透过地方官与垦民合作或扩大地方官吏代理权来体现。晚清受到国际 市场的需求,与经济利益的诱因影响,界线以外之番地开放是时局所趋,清政府逐 步展开与边区汉番合作,因此,隔离政策荡然无存,边陲事务管理控制必须依赖汉 番领导势力来合作完成。
清政府早期对台政策是以防患乱源为观点得消极态度,1875(光绪元年)是治台 政策转化的分界点;后期对台措施转为积极建设台湾,力行奖励,开山抚番政策。 汉人移民台湾成功的关键,在于开垦荒埔后,以农业殖民生根台湾,是最重要的课 题。新竹平原在清代有大量移民涌入应始于乾隆年间。在新竹平原开垦,大兴水利 建设,农业产值由粗作转化为以水田为主的深耕细作。生产力大幅提高,使新竹平 原在短期间成为台湾生产稻作之大谷仓。因此,新竹平原成为闽、粤移民渡海来台 ① 赖玉玲,2011,《国家与边区社会的治理:以中北部台湾金广福、广泰成垦号为考察中心(1834-1920)》,台 北: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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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家园的新天地。
新竹平原位于台湾西北部,新竹县市境内,为头前溪、客雅溪与凤山溪三条河 川冲积形成的冲积平原。平原范围涵盖了新竹市、竹北、芎林、竹东、横山等部份 区域,东南北三面丘陵环拱,西面临海,北缘湖口台地和飞凤山丘陵,南缘竹东丘 陵,东西最大长度 17公里,南北最大宽度 7.5 公里。平原地势平缓,为主要的农业 生产区域,也是聚落与工商业的所在。
竹堑①平原(即新竹平原)本是道卡斯平埔族②居住之地,名曰:「竹堑社③」, 竹堑头前溪冲积平原,在台湾开拓历程中,占有重要的角色。清代台湾拓垦由南到 北,水利开发集中在康熙、乾隆、光绪数朝④。而开发的空间,以台湾南部为起点, 再往台湾北部发展,例如:康熙年间的浊水溪、大肚溪;雍正年间的大甲溪、九芎 林溪⑤;乾隆年间的淡水河;嘉庆年间的兰阳溪⑥。因此,可知新竹平原在北台湾为 较早开发的区域,九芎林溪的发展更早于淡水河,故清代贤儒蓝鼎元于《东征集》 ⑦提到:
「竹堑埔其地平坦、膏腴,开辟田畴可得良田数千甲,为台北民生无上之大利; 且地当半线 ⑧ 往来孔道冲要 此处将作县 」。
此文谈及道出新竹平原地理位置重要性,深具开垦价值,于竹堑设县开垦可一
①施添福,1989,〈台湾历史地理札记(二):竹堑,竹堑埔和「鹿场半被流民开」」《台湾风物》39卷4期,
页 80,文中所指的竹堑就是现在的新竹地区。1875(光绪元年),新、淡分治,改淡水厅为新竹县,淡北为 淡水线,新竹县地域管头前溪即新竹平原。
②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北:联经出版社,页 349、369。
③罗烈师,2006,《台湾客家之形成:以竹堑地区为核心的观察》,新竹:国立清华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博士论文, 页 70。
④蔡志展,1998,〈明清台湾水利开发之时空分析一1624〜1894〉《社会科教育研究》台中,国立台中教育大 学,页 25-95。
⑤新竹县文献委员会,1976,《台湾省新竹县志:卷三土地志》,页72。九芎林溪即头前溪九芎林段:本溪源于 五峰、尖石两乡,源于五峰者称上坪溪(本流:,源于尖石者有那罗和嘉乐两溪(支流:,此两溪自尖石会合 后,改称油罗溪,向西流入横山,再进入本乡秀湖、石碧潭一带与上坪溪汇合,是为头前溪。九芎林溪向西 流至菜头寮附近,再分为南北两溪,称九芎林南溪与九芎林北溪。
⑥同注 4。
⑦本论述出自:蓝鼎元, 1722, 《东征集:记竹堑埔》,台湾文献丛刊第12期。台北:台银经济研究室,页87-88。 蓝鼎元阐述的内容受到极高的赞重,如蒋炳钊在《蓝鼎元传》一书提到〈记竹堑埔〉一文:「这篇文章写得 何等之好,既批评了当局的无知又提出垦辟与理『番』的关系,绝好地方,弃为民害,何等惨然;经之营之, 则膏腴千顷,烟火万家,又是何等气象」。蒋炳钊, 1998, 《蓝鼎元传》,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页80。
⑧「半线」,依据-康原, 2008, 《追踪彰化平原》,台中:晨星出版社,页53。古称「半线」的彰化,是平埔族 半线社聚居之地,一度被荷兰人所据,清康熙改隶诸罗,雍正认为其武力可及之地,定要「显彰圣化」,1723 (雍正元年:将「半线」改为「彰化」称之至今。
本万利,番害扰民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之。汉人进入竹堑较具规模的拓垦,始于 1711 (康熙五十年),尔后竹堑社熟番在课饷、劳役的压力下,被迫杜卖大片埔地以度 日,最后全数的耕地落入汉垦户手中,竹堑地区成为汉垦民拓垦、置产的新天地①。
清代初期台湾的土地开垦是在违反禁令下进行,汉人结伴零星小规模的垦荒。
到了中后期有豪杰、镇将、大业户、番地的贌租等方式大量地开垦,西部沿海平原 开垦完成,则向沿山丘陵延伸到社番地保留地,最后以隘垦的方式与内山的生番征 地垦荒。汉人向社番缴纳番大租。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推行各项政务,实行开山抚番 政策,设立抚垦局。积极向内山招垦,并执行台湾田、园清丈政策②。
日据时期1898 年台湾总督府发布:1. 台湾地籍规则;2. 台湾土地调查规则、
办法,来掌握台湾耕地的面积,清查隐田数量,耕地使用状况及大小租户及佃农数 量。改革清政府农政事业,管理租佃关系,增加农地单位产量,减少租佃阶级的剥 销,促进社会发展。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新竹平原的垦拓史,在台湾史开拓之历程中占极重要的角色,头前溪又为本区 最重要的河川。
清代台湾的拓垦由南到北,新竹平原在台湾北部为较早开发的区域,清代贤儒 蓝鼎元于《东征集》提到「竹堑埔当半线、淡水之中间,又为往来孔道冲要。 此 处将作县 则民就垦如归市,立致万家,不召自来,而番害亦不待驱而自息矣」。 此一文中就谈及道出新竹平原地理位置之重要性,竹堑设县开垦可一本万利,头前 溪自古为竹堑最重要的河流,水资源丰富充沛 ,几百年来孕育了竹堑地区农业经 济与社会文化发展。本文研究的范围则界定于新竹平原地区。其理由在于头前溪流 域的开发史,以竹堑港地区为起点,由此平原向内山丘陵区域延伸。因为新竹平原 区域的拓垦,头前溪丰水之利带动了水圳的开发,丰富了经济产物-稻米,使新竹 区域成为新竹平原最具代表性的「米乡瑰宝」。清代、日据、战后时代的新竹地区
①陈秋坤,1992,《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社,页 71。
②彭雨新,1992,《清代土地开垦史》,中国:农业出版社,页 245-252。
3 农业经济产业发达,亦带动新竹地区 人文荟萃之风,崇文教、励人才之举,堪称 是清代、日据、战后时代头前溪区域垦拓地区的农工经济、政治、科技、文教中心。 新竹地区的发展显然与头前溪流域有密切关系,而此关系又是经由人为的水圳开发 连结在一起,因水利开发与地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互动,成为观察并描述 新竹地区历史性发展的重要面向,亦成为本论文研究选题背景。
本论文以清代、日据、战后时代新竹平原拓垦史为焦点,而王世杰、姜胜智、 林先坤、林春秀、刘朝珍家族在新竹平原开垦过程中,最具影响力与贡献最大的象 征意义,在台湾开拓史的研究中,以上五大家族的拓垦历程提及甚少,所以,据此 本文的研究来探讨头前溪流域的开发历程,让新竹地区这块头前溪中、下游开发最 早之地,能够在台湾开拓史中占一席之地,这是本研究所欲达到之目的与创新点。
水利开发与土地开垦在农业经济成效上息息相关,对新竹平原聚落经济发展影 响程度甚巨。因此本研究拟以新竹平原地区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并进,发展聚落经 济为题,依时间序列探讨各时期阶段,新竹地区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的进展历程。 以期对新竹平原的土地、农业、水利、经济、社会、聚落发展、文化、政治互动关 系,有更深入的探讨与发掘之处,亦是本论文选题的重要性意义。
新竹平原在汉人未进入开发前为平埔族游耕、逐鹿狩猎之地,是「熟番」垦猎 维生的保留地。清代新竹平原的土地垦区分为:汉垦区、保留区、隘垦区, 其起源 系林爽文事件之时,竹堑地区的义民军协助官府平定乱事,义民军由客、闽、原三 大族群所组成,清政府为奖励嘉勉平埔族人效忠朝廷,参与林爽文抗乱行动,事件 平定后,福康安大学士奏折乾隆皇帝,下旨设置屯田以示抚绥,拨土牛沟以东之埔 地与近山未开垦埔地以资赡养。1785(乾隆五十年:刘承豪向竹堑社通事什班、土 目斗限比抵等人申请垦批佃垦,如「员山仔溪北犁头山隘边草地壹所…」一文,即 为汉人挺进新竹平原开垦之始。而后有 1788(乾隆五十三年:姜胜智的入垦。如「姜 胜智领导众垦户合力团结,冒险向九芎林、石壁潭、猴洞设隘防番开垦,多年牺牲…」 一文。再者,刘朝珍猴洞垦批如下:
嘉庆十二年麻薯旧社屯卉阿敷骨乃招徕佃首姜胜智,垦户刘阿富、刘引源等备 工本,前往横山、猴洞两处就地垦辟,至嘉庆二十年,生蕃出扰横山、猴洞,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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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去,地方荒芜。垦户刘阿富、刘引源招徕刘朝珍,合凑为四十股,再垦猴洞一 带 。一文。
1816(嘉庆二十年)刘朝珍入垦猴洞、大肚、油罗地区的垦务。以上对刘承豪、 姜胜智、刘朝珍之论述文献,可看出新竹平原清代的土地开垦及水利开发的架构。
以上众多文献及数据显示新竹埔地汉人先民的开垦,受到地形、地物、河川及 自然环境的束缚甚多与原住民争地开垦的阻力干扰,尝尽千辛万苦,以时间、空间、 人力、环境的搏斗完成新竹地区拓垦,奠定今日新竹地区高度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 本研究试图进一步探讨新竹平原之水利建设,在不同阶段的灌溉区域,有不同的水 利社群与其共同信仰文化的组织,因为水利社群与祭祀行为,更为加强聚落间之联 络互动,因此水利、文化相互结合,有共同利益与安定垦民之作用。由此我们可以 了解「水利社群」为满足垦民农作物增产而继续运作的支柱,政治、文化为满足垦 民心灵寄托之需求得以维系的泉源,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有整合垦民群体团结组织的 力量。后续研究的延伸以新竹平原信仰对农业社会聚落价值观的相关性。
1.1.1研究动机
清代新竹平原地开垦活动中,移垦汉人与竹堑社人之间,产生不同生产活动模 式的互动,保留区①番产的形成建构了不同的地域社会。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 九芎林保留区设立屯番社地,形成「番产汉佃」之招佃开垦的新天地。
汉垦民以农业经济带动区域发展,新竹平原土地拓垦,头前溪丰沛水源之利带 动水圳的开发,丰富农业经济产物一「稻米」,使竹堑、东海②、九芎林成为新竹平 原具代表性的「米乡瑰宝③」之地,而其农业发展与头前溪有密切关系,汉人土地 开垦与水圳开发相互链接,水利开发与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公共管理模式的互 动发展 ,成为观察与研究竹堑土地开垦、水利开发管理的重要动机。
①施添福,2001,《清代台湾的地域社会:竹堑地区的历史地理研究》,竹北:新竹县文化局。
②竹北市志编篡委员会,1996,《竹北市志》,新竹:新竹县竹北市公所,页 56、248。
③按《芎林乡志》,《新竹文献会通讯》说法:「上、下山平原盛产稻米是九芎林谷仓,所产稻米质量之优冠于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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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研究目的
土地和水利的开发,是农业发展的两块基石,水利的开发更是提高土地利用价 值与产值,和农业永续经营的重要保证①。由此可知,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之管理 政策,对农业经济的成效上息息相关,在新竹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程度甚 巨。因此,本研究拟以九芎林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以发展地区经济为主题,尝试 依时间序列探讨清代、日据时期之统治者对公共管理执行进展,以期对竹堑的土地、 水利、农业、社会发展互动,提高区域土地经济价值,有更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为 本文选题重要目的。
1.2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马克思学说思想:「亚细亚生产方式」、「土地所有制上的亚细亚制度」,其概念 是联系在「东方专制主义」上,其概要可归纳几个要点:
一、 因应土地条件与气候变化之因素,必须依赖中央极权制度来执行。
二、 亚细亚幅员宽广其管理制度,必需依赖中央极权制度来执行。
三、 东方专制主义下的中央集权,具有指挥大型群众力量的权力,结果在亚 细亚建造出伟大大型的建筑物。亚洲政府的经济功能,即具备建立公共工 程的功能。
四、 亚细亚的农业生产者,他们的地主同时是主权者的国家,地租与课税同 时合并,人民依附在政治、经济层面上,国家就是最大的地主,主权就是 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对私人而言,没有土地私有权,存有私人 共同占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所有者代表公社的个人。亚细亚的形态下,个 人不能成为财产的拥有者,公社就是统一体,成为最高的所有者或为唯一 所有者的资格。地租是剩余价值、剩余劳动的正常形式②。
威特福格尔③认为东方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之重要特征:「水利经济是一种管
①同注4。
②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一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4-35。
③卡尔•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1896年9月6日一1988年5月25日),汉名魏复古,德裔美国历史 学家,汉学家,犹太裔。出生于德国汉诺瓦。他提出的东方专制主义理论,引起了很大争论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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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及真正的政治经济」,以「治水」发展农业环境社会,并发展出「农业管理 性」、「农业官僚性」,如此,农业经济由管理功能及集体官僚构成政治指导下进行, 形成了「东方专制主义」,在东方:「国家强于社会,水利国家防止社会的非政府力 量,使它不能凝聚为打破平衡与控制政治机器的独立实体」,首先立足于经济管理 功能之上的国家,更倾向于限制及吸纳「公民社会」梅洛蒂①认为「亚细亚式社会」 的三大特征:〈一〉没有土地私有制〈二〉以农村公社制度作基础〈三〉以中央集权 为权力中心,建设水利工程及公共工程」 。此三大特征衍生「亚细亚式」的剥削 关系、阶级关系、国家与公民社会关系。还说:「如果没有外来的渗透与依附于资本 主义之生产方式,则「官僚集产主义」将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作为国家 形态来发展,实际上,资本主义与官僚集体主义,是在不同环境中扮演相同管理政 策功能,提供社会生产力的最大发展。马克思强调「土地国有化」、「农业公社自然 经济」。恩格斯提出「管理功能阶级化」的权力集中观点。水利国家是一种「整体 管理性国家」,国家是明显承担经济管理功能而集中权力,这是「亚细亚式」社会, 超越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的最大特征。中国式典型农业占优势的社会,「亚细亚的」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在不同层次占着支配地位。世界的发展是「多线性」的发展, 东方的「水利社会」相异于西方的「封建社会」,西方的工业化带来资本主义,东 方走向工业化型态过程却带来「共产党全权主义」②,是一种比「东方专制主义」 更为专制的「整体全权管理性国家」之「工业专制主义」。所以,威特福格尔的「亚 细亚水利社会」发展为「工业专制社会」,作为「以工业为基础的普遍奴隶制」是 一种最好的阐述③。
中国发展的模式受限于地主经济-「土地私有」即土地商品化,以商品经济扩 及至劳动力,即为劳动力商品化。土地自由买卖,劳力的奴隶制度吸引商人利润与 官僚的收入,故地主为「三位一体」的形态出现,使得中国以「地租剥削」为基础 的农业社会④。
①Umberto Melotti,1981。高铦、徐壮飞、涂光楠译。《马克思与第三世界》北京:商务印书馆。
②Communist Totalitarianism. http://www.afocr.org/communist-totalitarianism
③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 36-61。
④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 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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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统治,是中国生产方式或是亚细亚生产式的关键所在, 土地以被商品化,农民是各种阶级化的成员。这就是封建制度下的领主经济的划分。 马克思认为「东方专制主义」就是「中国封建社会采取中央集权的根本原因,是地 主土地所有制与租佃制度的特点」。共产党领导农民革命成功,执行土地改革取消 地主制,通过农业集体化取消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商品化,确定中国近代发展模式①。
「共产党全权主义」的特征是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是反殖民化运动的典范, 亦是东方亚细亚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吴大琨②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东方一 种超时代和阶级发展的基本模式。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发展因素是过于「官僚主 义」,而其解决之道是加强「民主化」、「法制化」,在阶级结构上必须建立一个东方 式、中国式的阶级社会。毛泽东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是要使「马列主义 理论」和「中国革命理论」问题及策略问题找到观点、立场、方法,是谓「马列主 义中国化的方向」③。
「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中国生产方式」,是中国文化结构的经济基础作用, 恩格斯④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提到一定区域的社会制度,受到两种生 产的制约,一、劳动发展阶段制约;二、家庭发展阶级的制约。在血缘关系社会结 构中,劳动生产率日益发展壮大,私有制和交换、使用他人劳动力时而兴起,阶级 对立而生成新社会份子,日益发展起来,社会制度因而产生了变革,取而代之即组 成国家的新社会,国家的基层单位不是血缘团体,是地区团体。在此社会家庭制度 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与阶级斗争因而发展起来。这种对立、斗争的社会现象, 成为现代生活、社会演绎的一种过程。经济生产的强化走向自主,日益走出两性与 血缘的原始支配。劳动力使财产差别、土地私有制的萌生、阶级分化成为生产力提
①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一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92-128。
②吴大琨(1916年10月一2007年3月),江苏苏州人。中国经济学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1年吴大 琨离开美国经英国等地归国。 1952年任山东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历史系教授。 1954年、1956年先后 当选青岛市第一、二届人大代表。1957 年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吴大 琨多次受到冲击,中共党籍多次得失。1978年,吴大琨恢复了中共党组织生活。吴大琨曾任第三至六届全国 政协委员,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③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一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129-145。
④1820年11月28 日-1895年8月5日,德国哲学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恩格斯是卡尔•马克思的 挚友,被誉为「第二提琴手」,他为马克思创立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大量经济上的支持,在马克思逝世后,帮 助马克思完成了其未完成的《资本论》等著作,并且领导国际工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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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衍生物①。
就生产力发展或人格解放而言,中国的地主制是一种高于封建制度而低于资本 主义的发展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结构特有「后封建」而「前工业化」的形态出现, 中国地主制的直接基础是「土地私有制与商品化」。总体而言,中国剩余劳动产品 的存在基础上,以生活导向的中国文化价值与心态,发展出以消费倾向的「食文化」, 而不像于西方清教徒的文化价值,将剩余劳动有效地转化为原始资本累积。这些因 素是促成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大型生产内部障碍」的原因。所以,后期中国内喊: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以救中国」②。
资本主义传入中国,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土产资本,出现了半资本主义化的过 程。西方输入的社会主义形态,帮助了中国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途径,就是国家承担 起在全民规模上加速推动原始资本积累角色,来克服传统中国私人资本主义难产, 开辟一条属中国方式、非私人资本主义模式工业化大生产之大道。国家将主导高度 分散的劳动力,集中起来转化成民族资本,通过国家推动的土地改革,废除主导中 国历史的地主制,并将分散的农村资金引向工业城市,或将区域农村发展出新的地 方性工业化城市。中国社会主义运动成功,夺取政权后,首先关心与执行的是:民 族主义、国家主义、全权主义、资本积累、加速工业化、土地改革,从经济面来看 「全权国家主义」即是「国家资本主义」③。
中国文化结构的特色是迂回渐进,是妥协中寻求改革的「维新模式」。中国文 化结构三大特征〈一〉血缘脐带保留〈二〉中央国家霸权〈三〉小生产结构。中国 自 1949 后有巨大的变革,此举有不同程度影响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尤其以农村经 济关系、土地关系有紧密的关联。土地私有制地主经济与小农经济混合结构形成家 庭单位。土地私有兼并地权集中,给与中央国家行使集产、均产功能的运作基础。 通由劳动组合形成组织强化的「组织集约」,加强农业生产潜力,并利用集体累积 之力量途径,促成农村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与水利工程,并将剩余的劳动力转化成资 本积累,以启动地方经济及工业化功能。西方的资本主义通由大规模的原始积累,
①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 153-167。
②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 217-221。
③鲁凡之,1987,《东方专制主义论-亚细亚生产模式研究》,页 122-125。
9 走向工业化、社会化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不同的是中国以国家、集体的力量作为主 导,西方世界则以私人、财团的经济来主导,最终两者的目标方向是相同的①。
中国式的马克思主义是以一、实用主义;二、宗教色彩;三、民族道路为主干, 实用主义就是「实事求是」的履行精神,「宗教信仰」是一种动力。「民族道路」使 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派掌握到近世代中国第一主题「救亡之道」的行动。中国式社 会主义在政治上要建立独立、统一主权的民族国家;在经济上要建立工业化、社会 化高生产力的发展社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阶段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经 济原则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需分配」②。
国父 孙中山的水利思想认为:「中国不自开发,货弃于地,犹如珍宝藏于铁 柜,若无钥匙,终亦死藏而已,中国之贫,正坐此痛,倘能用其聪明知识,从事土 地、水利开发,则是人自身之幸,福与子孩之幸福,实法涯矣,改造安乐之世界, 即在乎此」。从此可知中国救贫之道,是以全国之力投注于经济发展。粮食生产关 系国民民生之计,为地方经济发展之骨干,土地开发配合水利发展是农业经济的命 脉。农田水利会组织,是符合国父 孙中山先生的政治哲学,本着经营企业化、管 理科学化的精神,以带动社会繁荣进步。
公共政策的研究领域,许多场域把它归纳在政治科学、公共行政、经济学科的 课表中。所以,研究公共政策可以从不同的视野,营造出不同的场景模式,再将不 同模式串联组合成相关理论,形成一个有系统的主体论述,使公共政策成为一门有 系统结构图像的科学性学科。
美国学者安德森③定义公共政策的特征:公共政策是由公共机关所制定一定模 式在一定时间内所执行的任务行动,是响应一般人民需求的产物;由政府行动引导 完成过程,以服务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研究者认为政策研究领域是崭新的事业, 公共行政、经济学、政治科学、政策科学为其范畴。社会科学家拉斯威尔④将政治
①鲁凡之, 1987,《中国社会主义论》,页229-309。台北:南方丛书出版社。
②鲁凡之,1987,《中国社会主义论》,页5-9,台北:南方丛书出版社。
③Anderson, Charles. 1979. “The Place of Principle in Policy Analysi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73: 711-723.
Anderson, James E. 1974. Public Policy-Making. New York: Praeger.
④Lasswell, Harold. 1936. Who Gets What, When, and How? New York: McGraw 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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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放在政策科学的领域内,政策科学是摄取社会科学、法学及其他学门的元素, 拉斯威尔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政府面对重大的公共建设抉择下所做出的回应。政策科 学就是各种选择去澄清及提供信息、评估选择最后作用的一个学科①。所以,政策 科学就是横跨一些能对解决政府面临之关键问题时,能做出贡献的学科之模式、方 法、技术的呈现。
就整体的架构来看,拉斯威尔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其任务是 将学术性知识与政治性议题、及充满现实性世界问题,相互间串联起来。政策科学 家的任务就是诊断政治体系的疾病,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其含意,建议改进治疗 的方法及评估其后的效果,以改善公众团体民生的利益与福祉。
学者德博拉.史都②认为科学途径来切入公共政策,实际占据很多社会科学家 的注意力的途径,实际上是从一项「非理性及受轻蔑的政治学中拯救公共政策」的 任务③。经济学是具有中心架构概念的社会科学,并为完善发展方法去运作该架构 的核心价值,明显的在此架构下支配了公共行政、政治科学、政策研究。政策研究 的取向我们可以追溯到共同的根源,那就是政策科学。拉斯威尔就是塑造政策科学 为独立研究领域的创始者。
公共政策阶段理论的演变
在公共政策研究领域中,依序提出相关理论的学者有琼斯(Jones)所著的《公 共政策研究入门》,拉斯威尔(Lasswell)的《政策科学预览》,安德森(Anderson) 的《公共政策制定》,布鲁尔与迪理恩的《政策分析基础》,雷普利的《政治科学中 之政策分析》。以上学者专家所提出的理论来分析,拉斯威尔与琼斯非常着重分析 政策制定的过程,琼斯将公共政策决策模式化,整体过程归纳为一套明确的「元素」。 因此,琼斯的政策焦点过程在于「元素」为要件,拉斯威尔的决策过程在于认知「阶 段性」。
①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7.
②Stone, Deborah. 1988. Policy Paradox and Political Reason. Glenview, IL: Scott, Foresman.
③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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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Lester, J. P. & Stewart J. JR. (2000)原著,陈恒钧(2001)译,公共政策:演进
研究途径,台北:学富文化事业有限公司。页 7。
 
以知识的评核,来调整政策阶段性决策,评估已实施的政策成果,并决定如何 调整现今的政策,来符合现存的公共政策需求。综合以上论点,我们可以观察到拉 斯威尔与琼斯将铺陈的阶段,以公共政策概念化为线性阶段又相互连接的决策过 程,其反映出理性主义的观点:问题的呈现;回应及解决的方法;评估方案的作用; 在评估的基础上政策继续的执行。「阶段」、「元素」是政策学者所执行的模式方法。 拉斯威尔、琼斯、安德森所塑造的阶段、元素、模型的研究途径,它们提供了直觉 性、实用性、概念化的组织行公共政策研究手段。
 
表1 政策研究领域
政策研究领域 代表的研究问题 代表的概念架构 方法论途径 与举例 代表的学门
政策与政治 政治促成政策,或政 策促成政治? 政策类型学
阶段是启发 量化与质性分类 (类型学)与分类 学 统计分析 个案研究 政治科学
政策过程 政府为何关注某些问 题而不关注其他的? 政策选项如何形成 的? 政策为何变迁? 有限理性 多样分流 (垃圾桶模型) 间断性均衡
倡议联盟 扩散理论 系统理论 量化研究 政治科学 经济学
政策分析 我们应该做甚么? 存在甚么选项处理一 个特定的问题? 应该挑哪一个政策选 项? 福利经济学/ 功利主义 量化研究 形式/质性研究 成本-利益分析
风险评估 德菲法 政治科学 经济学 公共行政学 特定政策次级领域 (教育、)健康等
政策评估 我们做了甚么事? 一个特定的方案或政 策造成了甚么影响? 计划理论 调查设计架构 量化/质性研究 统计 专家判断 政治科学 经济学 公共行政学 政策评估 特定政策次级领域
政策设计 人们如何理解问题与 政策? 政策如何分配权力? 为何如此? 政策代表谁的价值? 政策如何于社会上建 构特定的团体? 不同的政策故事与观 点有没有共通的基 础? 对话理论 解释学 质性研究 文本分析 政治科学 哲学/理论 社会学
政策制定者与 政策制定制度 由谁做出政策决定? 政策制定者如何决定 做甚么? 他们为何做出如此决 定? 公共选择 渐进主义 形式理论 量化分析 政治科学 经济学 公共行政学
政策执行 政策为何会失败(或 成功)? 政策决定如何转化为 行动? 有限理性 因时制宜 量化分析 质性分析 政治科学 经济学 公共行政学 特定政策次级领域
数据源: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18.
公共政策就是决策研究,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由谁做决策的决定,他们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决定,这些多是公共政策的学者重要之研究问题。赛蒙(Simon) 政策选择著名学者,他在《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础与核心概念,是人不是完全理念 的行动者,而是受限于认知及环境因素的制约,不会在完整的信息下运作,也不会 做成本的利益分析。而是决策的制定者会妥协,适应当时的状况来做决定。易言之, 单独的个人决策者不可能做出高度的理性。所有组织、时间、认知、环境因素的制 约,都阻碍决策者制定完全理性的决定①。政策科学理念基础就是问题导向,也是 公共政策对重大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导向的响应。
公共舆论、社会运动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公共政策的范围广泛,适用于社会各阶层及各种领域中,其分析的角度来看, 可以应用不同的方法与理论去研究、解决不同的政策。所以,政府实施的各种政策 方案,在我们的生活中息息相关,例如今年(2015 年)台湾春季雨量大幅下降,工 业用水吃紧,民生用水限制用量,农业用水大量缺乏,所以,政府机关作一决策, 维持工业产能,牺牲农业,停止农业灌溉用水,引起广大农民的反弹,纷纷号召群 起抗争,以社会运动为手段,向政府的公共决策单位施压。台湾农业经济是长久以 来社会繁荣的主干,如此草率的政策,应加以检讨。在民意反映的压力下,政府政 策作出调整性的让步。首先:一、农业倡导政府奖励休耕,农民可得到休耕补助;
二、由政府辅导转作旱作农业;三、在适当的时机操作人造雨,以增加降雨量;四、 辅导农民学习第二专长技艺。以上政策的调整才获得农民的认同。
公共政策的执行为了价值与利益的分配,使整体社会得到公平、合理、有效的 社会资源分配。所以,公共政策深具导向功能、调整功能、管制功能、分配功能。 在整体要平衡公平、效率、改革、发展、稳定的相互关系。公共政策的决策与分析 是关系着如何进行选择,选择是以价值观为基础,政策分析是政策中的价值观目标, 政策与制度是价值观的产物。所以,整个政策决策的过程是在价值观的影响下所运 作。公共政策的价值观是什么呢?就是全体社会人民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在以人为 本的前提下,维护每个人的尊严、权益、自由、利益,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幸福。
①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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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解决社会问题、公共问题、政策问题所执行的一种决策。公共政策是政 策环境的产物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环境决定、制约政策为主导作用。政策是 改善和塑造环境,具有功能性作用①。
社会公共问题所引起社会关注的焦点,例如:台湾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所引起 社会轩然大波,政府的决策过程,各部门的环节互动,频频出现了差错,使人民对 政府的危机处理手法、态度失去了信心。公部门的蛮横、鸵鸟心态是最主要的因素。 社会问题要引起公众普通的关注及广泛的讨论、分析及实际的解决行动,并提出要 求与希望问题解决。给政府当局压力去解决问题,使社会问题变成为公共问题,进 入公共议程,政府执行政策的决策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公共政策几年来已发展成为一广泛及跨学门科系的研究领域。在此领域的研究 范畴也反映出特征性,在研究的过程中聚焦在政策过程、政策设计、计划评估、特 定的政策议题、政策研究调查。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包括了:议程设定、政策规画、 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的变迁、修改等。拉斯威尔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方案的 目标、价值和实行方案」,安德森认为公共政策就是「处理问题或是相关事务之有 目的活动」。公共政策是被设计出来处理问题的方法,而政府出面执行活动与决策 过程②。
如何成为一位优秀的政策科学家、政策的决策者,政治学权威学者卓尔 Dror 认为必须避具备的条件一、具有历史与比较的观点;二、了解政策制定的真实情况;
三、深入了解社会;四、研究整体与个别的政策议题;五、致力于后设决策过程; 六、建构知识与行为的适当哲学;七、扩展研究途径与经验;八、多元化训练;九、 尊重专业伦理③。
公共政策的政策问题界定是「在某种条件下或情境中,一部分人对现行政策感 到不满,向政府单位提出需求及改善政策,并且寻求救济或补偿」④。先前我们已
①参考王国华博士 ppt数据。
②Lester, J. P. & Stewart J. JR.,2000。陈恒钧译,《公共政策:演进研究途径》,台北:学富文化事业有限
公司。页 5-6。
③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48-51.
④Smith, K. B. & Larimer, C. W. (2009). The Public Policy Theory Primer. New York: Westview Press.
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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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讨论过了公共政策的性质、政策循环、政策研究演进、政策循环阶段,以及几个 实质的政策研究领域。我们理解到知识与元素的发展过程,深知「知识」影响政策 选择的重要程度。政策学者们要更切实际了解公共民生的核心问题点,使其能够规 划出更好、更实际政策,来防治并解决这些公共政策问题。
公共政策之研究包括公共政策过程、政策科学家所采取的方法论、实际领域理 解的面向,在此三个领域中彼此间交互影响着因子,对于改进系统以矫正改进措施 来解决相关公共问题,对未来的规画作更有效的公共决策行为。
政策研究领域透过相关议题的整理搜寻有五大核心问题呈现:一、政府注意什 么问题?为何注意到此议题?二、什么样的政府响应才是最有效的政策操作点? 三、解决方案是如何展生的?四、那此解决方案该如何转化成为行动?五、政策之 决策对那些问题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公共管理学科的兴起,就是对传统官僚体制之公共行政典范进行改进与变革, 企图对未来的公共管理有新的气象、层级的控制、行政效率、政策的执行皆合乎公 共利益,依循着后官僚主义典范,强调预见性、策略性、主管领导、市场取向、顾 客导向管理、结果指向的方向发展。公部门的官僚行政作业,应师法于企业家的管 理精神,旨在改变管理者的角色与组织文化内部,用以提振政府绩效,并参与政治 因素,采取积极、变革的策略观点来执行管理决策。
公共管理为政策擘划未来运作的蓝图①要点:
一、 变革集权式官僚组织,赋予管理者具有实权,并增加其自主性。
二、 组织与成员的努力实绩,依据绩效目标方案进行考核。
三、 人力、技术资源发挥最大作用,以促成成本极小化、产出最大化效率。
四、 在竞争与市场取向、顾客导向的双重驱力下,提高促进整体效率。
五、 确保公共服务质量。
孙中山先生其思想与信仰指出:「东方文化是王道,西方的文化是霸道。」王道 文化是讲「仁义道德」去教化友邦,霸道文化是讲求功利主义去侵略、奴役弱国。 他深信东方的王道文化,必将日益茁壮,取代霸道文化。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的长处
①Golembiewski、孙本初、江岷钦,1999,《公共管理论文精选(I)》,台北:元照岀版公司。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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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用以振兴经济及改良武器,增强国防,用于自卫性保障国家安全。孙中山
先生所述之「仁义道德精神」即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世界大同精神①。 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的思想
国父 孙中山先生毕生追求之实践与思想就是「天下为公」,中国传统的思想 理论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其追求理想社会的具体表现,就是《礼记》〈礼运 大同篇〉所讲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世界大同。孙中山国父思想继承了 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随,孙中山的名著思想精随《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天下 为公、世界大同之理想境界。
儒家思想「天下为公」的精华,融合了中国古代农民起义之平等思想,以及西 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社会主义的平等思想。孙中山先生为全体人民奋斗,奉献 一生,所求的是未来的社会、全体人民,有着平等幸福生活,真正以「民为主」的 理想社会。就是《三民主义》中民有、民治、民享完全的实现。实行《三民主义》 理想的未来社会,有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没有欧美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种种贫 富不均的弊端,及阶级斗争的对抗与社会动荡不安的现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实现〈礼运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呢?孙中山 先生提出《三民主义》明曰:民族、民权、民生。国父认为将三民主义的本质伦理、 民主、科学,灌输于人民之心,而化为人民生活之常识,敦品励行,则「天下为公」 的世界大同境界就可实现。
实行民族主义就是反对、打倒西方帝国主义,民族解放之斗争目标,在于反对 欧、美、日帝国主义,废除牺牲我们民族权力之不平等条约,恢复我国际上自由平 等之地位。实行民权主义就是实行政治革命,民权即人民的政治力量,以人民的「贤、 能」力量,「德、才」的标准,创造出「廉、能」政府,使政府、国家中充满着「主 权归民」的良好愿望。实行民生主义就是实行社会革命,其原则:一、平均地权; 二、节制资本,其方法是:一、消灭封建土地制度;二、限制私人独占性事业,其 独占性皆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以国之力掌控独占性经济命脉,造福社会大众。以上
① Chang, S. H.、Gordon, L. H. D. ,1991,林金源译,《天下为公-孙中山毕生追求的思想和实践》,台 北:中山基金会筹备处。页 19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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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我们得到三民主义的纲领是以「民为本」的基础,引导我们挣脱帝国主义控 制,摆脱封建主义的枷锁,进入具有高度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天下为公」理想 社会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何实践「天下为公」理想社会呢?在政府方面要引发民生 主义所主张的资本经济。社会方面要民族平等、男女平等、端正礼俗,在民主政治 方面要「主权在民」。在资产阶级方面发展文化、教育政策,确实做到「还政于民」 的「廉能政府」。在人民方面要遵循中国固有的礼教思想、伦理道德,个人操守要 廉洁奉公,绝无私利不轨之心。在地方公部门方面晋升人员要「任人唯贤」,上班 期间坚守岗位,遵守单位所有的规定,办好上级领导所交办的任务。近年来习主席 所执行之公部门的改革作风,及社会上所实行之民间风气的改善作为,这一切的措 施皆符合「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中国有许多传统的学说,「天下为公」为其一的绚丽者,我们每位公民多要为 这些传统美德来身体力行,为未来的社会,建构和谐社会的新里程,尤其,公部门 的执政者,更需要弘扬「天下为公」的精神。因为,「天下为公」是孕育民族精神 的精随,是缔造社会文明的基础,塑造民族形象的支柱,创造世界大同的前提,随 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天下为公」不仅是中国传统的美德,更是使中华民 族生生不息,弘扬崇高信念和伟大精神所在,中国要社会安和乐利、和谐富强,以 天下为己任,国与民的生命共同体,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义而忘利,一心为国 强盛,为人民安康乐利而努力不懈的奋斗精神,无私的奉献,心忧天下的「天下为 公」的理想社会精神,正是我们每一位人民勿以忘怀,应当时时挺身力行,勇往迈 进的精神②。
自 20 世纪末期以来,欧美国家公部门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就是公共行政传统 模式支配整个世纪之后,80 年代转换到「管理主义或称新公共管理」;在整个政府 环境系统管理下的官僚理论,被经济理论与市场供需理论所取代,昔日僵硬、层制、 官僚的公共行政,转化成今日具弹性化以市场导向的公共管理政策。而这些转变是
①Chang, S. H.、Gordon, L. H. D., 1991,林金源译,《天下为公一孙中山毕生追求的思想和实践》,台北: 中山基金会筹备处。页3。
②周莉莉、刘桂兰,2013 《,天下为公一孙中山毕生追求的理想和实践》,2013年孙文论坛学术研讨会。页24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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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民间之关系,产生相互信任与互动的新典范,形成了企业型政府。
英国著名管理学者胡德①(Hood, 1991)认为管理主义:
「新公共管理」具有下列核心信念,将焦点放在管理而非政策上,以及放在绩 效评估与效率上;将公共官僚结构分解为许多附属机关,各机关之间根据使用者付 费的基础进行互动;利用准市场(quasi-market)和签约外包(contracting out)的方 式来塑造竞争环境,削减成本;以及一种强调产出目标、限期合约、金钱诱因及自 由空间的管理型态②。
美国学者欧斯本与盖伯乐③(Osborne and Gaebler, 1992)则认为政府需要再造: 企业精神的政府,乃在促进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它们授权公民,将监督政府的 权力从官僚体制转移到小区中,它们将焦点放在产出来衡量各部门的绩效。企业精 神政府是利用目标,将服务对象视为顾客,并提供顾客选择权。层级采取分权措施, 并鼓励参与型管理;偏好市场机制更甚于官僚体制,重视公共服务,重视公、私、 公益部门,来激励各部门采取决策行动,解决所有的问题。
经济成长与社会发展之关系
经济增长的先决要素是市场经济活络化,市场是一种用价格来配置资源的方 式,成功开拓市场的三大问题是:一、信息;二、激励;三、衡量,就是充分应用 分散在市场中的信息善加利用。激励理性的经济人,掌握市场的先机冲高绩效。衡 量价格信号,将不同的物品通过一个共同的尺度衡量,衡量的要素价值,在于市场 一系列的系统机制。市场经济活络,增加国民的财富,促进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 的魅力,在于增进每一个的财富与福利,增加了社会经济,造成个人效用与社会集 体福利,要市场热络与永续经营,就必须鼓励竞争和创新策略④。
台湾经济真正脱胎换骨之关键在于战后时期,台湾从落后的农业社会迈向新兴 工业经济体,一般所说的台湾经验就是「经济奇迹」、「政治奇迹」。经济奇迹所 指的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成功的实例。政治奇迹是指台湾政治改革、媒体开放
①Hood, C. C, 1991, ""A Public Management for all Seas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Vol. 69, pp. 3-9.
②Hughes, O. E., 1999,林钟沂、林文斌译,《公共管理新论》台北:韦伯事业文化岀版社。页2-3。
③Osborne, Dj and T. Gaebler, 1992, Reinventing Government, Addison Wesley, Reading.
④参考王冰博士 ppt教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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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功案例。这些成功宝贵的经验是世界上未开发国家可借镜之处。 美国著名经济学者克拉克①(Clark, 1940)《经济进步的条件》以广集福祉的 概念,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追求人类幸福为归依②。美国学者哈罗德③(Harrod)、 顾志耐④(Kuznet)认为经济增长是指国民所得(GDP)的增加,强调内在自己维 持的成长,一般而言,一系列经济发展的过程称为经济成长。社会学家韦伯⑤(Max Weber )认为西欧国家近代化的特征:一、脫离封建、传统,实现法制,建立市民 社会;二、合理化市场,形成资本市场主义,政治、行政效率化,宗教自由化;三、 确立社会规律化、伦理观,同胞爱、家庭情感的建立。
马克斯认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时,指出利伯维尔场的机制,自由买卖的意识,是 在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时空下所提倡与建立的,涂尔干终身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学。 涂尔干认为合约制或者市场经济的出现,是人类对社会的倚赖和认同,从而发展出 人际关系、道德、法律和文化,而「功利主义」则是「利润」、「财富」的追求。韦 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中提供了一系列的经济增长与社 会发展的概念,如价值、利益各种形态组织、信仰、行使权威模式,为我们提供了 分析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宝库⑥。
台湾所发展的中、小企业经济,其规模与欧美的资本主义之比,微不足道,但 总量的力道是大为可观的。布劳岱⑦所区分的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不同的领域 中,前者的利润比较高。但整体而言,资本主义可引导市场经济的取向与发展,但 总产出和总利润仍以市场经济为高。台湾中小企业经济走向,是被动的跟随市场变 化,快速的调整产品项目与市场需求,如此生产目标才是利润的真正所在。许多场 域台湾企业多作「原厂委托制造(OEM)」,比起自有品牌外销,除厂牌知名度较低 外,其他无论在利润与风险上,都要来的更为有利。综观以上的论述,台湾的经济
①Clark, C. G., 1937, National Income and Its Outlay, London: Macmillan.
②吴永猛、高凯声、黄建森、袁金和、谢明瑞、陈登源,2002,《台湾经济发展》,台北:国立空中大学。页 3-5。
③Harrod, R. (1933)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Nisbet 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④Kuznets, S. ,1935, “National Income”, in Seligman, E. A. and A. Johnson (ed.), 1935,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Vol. 11), New York, NY: The Macmillan Company: 205-224.
⑤高承恕,1988,《理性化与资本主义——韦伯与韦伯以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⑥朱燕华、张维安,2001,《经济与社会:两岸三地社会文化的分析》,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⑦费尔南.布劳岱尔,2007,施康强译,《15-18 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台北:左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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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与社会的发展之型态,已成定型化经济社会。台湾的经济型态是依赖外贸上的 收益,随时配合国际市场的需求与变化,因此,将生产与销售的据点建立在具有弹 性的中小企业结构上。企业经营的规模与型态,可随外在环境的因素改变而作随时 的调整。企业的经营者,亦是拥有者,也是利润的所得者。所以,台湾企业经营方 向可随时弹性调整①,更具市场竞争力。
台湾近年来的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的过程,不管是大型企业,或是中小企业, 在整体的发展过程中,大都依赖着家庭企业的社会性资源,很多企业运作发展上出 现家庭关系的逻辑。家庭企业的运作,产生了情感与利益上的冲突,所以,两者搭 在一起,企业家们很难取舍,这些是家庭企业主所必须克服的课题②。
家庭企业是一种社会资源,其重要性也随着社会资源丰富化而降低,随着世界 地球村时代来临,各种知识与信息可随手取得,人际网络因社会的开放而更加的拓 展朱燕华、张维安(2001)。经济与社会:两岸三地社会文化的分析。台北:生智 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加上企业竞争更加白热化,企业多角化、专业化的经营是未来 的趋势,家庭企业只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不太可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未来台 湾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要以多元化企业型态来挂帅,领导台湾经济迈向国际 化舞台。
马克斯、恩格斯的水利思想
气候与地形条件影响水利建设的形态,土地所有制与国家公共机构的所有制亿 左右水利持续发展的方向。以马克斯、恩格斯所提供的理论依据,水利是建立在自 然观、实践观、历史观、社会观的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人水和谐共存是人类治水的 理想境界。他们两位的水利思想是以「人、水」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内容。超越了资 本主义的资本逻辑,对工业文明的批判与反思,揭示了水利与人、自然、历史、社 会之间的相关性、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
水利建设的兴筑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地景、控制水资源、防范水灾、旱灾的发 生之重大建设。而这些重要工程受限于气候、水系、流域的环境的自然环境与人文
①翟本瑞、陈介英(1995),《台湾社会与经济论集》,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页 201-205。
②朱燕华、张维安,2001,《经济与社会:两岸三地社会文化的分析》,台北:生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页 43-45。
21 社会因素。以上的理论是马克斯与恩格斯所强调各环节的关联性,它们认为东方的 亚细亚生活方式,与独特的地理环境有关,其水利工程之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 的基础。
土地所有制和公共政策影响水利工程建设,马克斯与恩格斯的水利之治水方法 产生了公共行政管理机构,并坚持以唯物主义反映出研究历史形态水利建设。
东方文明大国都是大河文明,幅员辽阔,人民无法产生自愿性的结合,因此, 各国政府的职能是兴修水利,做好水利管理的功能性。这些公共工程之经济职能是 亚洲地区各政府所应执行管理工作。兴水利重管理是农业经济的大型工程,土地取 得更为重要,不可能为私有制度的存在。所以建立在专制政府的事业及大规模治水 工程的官僚体制上,专制主义的经济与社会,在东方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国家政治 活动中,深具重要地位。
人、水和谐是人们治水的理想目标,马克斯、恩格斯的水利生态思想,是从水、 人的辩证关系为主要依据,是对资本主义、资本逻辑的一种超越,亦是对工业文明 的批判与反思,皆是水与人、社会自然、历史相互依存,相互辩证作用关系,为水 利持续性发展,提供了生态学的理论依据。对于反思现代水资源危机,实现人、水 和谐具有指标性意义。马克斯、恩格斯的生态水利思想,将水资源可持续性利用, 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地位,适度调整治水理念,强调水资源的开发、治 理、利用、保护和配置,特别注重维护良好的水文生态系统。以水资源利用性来支 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①。
兴筑水利灌溉渠道成为亚洲农业生产方式的首要条件,因为,渠道灌溉工程浩 大,其公共工程组织机构,必须依赖由「专制政府事业」执行完成。马克斯的观点, 在东方亚洲社会,土地所有权制采取国有制形式,国家、公社的决定性条件和土地 公有制的前提,是依靠集体劳动力的水利工程事业。
台湾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是引用华南沿海原乡之水利开发制度,开埤设圳,建 立各种灌溉工程,使旱园水田化,增加农业经济产值。台湾河川短促,年平均雨量 分配不均,因此设堤排洪位防洪工程重要的工作。雨季涝灾频传,造成农业经济巨
①李映红,2014,《马克斯、恩格斯的生态水利思想》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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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损失。依据清代兴建防洪排涝堤防的工程,皆以溪卵石砌堆而成的土泥堤防, 计有(一)头前溪左岸下公馆段 1877(光绪三年)200 公尺;(二)头前溪右岸上 山段1887(光绪)十三年115公尺;(三)头前溪右岸柯子林段1892(光绪十八年) 36公尺①。在清代台湾的堤防建设总计14处,而竹堑头前溪的防洪工程占了 3处。 由此可知,清政府相当重视头前溪平原的土地开垦、水利开发关注农业生产的经济 价值。尤其以上山段堤防其防护功能为「保护河岸及东兴圳、旧港圳取水口」安全 措施。
自古以来台湾土地即为原住民所有,尔后,殖民者的到来,被其所侵占居住地域日 益缩小,清领之后大陆汉人移民来着日众,他们都以尔诈、利诱、暴力的方法,霸耕侵 占原住民的土地。因此,台湾的土地问题产生若干特征:一、土地所有关系属封建性, 二、与原住民土地有深厚的关系,三、越垦情况严重,导致隐田多。清代土地开垦者 掌握在豪族手中,土地管理制度缺乏明确性,不少土地根本没有缴交纳税义务,此谓隐 田,据说清政府默许隐田现象的存在,是为了奖励开垦,招来移民,故不实行土地量丈。 1885(光绪十一年)刘铭传自行实施资本主义开发台湾,藉以对抗资本主 义列强的野心。他所贯彻的事业有铁路、船政、邮政、电信、商业、理番、土地丈 量调查制度。日据时代总督府在刘铭传未完成的事业前提下,作土地、林野调查,其 土地调查的成果有一、地理环境掌握,获得治安上便利控管,二、整理隐田,公权力介 入,土地收益增加,三、土地所有权制的建立,交易上获得安全,资本家增加土地事业 投资之信心。所以土地调查成为台湾资本化的必要前提与基础工程。台湾的农业者 占台湾总人口数的 58%,大部分耕者为自耕兼佃耕及纯粹佃农,这些农民由于台湾的 资本主义化,乃由封建制度的关系转入资本主义的关系②。
传统上,许多研究显示认为清代朝廷对于台湾的治理主要是采取消极的态度, 由于清代朝廷认为将台湾纳入版图是不得已的负担,因此,就没有积极治理台湾的 需要,导致了在台许多贪官污吏的横行,更使台湾整个社会动荡不安,产生许多动 乱,如一般常听到的「三年一小乱,五年一大乱」,因此,邵式柏(John Robert Shepherd)
①林仁川、黄福才,2001,《台湾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国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页72-73。
②矢内原忠雄,2002,《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页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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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3 年提出不一样的看法,认为清代朝提治理台湾首重「防患」,希望台湾岛内 能够社会安定与良好治安,并不因此而忽略治理台湾的重要性,更甚者在许多治理 议题上,更显清代朝廷治理台湾的精巧细致手段,让台湾内部能够走向稳定为目标。
过去有几位清代民事法律史的权威性研究,例如:滋贺秀三、黄宗智、岸本美 绪与寺田浩明等一系列的研究,主要在讨论土地法律文化与土地法秩序时,以文化 论的角度来分析清代官员在听讼时的法律表达文本,或者是一般民众在土地契约签 订过程中的主观法律意识。这种以法律为中心主义的文本分析,其实并未能深入分 析、了解与诉讼纠纷过程相关的经济、政治等社会制度脉络,使得一直无法对于清 代土地法律文化与经济发展及人口增长间的历史关联能有一个完整性的来做讨论, 同时更难以完整呈显清代官员在听讼活动中,同时纳入当时的经济与政治考虑的审 理逻辑。
而针对清代台湾土地制度史研究的重要作者,例如:施添福、卲式柏与柯志明 的研究,则是发展出以整体性社会史的观点来研究清代的「土地契约秩序」架构, 并且加以分析淡新地区的土地开垦与纠纷议题。土地契约秩序,意指围绕着土地开 垦与土地纠纷的诸种政治、经济与法律活动,所形成的以一田两主大小租契约关系 为主轴之整体秩序。在土地开垦的讨论里,各级官府在淡新地区的政治(官僚制度) 与经济(赋役制度)实践,如何建构一系列影响土地开垦的「土地行政」活动;同 时,也讨论地域社会的政治(乡庄制度)、经济(土地制度)实践,如何发展出体 现土地开垦进程的「土地生产」活动①。
研究族群关系学者邵氏柏(脚注)依据《私法》、《土地惯行》以现代法学、政 治经济学面向来作分析,也就是清帝国在台的统治经济学,系统性说明平埔族的权 制度的变迁,清政府在汉番竞争冲突与相互顺应上扮演主导角色,在汉、番相异的 社会经济体系里,利益彼此竞争、冲突时,清政府在有限度的行政与财政资源下, 又要维持社会安定以达到有效统治,所以,如何发展出适当的土地管理政策,用以 防范族群冲突,并协助经济竞争条件处于劣势的熟番渐进适应化。清政府支持「殖
①林文凯,2006,《土地契约秩序与地方治理一十九世纪台湾淡新地区土地开垦与土地诉讼的历史制度分析》, 台北: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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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化政策」,并承认平埔族对既有的土地权利主张为番地政策,尝试以番地封禁隔 离政策,试图区隔开汉垦民平埔族的生活空间,以避免汉垦民的侵垦,引发族群冲 突与争端。尔后,清政府调整熟番地权管理政策,以顺应民番间寄存多重地权制度, 透过「番大租」制度,来保障平埔族的土地权益,维持族群和谐共存的社会制度。
邵式柏认为清代台湾土地开垦程序,建立在番汉关系合作的基础上,平埔族的
「汉化过程」与共同开发、贌租、通婚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清政府保护平埔族的土 地所有权,是在预防开垦过程中番汉纠纷的扩大产生,1768(乾隆三十三年)清政府制 定番大租政策,用意在于保障原住民平埔族生存基本需求,和顺应传统的多重地权制 度,邵式柏认为这是清代的边区台湾移垦政策的一环,如此清政府的换制地方,可以固 地衡量亦可达到稅收的目的①。陈秋坤发现原住民与汉人移垦者一样变得更为富裕, 清政府借着设立土牛碑线与土牛沟及1766(乾隆三十一年)设立的理番同知的制度下, 原住民仍然保持身分与地权②,如此清政府的政策是原住民与汉人是有区别的,就是 以实施不同型态的地权、不同的司法体系,达到不同族群移垦社会的效果。
柯志明强调1760年以后清政府以原住民、闽、粤的族群关系,以客家人作为保 留区的缓冲带,利用熟番作为屯丁镇守隘寮,以利隘随垦到的最佳保证,所以给予熟番 保留区之土地大租权,因此柯志明把竹堑社熟番的迁徙是土地地权的「重新配置」政 策③。
台湾的经济发展从17世纪以降可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17世纪中叶以前是原 始经济时期,荷郑时代是传统经济萌芽时期, 1860年开港以前是传统经济的发展时 期,开港后至 1895 年是传统经济的冲击时期。日据以后进入了现代经济的建构时 期④。
清代的土地制度是非常复杂性,大、小租与现耕佃户三者之间,没有一方有完整 的土地所有权管理者,造成土地业主的不明确,造成许多无谓的困扰,更糟糕的是国家
① 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②陈秋坤,1997,〈从番汉立碑到理番同知的建立:清代前期制定对台土著政策的社会生态背景〉,《清代中国 初期历史研讨会》。台北:中央研究院。
③柯志明,2001,《番头家:清代台湾族群政治与熟番地权》,台北: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页 25、61。
④叶淑贞,2009,《日治时代台湾经济的发展》,台北:台湾银行季刊第六十卷第四期,页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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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效保护各方地主,因此,官府未能有效的执行私人财产权制度,所以财产权的保护 大都依赖民间仕绅、豪杰的力量管理①。
土地制度单一明确的所有权,确定纳税义务与交易商品化,乃是资本主义的基 本理论,所以,资本主义理论成了近代官方国家(地区)首先着手的事业,清代末叶刘铭传 是「台湾资本主义开发的先驱者」亦是「台湾土地调查、丈量的先驱者」②,刘铭传 实行土地丈量制度,整理隐田,却确定台湾土地业主权的归属问题。所以提出小租 户纳税义务,减纳大租 40%,大租户解除纳税义务,同时大租收入减为 60%,即所 谓的减四留六法。然而刘铭传并未完成台湾土地调查本业,即告老返回内地。
日据时期台湾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是乃依明确的意识、计划与强大的权力加以 实现。就是人籍与地籍的调查,是土地改革的首要工作。土地改革完成后,就是现代 化农业的推衍,也是绿色革命的意义,绿色革命是指农业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化学 肥料的使用、大规模水利设施的建设,使单位农业生产量大幅的提升。使农民所得提 高,促进地方社会发展。在台湾绿色革命的历程中,蓬莱米的引进与推广具有重大的 意义。其产量逐年成长,到了后期产量增加了一倍。这些因素皆是于传统的技术与经 验上,加以现代化的农业科学为基础的技术转移的成果。日据时代的台湾,农业科学 技术的改变,乃为二种非传统思维的投入:一、现代化农业科技的引进,二、农业技术 推广制度的采用。
因此,日据台湾稻作农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产量增加,质量提升,生产力与日俱增, 除了满足台湾销售市场,更外销境外市场,成为台湾主要外销出口商品,其最大 的功劳莫过于蓬莱米品种的研发、引进与推广成功的结果。清代大部分的在来米出 口到中国市场,由于蓬莱米在台试种成功,农业的日本化表现在蓬莱米之种植与输出 日本,日本稻米市场殷勤的需求,中国台湾与日本的经济贸易关系更加的强化,因此,中国台湾 与大陆的贸易走向很快地转向到日本市场③。
日据后期中国台湾与日本不论政治、经济、文教的关系十分密切,形成不与分割的
①叶淑贞,2009,《日治时代台湾经济的发展》,台北:台湾银行季刊第六十卷第四期,页 238。
②矢内原忠雄,2002,《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页 16、17。
③叶淑贞,2009,《日治时代台湾经济的发展》,台北:台湾银行季刊第六十卷第四期,页 250-255。
26 生命共同体,依福泽谕吉的见解,殖民地统治类型的分类归纳:一、为保留殖民地为一 完整个体,实施特别制定的法律与税制,殖民母国仅掌握其统治实权及隶属版图,该版 图之收获利益,皆归于殖民母国,英国统治印度及为此类型。二、殖民地皆纳入母国 之法律和稅制,母国人民介入士、农、工、商事业,西欧各国在美洲之殖民就属于此 类型,两者的统治形态分称为「自治主义」与「同化主义」原则。福泽谕吉主张台湾 殖民主义原则属于第二类型之经济统治,日本殖民中国台湾积极规划中国台湾为「日本本土化 延长主义」①。
自古以来台湾土地及为原住民所有,尔后殖民者的到来,被其所侵占,居住地 域日益缩小,清领之后大陆汉人移民来者日众,他们都以谲诈、利诱、暴力的方法, 霸耕侵占原住民的土地。因此,台湾的土地问题,产生若干特征:一、土地所有权 关系属封建性;二、与原住民土地有深厚的关系;三、越垦情况严重,导致隐田多。 清代土地开垦者掌握在豪族手中,土地管理制度缺乏明确性,不少土地根本没有缴 交纳税义务,此谓隐田,据说清政府默许隐田现象的存在,是为了奖励开垦,招来 移民,故不实行土地丈量。
1885(光绪元年)刘铭传自行实施资本主义开发台湾,藉以对抗 资本主义列强的野心。他所贯彻的事业有:铁路、船政、邮政、电信、商业、理番、 土地丈量调查制度。
日据时代总督府在刘铭传未完成的事业前提下,作土地、林野调查,其土地调 查的成果有:一、地理环境掌握,获得治安上便利控管;二、整理隐田,公权力介 入,土地收益增加;三、土地所有权制的建立,交易上获得安全,资本家增加土地 事业投资之信心。所以,土地调查成为台湾资本主义化的必要前提与基础工程。台 湾的农业者占台湾总人口数的58%,大部分耕者为自耕兼佃耕及纯粹佃农,这些农 民由于台湾的资本主义化,乃由封建制度的关系转入资本主义的关系②。
根据连横《台湾通史》〈王世杰传③〉记载:「新竹固土蕃之地,势控北鄙……迹 其发扬,可以媲嘉义而抗彰化。然当二百数十年之前 我先民入而启之 时有王
①吴密察,1990,《台湾近代史研究》,台北:稻香出版社,页77-111。
②矢内原忠雄,2002,《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页109。
③连横,1977,《台湾通史》,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页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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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杰者,运饷有功。师旋,许其开垦,而竹堑乃为我族处矣。」,因此,由目前的文 献纪录,可知王世杰是最早开发新竹平原的汉人。
隆恩圳在县东七里,1718(康熙五十七年)南北庄业户王世杰,为开垦南势、 北势之荒捕而开陂设圳。初垦荒园成稻田一百四十甲。1748(乾隆十三年)竹堑社 头目钱子白出面反对设圳,乃由众业户地主集资八百元,举刘苞疏通水路,并为钱 子白购入水额,方能顺利通水①,后修筑诸多水圳,使水圳成为竹堑农业生产重要 的资产与支柱。
林先坤于1753(乾隆十七年)拓垦雾仑毛毛(后称六张犁)荒捕承垦土地逐渐 扩大,聚集资金开创林家基业,由垦户身份跃登竹北地区大垦首。林先坤积极参与 地方公共事务,如助清平定林爽文之乱,捐创义民庙,慷慨捐助义渡、义田之举, 为社会大众捐纳施予,深获地方百姓的赞扬。
林春秀 1891(光绪十七年)与父林隆兴从关西下横坑迁至二重埔开垦,1909 (明治四十二年)买下竹堑城林荣初于南重埔大片荒园山埔。1924(大正十三年) 着手开凿竹东大圳,该圳为新竹水圳开拓史中规模最大、灌溉面积最广、工程最艰 巨的水利建设,林春秀是完成竹东大圳的首功者。
九芎林在汉人进入开发之前,为土牛沟②以东「荆棘遍地,麋鹿成群,原住民 出没」之地,后来是「熟番」③游耕垦猎赖以维生的保留地④。
1788(乾隆五十三年)姜胜智入垦九芎林。如「姜胜智领导众垦户合力团结, 冒险向竹堑、石壁潭、猴洞设隘防番开垦,多年牺牲……」⑤。姜家族谱文献,论 及拓垦竹堑、九芎林及筑埤设圳的艰辛历程。
水利是台湾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母体,也是聚落、区域发展的主要动 力⑥。圳路是台湾先民在大地上写下的历史,水圳文化是先贤拓垦时期的活字典,
①黄秋燕,2011,〈被遗忘的河神:以新竹市隆恩圳为主的讨论〉《竹堑文献杂志》,新竹:新竹市政府文化局, 页 16。
②土牛沟是台湾道杨景素于1761(乾隆26年)所建,为挑土开沟筑成的一条汉、番界线。施添福, 2001 , 《清 代台湾的地域社会:竹堑的历史地理研究》,新竹:新竹县政府文化局,页 68-82。
③潘英, 1996, 《台湾平埔族史》,台北:南天书局,页15-30。周钟瑄, 1717, 《诸罗县志》。周志曰:「内附输 饷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
④施添福, 2001, 《清代台湾的地域社会:竹堑地区地理研究》,新竹:新竹县文化局,页85。
⑤姜坤贤,1988,《十纨裤子弟姜胜智公派下族谱》,新竹:十纨裤子弟姜胜智公派下编辑会,页 46。
⑥蔡志展,1999,《明清台湾水利开发研究》,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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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台湾农业的血脉①。因此,土地、水利是促成清代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竹 堑原是蛮荒之地,原住民以游耕狩猎为主,在汉人迁徙竹堑后,感于唯有水利开发, 才能够提升竹堑的土地田园价值,与农业经济生产效率。因此,土地开垦与水利开 发是新竹平原开发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
1.3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由以上文献,对王世杰、林先坤、姜胜智、林春秀开垦事迹,即可架构出竹堑
清代、日据土地开垦及水利开发拓垦面向图,如图 1。探讨竹堑清代、日据时代,
如图2。及新竹平原水利系统图,如图 3所示。
四大家族开垦
宗族力量
社群互动
王世杰
林先坤
姜胜智
林春秀
数据源:本研究自绘。
① 王万邦,2008,《台湾的古圳道》,台北:远足文化公司。
 
 
图2四大家族开垦竹堑范围图
数据源:改绘-自新竹农田水利会,〈竹东工作站水利系统图〉(韦烟灶绘制)。
 
 
图3 清代、日据竹堑水利系统图(框线内即为本研究之主要探讨圳路)
数据源:改绘-自经济部水利署水利规划试验所,2003,《头前溪河川环境管理规划》,台北:经 济部水利署,页 2-51。
1.3.2研究方法
以竹堑地区移垦为主轴人文历史学、文化地理学、水文地理学、地域性理论的 文献数据记载为主要探讨对象,分析清代、日据、战后时代竹堑开发后整体水利空 间的历史发展沿革之脉络,聚落文化促使血缘、地缘、水利社群组织形成,与信仰 圈、文化圈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带动地方经济产业的发展,致使新竹水利区域空间、 地景文化特性,深具关联性的特质意涵。
以清代、日据、战后时代的文献来探讨新竹平原垦民与水利空间互动的关系, 文化、信仰的演进与地景的变迁之呈现,是历经时间的进化,并由人的生活与土地 的生产互动后所衍生的结果。文化地景的变迁与演进即所谓的文化地理学。地域性 理论是以地景、社会体、生活空间和文化、公共政策产生互动及演变过程的论理。 郭炳宏对地域的定义:「地域的意义是使居住之中的构成份子,自觉不可分离,一个 地域的表征是许多相互依赖形式表现,而存在空间应具有相同性质的关联,且以特 定规范由内部交流系统,扩及整个地域。许多地域构成元素在此界域内互相影响」。 由以上理论可知:新竹平原的水利社群与公共政策,是相互依存、互动成长的区域性 社会组织。
本研究以历史学研究方法为主,并以田野调查口述访谈法为辅。透过史料的搜 集与分析,探讨新竹地区相关的议题,在史料的运用上地方志、族谱、民间古文书, 均是研究家族在地方拓垦史上重要的题材与信息。本文先建构出三、四百多年前新 竹地区原始地貌景观,再其次探讨移民开垦者与自然环境搏斗互动的模式,而这些 互动模式尤其反映出移垦社会的移民们,对自然环境观的改变,水圳的开发所衍生 或影响人文活动和自然环境现象,则有助于说明移民与自然环境变迁之互动历程。
1.3.2.1历史研究法
本研究着重于头前溪流域各区块在各阶段开垦时,荒埔因水圳形成「水田化」 完成,青埔地成良田,聚落景观依序成形,经济市集顺应而生,地貌变迁与产业经 济互动关系密切之论述探讨。在相关文献收集方面,将广泛就硕博士论文、相关书 籍、期刊、古文书、相关文献网站进行调查,藉此汇整出区域开垦与水圳开发的互 动脉络,再以家族组织移垦的动向相互结合,勾勒出论文整体架构。
移垦时期,垦首、佃首、隘首属地区上的领导人物,与政府必定有相关往来事 迹,透过官方档案可了解垦首与官方互动情形。极具参考价值的《淡新档案》为清 代淡水厅、台北府、新竹县的地方政府档案资料。官方文献从 1691(康熙三十年) 至 1895 (光绪二十一年)上,以光绪年间最多纪事,珍贵的《淡新档案》是研究清 代地方史不可或缺的资料。
由日据时代的文献资料亦可观察到清代社会发展的面向,以弥补清代档案资料 阙如部份,日领台后为确实掌握台湾土地资源,而成立「临时台湾土地调查局」,《土 地申告书》即是重要档案,目前竹北一堡土地申告书保存相当完整,透过这些重要 文献可以进一步了解王世杰、姜胜智、林先坤、刘朝珍、林春秀家族,在新竹地域 社会中的社经与贡献。
调查数据与地方志是很好的资料来源如《新竹文献会通讯》、《树杞林志》、《新 竹县志》、《新竹县采访册》、《新竹新志》、《重修台湾省通志》,这些文献数据记载了 新竹地区的人物、拓垦、水利、宗教、经济等各种面向,一方面可探讨五大家族与 地方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藉由各种相关文献的收集,比较研究建构出所欲探讨的 历史原貌。
另外,为因应文献资料不足之缺憾,将以访谈法,查访新竹地区的先辈、耆老 以增加信息的来源,其具体做法如现所述。
1.3.2.2田野调查访谈法
在本区域进行埔地开垦、水利开发的五大家族,目前依然在新竹的土地上安居 乐业,繁衍裔孙接续后代,姜胜智裔孙世居在九芎林市街,亦有上、下姜屋之分, 1996 年姜胜智派下祖堂新建于柯仔林。刘引源、刘朝珍裔孙居住较为分散,其住地 有秀湖、石壁潭、九芎林街、上山等地,王世杰家族居住新竹市街,林先坤家族居 住竹北六家东平里问礼堂,林春秀裔孙居住二重埔九牧第。期望透过这些田野调查 访谈五大家族之后裔,得到更多珍贵的移垦讯息,以弥补文献上不足之处。
清代、日据所兴筑的几条水圳,目前尚在继续使用,因市集的扩充、工商业渐 次的发展,有些圳路有所修改,庆幸的是五大家族的裔孙接受访谈时,乐意受访, 族谱数据完整,对其祖先睿智过人、贡献新竹的事迹,皆津津乐道,引以为荣。
访谈的内容分四个层次进行:第一,其拓垦先民进入竹堑蛮荒之地时,生番环 伺袭击,系先设隘防番在垦荒设水圳之利,访谈裔孙问其祖先设隘习武的知识,如 何学习得来。开辟水圳的深奥学问,如何习以得知。其次,清领期间头前溪北岸水 患频繁,其祖先如何以过人的毅力与大自然界搏斗。第三,日据时期改朝换代,他 们的祖先如何配合总督府,由官民合作契约水圳经公共埤圳、官府埤圳、水利组合 等过程,水圳水权由有变无角色的转换适应。最后,政府公共政策介入,战后国民 政府实施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领制度,家族的田地产权迅间由有变无,的因应办法。
1.4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
1.4.1研究内容
首先,本研究希望藉由新竹平原开垦发展,来探讨土地拓垦、水利开发以及政 府公共政策的介入管理,策动区域性经济发展,使新竹平原在台湾三百多年的拓垦 开发史占颇重要的地位。清代政府对地方开垦、水利开发、水权管理看似长期无所 作为的统治作风,却带给垦首、地主、豪强自行努力开垦发展的空间,所以,垦首 是开垦者、水权管理者、社会秩序维护者。日据时代在清朝既有的基础上设公共埤 圳、官设埤圳、水利组合,以国家的公共政策,来管理水权问题,战后的国民政府 以新竹农田水利会为掌管水利组织单位。就以上的三个不同时代阶段,各有其不同 的水权管理办法。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区域性的拓垦带动水利开发,加上政府公共 管理的介入,增进地方经济繁荣的关联议题探讨。最后,本研究试图透过以上各项 探讨主题的汇整,对新竹平原三百多年由农业、手工业、工商业、高科技业的发展 历程研究,有莫大的帮助与贡献。
本论文具体研究目的:
1.探讨新竹平原土地开垦历程、土地管理政策。
2.新竹平原水利开发成功增进土地生产的利用价值。
3.公共政策应用在土地管理、水利行政管理上,农业产能大幅提升,带动地方经 济繁荣发展。
4.土地秩序开垦、水利工程开发、公共政策的关联互动结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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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创新之处
新竹平原的拓垦史在台湾开发史占极重要的角色,亦是北台湾开发最早的区域, 清代由南到北台湾必经的孔道是最重要的市集,新竹平原扮演举足轻重的据点角色。
依据陈鸿图《台湾水利史》、林玉茹《比较视野下的台湾商业传统》、《清代竹堑 地区的在地商人及其活动网络》,陈板《水与竹堑》,潘国正《头前溪的记忆》等诸 多文献,本研究有系统的整理出新竹平原开发历程成果。
依新竹平原土地开垦的阶段性为:一、竹堑街,二、竹北新社,三、竹北六家, 四、九芎林埔地,五、树杞林南重埔,六、树杞林市街。依水利开发的历程依序为: 一、隆恩圳,二、东兴圳、旧港圳,三、石壁潭圳、下山圳、猴洞圳,四、树杞林 圳,五、竹东大圳。
从各种资料文献可知本研究的可能创新点:
1.新竹平原土地开垦对台湾整体经济发展深具实质的意义与贡献。
2.新竹平原水利开发农业经济产值大幅提升,带动地方繁荣。
3.土地开垦配合水利开发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提升土地价值。
4.政府公共政策的介入土地、水利、经济行政管理,提升经济边际效率。
5.清代、日据、战后三个阶段不同公共政策的分析优缺点因素。
6.新竹平原三百多年来的成长历程的关键点分析。
以上六项是本研究整理出之创新点,希望本论文能对新竹平原的开发、公共政 策的关联性论点有所帮助。
2研究方法的基础理论
土地问题自古以来是我们人类最直接面对的问题,朝日相处土地的价值日益珍 贵,所以,土地管理制度越来收到重视。随着社会生产力提高发展,生产技术的进 步,人们与土地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整体来说人们不断的改造土地,利用土地资源, 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土地利用与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史。因此,土地是人类重要的 资源也是珍贵的资产,是所有政治、经济、文教活动发展的领域①。
在清代封建社会中王公贵族、豪强、仕绅,将土地资源据为己有,控制社会经 济体制。资本主义社会中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是私人业主或资本家资源的重要 组合。社会主义的体制里,土地是实行公有制,然而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 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企业的资产,是一种时代进步的趋势。因此,在各种经济社会体 制中,土地都充分的体现出深具「资产」的特性。
清帝国在乾隆中期以降,熟番的的地权保护政策转变为积极态度,官府以屯番 制与隘垦制的政策来推展,赋予竹堑社平埔族在土地保留区之开垦权;因此,竹堑 社在初期在保留区的给垦,取得为数可观地番大租收益。1790(乾隆55 年)九芎林埔 地其「丈溢的以垦埔地」划定为屯田,由官府征收屯租作为发己屯番作为屯饷。其 余未开发之荒埔地,则在屯番制里被划为养瞻埔地,拨给屯番自耕瞻养。(脚注瞻素 娟
土地管理一般的概念就是以驾驭的技术来加以控制与支配,使土地的价值利用, 达到最佳的操作点。关于「管理」的见解,社会主义大师-马克思认为,「管理」就 是一个乐队的指挥,如何把乐队表现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行政管理是国家依据宪法与相关法律,依靠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社会事 务,政府事务进行各项管理的活动。土地行政管理是国家各机关部门,依据土地、 法规,对土地分配、拥有、开发、利用的过程,做一系列的组织、协调、控制、监 督等综合性的措施与活动。因此,行政管理与土地管理即有内在的联系,即不同的
①朱道林,2007,《土地管理学》,北京:中国农林大学出版社,页 1。
36 规范与内涵。土地管理是着重于土地政策、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与实施。土地管理 的内容主要有:一、地籍管理;二、土地所有权管理;三、土地市场管理;四、土 地利用管理;五、土地监督管理;六、土地稅务管理①。土地管理是一种综合性、复 杂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面向。所以,在管理过 程所采用的方法过程要具有充分、有效的管理功能,在管理方法中有行政方法、法 律方法、经济方法、技术方法。
2.1清代、日据时代土地管理制度
台湾经济的开发与土地制度息息相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17 世纪启发于南部 零星地开垦,荷兰政权以帝国主义的经济制度,来掠夺台湾经济利益。明郑治台模 式以大陆移民汉人农耕制度治理台湾,建立政治、经济、文教的儒家思想社会。满 清治台是台湾为边疆区域,虽以中央集权治理,官吏采轮调不携眷制,土地制度、 水利管理、庄园管理采取下放制度,以士绅、垦首、豪强直接管理地方事务。官府 则以间接管理模式。大案件、大制度、大奏折再往中央官府呈报。因此,台湾真正 的北部开垦始于 18 世纪的后半期,以 1858 年四大港口的开港,提升北部农产品出 口的地位。
清代闽粤地区移民构成台湾的社会结构,传统的土地开发,移植了华南地区的 农法、生产方式、社会制度,提高农业生产力,与建立了台湾地域社会的组织型态。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台湾早期即存在地主性的土地所有制与商业性的农业结构。地 主性所有制即垦地「大租户、小租户」一地二主制。有此现象就是移垦初期垦首在 官府取得垦照后,招募佃户从事开垦事务,土地垦成后,垦首为土地的管理者,佃 户从事耕种劳务,并且每年交纳一定的租纳给予垦户作用代价。就是所谓的地主佃 耕制。
随着台湾经济社会的发展,佃户经营土地的经济力日强,最后掌握了土地管理 的实权,垦首只是形式上的管理者,真正土地所有权及耕作权是佃户,因此,佃户 转贷给现耕佃者耕作,每年的现耕者收取租谷,因此演变成垦首向佃户收取租额,
①朱道林,2007,《土地管理学》,北京:中国农林大学出版社,页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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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户向现耕佃农征收租谷的两种收租权的土地管理制度,此种管理制度垦首的租讹 称大租,佃户的租谷称为小租,形成了一地两主制的「大租户、小租户、现佃耕农」 的关系,此种两户所有制之封建土地制度,长期支配着清代台湾的土地所有制度①。
大租是永远征收土地生产价值的 15%定租额,大租户是向政府的纳税义务者, 小租户是征收土地生产价值 50%比率的地租,因此,大租、小租所有制,是对农业 产品剩余价值地剥夺,在传统社会是一种推动财富积累的重大体制,随着农业社会 的经济发展,商品交易的互动频繁,土地经营权的买卖交割也活络起来,土地经营 管理形成一种商品化,这种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确定与商品化,表示农业生产力与资 本积累的程度相当发达与进展。
1858(咸丰八年)台湾被迫开港,开启了台湾对外贸易与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 的里程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推动了土地地主、商人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世界帝 国主义介入台湾经济发展的控制。从单方面可看出台湾经济发展受到某方面的限制。 此时期的经济发展严格来说,就是台湾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期阶段,在此阶段所确 立的地主制、米糖农业、商品经济、对外贸易之经济基础,一直延续到日据时代的 发展。日本只是依靠政治、军事非完全性的帝国主义性质,来推行殖民台湾,也就 是日本资本称霸和支配台湾经济的过程。
日据时期的资本主义本位,把台湾的经济体系编入为日本经济再生产过程,以 有助于日本资本的投资和控制,在整体的过程中以社会经济制度的改革,和各项工 作调查的准备。其主要项目有:一、土地调查与土地改革;二、完善货币与金融政 策;三、确立关稅权及财政独立;四、驱逐西欧资本主义势力②。
土地调查、土地改革是延续刘铭传土地制度未完成之课题路线,同时也是日本 殖民中国台湾,巩固统治基础最重要的课题,土地最大的改革为废除大租户所有权制度 确立小租户为土地单一所有权制度的权利关系,在地籍调查的同时也做人籍的户籍 调查,这些措施日本总督府在台统治基础的重要事业。
日本的垄断资本是利用台湾地主制来推动其资本累积的手段,这种体制反映在
①刘进庆、涂照彦、隅谷三喜男,2005,《台湾之经济一典型NIES之成就与问题》,台北:人间出版社,页2。
②刘进庆、涂照彦、隅谷三喜男,2005,《台湾之经济一典型NIES之成就与问题》,台北:人间出版社,页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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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作农业的发展上面。资本家采了地主和小农所承担的地主佃农制下商业性农业为 基础,台湾的稻米商品化比率相当高 65%,因此,对耕种新品种蓬莱米的效益,不 论是农民或地主的反映,具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地主拥有农地面积的 58%,并持有 适合稻作之水田总面积的 70%,地主们皆具有较大的财力,还经营稻米的加工与流 通商品业,因此,地主所有制对蓬莱米耕作的普及率,与米谷增产事业发挥了极大 的作用。在此种环境下总督府更积极地投入稻米新品种的改良、研发肥料的投入、 扩充灌溉设施、生产技术的改良、土壤、环境的开发投资,使的台湾农业生产量大 幅提升。
稻作经济生产模式过程有:一、栽培过程;二、加工过程;三、物流过程。台 湾岛内资本掌控栽培、加工、岛内流通,日本垄断资本则支配出口到日本内地市场。 本地资本之稻作经济是重要的积累基础,土地资本为他们的核心价值,他们透过佃 农栽培、收购加工、支配岛内市场,因此,本地资本也取得有利的累积因素。总督 府对稻米增产工程所采取的措施,是对相关水利灌溉基础设施作全面性的整修、新 设工程投资,并通过「水资源的控制」使稻米增产秩序化。1922 年设立「水利管理 组织」,试图在统一管理各水利机构的同时,推动灌溉培水设施的扩充设备。使农业 增产的基础设施完善化,农业发展发挥最大的效率。
中国台湾本土经济在日本殖民统治前,因移民皆来自华南汉人,两岸因此商贸互动 频繁,日后的西欧帝国主义压力下开港通商,商品经济交易非常发展,土地私有制 以各种复杂型态广泛形成特殊制度,1895 年后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殖民中国台湾,就以 这种本土经济史上的特征为基础,因日本帝国主义的后进性、早熟性,不得不将台 湾的本土地主制下来,积极地加以利用,在通过征收严苛的地租,剥削农民的边际 剩余价值,对日本资本主义者,能更加获取利益。以上的论点,日本总督府为了主 宰控制台湾经济,确保台湾殖民所采取的经济利益,采取日本垄断资本(资本家企 业)与本地资本(地主制)并存政策①。
台湾的地租分配率,对小租户非常有利,所以,以小租户为中心的地主势力是 根深蒂固。招致日本殖民统治也无法排除其固有的势力范围,台湾的资本主义化,
①刘进庆、涂照彦、隅谷三喜男,2005,《台湾之经济一典型NIES之成就与问题》,台北:人间出版社,页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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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土地大租权的整顿策略问题,日本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有关补偿金公债 的施展为一欺骗手法,对小租户大幅提高地租率和揭发隐田为手段,大幅提高增加 征收地租。土地调查的结果,田产土地面积为刘铭传丈量时增加 71%,地租额的征 收大幅提升。从整体的政策面来分析,只是增加本地人(小租户、佃农)的负担来 整顿欺骗本地人(大租户)的手法而已。我们可以看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经营 所进行的土地调查、林野整顿的本质。台湾总督府采取上列巧妙的诡计,将封建性 社会的土地所有型态上层所有权者大租户「收购」到政府手中,使小租户之下层所 有权者为完全的土地所有权人。大租户的补偿金发政府公债券加以支付,日本久了 公债券的价值性改变了,所以,昔日的大租户皆沦为贫户。土地调查工作,只是加 强日本资本殖民中国台湾的经济掠夺的一环,增加台湾本地人民被压榨的开始。即日本 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工程」。
日本帝国主义殖民中国台湾的过程一般来说可分四个阶段:一、资本主义化的「基 础工程」阶段;二、现代化制糖业的发达阶段;三、蓬莱米引进发展普及阶段,形 成米、糖两大出口商品化为主轴的复合性经济结构;四、进行军需用品工业化阶段, 除米、糖商品生产外,亦生产战时所需作物及军需工业产品的基地,进入殖民地经 济多种形态的阶段。
台湾农业经济问题,日本的公权力国家势力即台湾总督府在幕后一直扮演着主 导的角色,特别在水利灌溉方面,更是积极的介入,并通过对水权管理的控制,操 纵台湾稻作商业性经济发展。
18世纪中叶以后,清政府将具共通性的新疆、四川、台湾等地收编为新附疆域。 主要是以屯垦方式作为土地制度,将屯垦的赋税收益,作为屯弁、屯丁的军事规画
① 涂照彦,李明峻译,2008,《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台北:人间出版社,页 26-32。涂照彦,李明峻译, 2008,《日本帝国主义下的台湾》,台北:人间出版社,页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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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①。清政府将地区编入疆域,为了可直接控制上述地区,如在台湾过去被视番界 外之区域,逐渐编入清政府控制的拓垦区域,并将控制范围更加延伸推进到边境内 山地区②,已扩大到更多的版图。
竹堑九芎林的番屯制度,即仿四川的屯练制度,将竹堑社熟番编制为屯丁,协 助官府维持地方治安,并将以前视为番界的禁垦区编制为屯地,屯丁们所开垦的收 益,不必升科纳稅,直接补贴屯丁的生计与贡饷③。从此土地制度所发展出来的实质 意义与内容,真正就是清政府边疆治理策略的延伸主义。1684(康熙二十三年)台 湾纳入清政府的疆域后,地方政府推行移垦制度的建立,原乡垦民们如潮水般的涌 入台湾,契约的书写、社会发展的建构,多与土地制度紧密的连结在一起④。所以, 番界外地区的统治管理,具体反映出土地制度运作的过程。
清政府对台的治理方针,学者们将它分为两个时期:1684年-1874年为前期称之 为消极对台治理心态,以豪强、仕绅、垦首为主导,1874年-1895年为后期称之为积 极治台方案,以官府来主导治台各项事务,保卫台湾,不被异族入侵⑤。
1784 年(乾隆四十九年)清代官府针对番界外之埔地作全面性的土地清查,总 计查出界外埔地15641甲⑥,是台湾每年应田园面积的30%⑦。而这些清查出来番界 外埔地,就是成为番屯制度之屯地的主要来源⑧。而垦隘制度乃是番屯制度后,更往
①郭松义、张泽咸,1997,《中国屯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页 319-344。
②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pp. 308-361.
③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pp. 332-337.
④李文良, 2011, 《清代南台湾的移垦与「客家」社会》,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页49-73。
⑤以「消极/积极」作为台湾历史分期的研究,如张世贤,1978,《晚清治台政策(1874-1895)》,台北:私立 东吴大学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
⑥乾隆四十九年清查的数据至少有三个版本,分别是乾隆五十三年间官方奏折中出现的 15,641、15,645,以及 乾隆四十九年「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上所载的 15,641 甲。由于后续设置番屯制度时采用的数据为乾隆五 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福康安奏折中所列的 15,641 甲,故本文采用此一版本的数据为主。参见国立故宫博物 院文献处,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 68册,〈为熟番募补屯丁悉心酌议章程仰祈圣鉴事〉,页85-89,乾隆五十 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这三个版本的数据,参见 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pp. 338; 林玉茹、金卫 东,2011,〈林爽文事件前的台湾边区图像:以乾隆 49 年台湾番界紫线图为中心〉,台北:「2011 明清研 究前瞻」国际学术研讨会。
⑦根据 1774(乾隆三十九年)编修的《续修台湾府志》所载,台湾府每年征收正供赋税田园为 53184.96 甲, 由此推算则乾隆四十九年查出的界外埔地,约占应税田园的29.41%。参见钟音, 1962, 《续修台湾府志》,文 丛,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页 193。
⑧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pp. 332-352.
内山生番界内开垦所衍生出来的一种土地管理制度。
1796(嘉庆元年)九芎林庄归麻糬旧社接管,该社委由佃首姜胜智充当管事, 负责将屯租送至麻糬旧社公馆,麻糬旧社允许姜胜智把屯租可以抽 15%,作为管事 的酬劳,1796 麻糬旧社又与姜胜智合作,暨姜胜智为后里地区进行水利修筑工程, 双方的往来关系密切,1808(嘉庆12 年)麻糬旧社又进一步与九芎林庄合作,推动 了横山猴洞庄的开垦案,双方签订垦批,并严明猴洞庄垦户每年需贴纳麻糬旧社17.66 石的屯租,垦批如下:
同给垦批契字,竹堑社、麻薯旧社屯番阿老四、阿敦骨乃、敦老里,通事卫金
生,土目潘文起,暨众番等,缘因屯饷缺额,经屯弁阿敦骨乃等禀请印谕,愿
将横山、猴洞等处山林埔地,给与汉人垦户劉阿富、劉引源自备工本,建隘堵
御,招佃开垦成业。除垦户工本诸费以外,言定配屯租一十七石六斗六合,以
补屯饷缺额,殊属允妥。阿敦骨乃即邀同众番到横山、猴洞等处指明其山林埔
地,东至青山为界,西至洽水潭車路,透至下窝口为界,南至横山大崁,透出
大河为界,北至大龙岗分水为界;并带大河陂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四至界址,
沿界踏明,交付垦户劉阿富、劉引源自备工本,堵御生番,招佃开辟成田,收
租掌管,永为己业。一给千休,永断葛藤,日后众番等永不得异言反悔,另生
枝节等情。此乃番、汉相商,二比甘愿,两两相安,共亨升平之福矣!今欲有 凭,同给垦批契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四至界内垦辟成田,当日言定配纳屯租一十七石六斗六合,务
要垦户供纳是实,批照。①
从这份垦批的内容,我们得知竹堑社对于竹堑社界外埔地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影 响力,才导致清政府批准了横山猴洞地开垦案,麻糬旧社与猴洞的垦户,仍需与竹 堑社土目协商后续的地租分配。
根据续修台湾县志,由官方征收屯租,给发屯饷的情况,1836(道光十六年)
① 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94,《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下),台北:台湾银行,页 1063-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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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志所记载的,丈溢田园的屯租曾交给屯弁自收给发,到了 1814(嘉庆十九年) 才改由官方办理,闽浙总督方维甸奏请「清丈屯地」为丈溢田园的核心问题,1810 (嘉庆十五年)方维甸与薛志亮等,奏请重新清厘屯地,其奏折如下:
窃照台湾熟番九十三社,于林爽文滋事时,随同官兵打仗出力,经福康安会同 前抚臣徐嗣曾奏请仿照四川屯练之例,挑募番丁四千名,于南北两路分设大小十二 屯……知府杨廷理、徐梦麟等丈出未垦番界荒埔五千六百九十一甲零,每甲合内地 民田一十一亩三分一厘。奏准分拨屯番屯千总,各给地十甲;屯把总各给地五甲…… 共给荒地五千六十九甲零,令各番自行开垦,免其纳赋,禁止民人典买。尚剩六百 二十一甲零,召垦成熟,按则升租,以充屯务公用。其民人已经垦熟番地,查照乾 隆四十九年勘丈之案,核实覆丈,分别升科。此外复另行丈出民人侵耕番地三千七 百三十五甲零,按则升租,每年征收番银四万一千三百四十一圆,名为屯租,官为 征收。内除应拨给近山隘丁口粮、佃首辛劳,番银二千一百三十圆外,每年尚存三 万九千二百一^I^一圆。奏准匀给屯弁屯丁,名为屯饷,每年例给之数 至应征屯 租原例应厅县收发,嗣因间被水冲沙压,征收不齐。前署台湾府杨绍裘等,议令屯 弁自向民户征收,散给屯丁,不复官为经理,以致刁民抗欠,积累甚多。即有交纳, 亦每为屯弁通事侵吞……杨绍裘等自定章程,并未奉咨有案,现在各屯除台湾一县 于嘉庆二年仍归该县征收,其于一厅三县因循至今,并未改归旧制……如果屯务修 举,即有四千名番丁可供调遣,用以协助班兵,实为捍卫地方之至计……臣现在饬 委鹿港同知薛志亮查勘北路各屯,署凤山县知县顾朝栋查勘南路各屯,先将原给屯 番埔地逐处履勘,凡有民人诱令典卖者,悉令自首归番管业。再将征收屯租之熟地 三千七百三十五甲,逐一清查何处水冲若干,垦复若干,现应征屯租若干,仍归地 方官征收支发,并查明积年民欠,分别办理。①
1790 (乾隆55年)依据方维甸的奏折分析,清政府所设置的屯地可分为;一、未 垦荒补,拨给南北两路的屯丁管耕,就是一般称「养瞻埔地」二、另一种是荒埔先 行招垦完成阶段则征租稅以充屯务之用,三、1784 (乾隆49年)被定为界外埔地,经
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中心,2009,〈台湾屯务废弛请通行查勘体恤番丁以资调遣〉,《明 清宫藏台湾档案汇编》119册,北京:九州岛出版社,页43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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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溢垦土地,列管为「丈溢田园」,屯租征收事项,收归各地官府办理。注脚209 中国的屯垦制度都实行于边疆地区,以及社会较于混乱不安或财政艰困的地区, 这种制度是屯兵且耕且守,如有战乱时,屯兵既于平定祸乱,一方面可以满足军粮 及兵员的不足,所以边境地区的屯番制度有多方面的利益。只是在屯垦制度实行时, 其组织管理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例如:屯丁、军粮、领导都要有一套完整的管 理机制才有生产与防御能力发挥到最大的功能①。
例如在《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可以了解屯田的状况: 屯田,屯番之田也。屯兵掌于军官,而田则垦自邑,且征收在邑。辟内山, 育番民,其自屯田乎!初台地东倚内山,多旷土,民与番并垦焉!乾隆四十九 年,总督富纲奏明清丈,凡所丈报田园荒埔,计田论亩,藉已具而案核未定。 林爽文之乱,诸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钦差将军公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 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给与近山埔地,以资久计。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埔 地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台邑原报番民所垦田园一千三百九十六甲三分六厘 一毫,至是更丈得溢额二百六十五甲零四厘八毫内亦有续垦归官者,其田上下 则分六等。以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远近不相属,且溢额之田 多奇零破碎,于是官为征其赋,而以时发给焉!
邑每年额征屯租谷一千七百八十一石零七合八勺三抄,每石折纳垦银一元, 凡折纳番银一千七百八十一元零七辫八厘三毫。又淡水协济番银九百元,凡征 收番银二千六百八十一元零七辫八厘四毫,按岁二、八两月支放支法。屯千总 岁给番银一百元,把总岁给番银八十元,外委岁给番银六十元,每屯丁一人岁 给番银八元。名数、屯所详见军志。
邑每年支给屯饷银二千四百六十元,每年存留番银二百二十一元零七辫八 厘三毫。
一、屯番 番民,以射猎为生者也。被化以来,咸知向义。林爽文之乱,能以镖枪、竹箭 共御王事,于是大将军公福康安奏请,如四川屯练兵丁之例,设屯驻扎,给与荒埔
① 成自亮,1977,〈中国屯垦制度与集团农场经营之研究〉,《中国地震研究所丛刊》。页 21579-2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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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使耕以食,而免其租税。且其时清丈民垦之田多溢额,亦并以予番县官为征 租折纳岁给焉,语在政志。乾隆五十五年,总督伍拉纳、巡抚徐嗣曾始以定议入奏 诏报可计全台设大、小屯凡一十二处,番千总二员,番把总四员;每屯各设番外委 一员,大屯番兵四百人,小屯番兵三百人。邑无埔地而有屯番,则割近邑荒埔以给 之,详列于后。邑辖小屯一所,驻新港社番外委一员,番兵三百人。外委分凤山属 大北坪埔地三甲;新港社番兵二百零一名,分给凤山属大北坪埔地二百四十四甲七 分一厘六毫八丝,益以南崁林口埔地九十四甲,凡埔地三百三十八甲七分一厘六毫 八丝;卓猴社番兵六十八名,分给凤山属上淡社南坪顶埔地一百一十一甲四分五厘 二毫;大杰巅社番兵三十一名,分给凤山属南崁林口埔地五十二甲。凡番兵三百名, 每名各分给埔地一甲六分有奇不等台湾县志①。
九芎林的地名最早出现在文献上,目前可考证到的是,1756(乾隆二十一年) 间所绘制〈清乾隆台湾舆图〉中出现了:「九芎林系生番出入隘口」的记载,可以说 明竹堑九芎林是淡水厅的边陲警界据点,1784(乾隆四十九年)台湾道清查番界外 埔地时,所绘制之〈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中,呈现出一道相当重要的叙述:「九芎 林番耕田园8.544甲、未垦荒埔114.8甲」。并有「请禁」之字样②。由以上文献我们 可以得知,竹堑九芎林为生番出入的界外地区,虽为番界外之地,但是,仍有汉人 侵入开垦,所以,清政府清查丈量时,再次以「请禁」标示,强调禁止开垦的政令。
其政令于清乾隆五十六年协办大学士闵浙总督陈福康安、福州将军臣魁伦,福 建巡抚臣徐嗣曾莲奏,为熟番募补屯丁,酌议章程,仰祈圣鉴事。由此政令可知, 台湾平埔族助清官兵打仗有功于朝廷,因而酌拨未垦之埔地,以资赡养,再则补充 社番兵额,就地防守,维护在地治安。因为清代台湾为移垦社会,于丘陵、内山深 居的平埔族及原住民经常有干扰汉垦民的行为,所以,清政府采取拨用荒埔田园给 原住民耕作,使他们融入汉垦民的生活方式,融和彼此之间的交流情感,可说此项 的措施是两全其美的上策之举。
①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94,《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第六册)》,台北:台湾银行,页1054-1056。
②〈台湾田园分别垦禁图〉,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藏。关于这幅舆图的介绍,参见林玉茹、金卫东,2011, 〈林爽文事件前的台湾边区图像:以乾隆49年台湾番界紫线图为中心〉,台北:「2011明清研究前瞻」国 际学术研讨会。
另一方面清查已开垦埔地,丈量地界,设土牛沟,防止汉民侵占越界,免于事 端纷争。以上各项措施办法为官府所提出抚恤平埔族的重要事项。
清帝国统治台湾的初期原住民多次反清事件,清政府皆以熟番的力量来平定乱 事,汉人的反清事件一样请求熟番平埔族之力协助平息事件,这一连串平埔族捍卫 乡里平乱经历,促使清帝国意识到平埔族的武力有助于维持地方治安与国家安全。 因而于土牛沟沿线,设隘派遣熟番镇守隘戍,并于土牛界以东之荒埔,批给予熟番 招佃收租,以资贌养,为隘番制。设立隘番制为清帝国运用熟番武力的第一步,具 体的设立「番屯」,使熟番的武力纳入清政府国家统治体制之内。1786(乾隆51 年) 熟番再度协助清政府平息林爽文事件,使得清政府将熟番武力纳入军队的构想,因 而仿四川屯练之例,在台酌补熟番为兵,并透过设屯,让熟番得以自耕维生。1790 (乾隆55 年)番屯制度实施,竹堑社归类北路大屯中的竹堑大屯之下,竹堑社屯弁 为乾隆、嘉庆年间的钱茂祖。1788(乾隆 53年)台湾知府杨廷理奉命清厘台湾未垦 补地之后,上报闽浙总督伍拉纳的禀文请示: 九芎林佃首姜胜智对番屯制度的操作方法。
清代台湾传统社会的结构,是以移民为主的垦殖社会为主干。大量的垦佃长期在 台湾生根落籍,发展出以血缘为主宗族组织型态聚落,并建立村落组织的信仰圈,在社 会组织型态逐渐转型为定居化社会的过程中。地主阶级亦发生结构性的变化,亦即早期 的移垦阶段的地主,以垦首和土著业主为大宗。垦首业主允许自备工本将荒地开垦成水 田的佃户们,享有永久经营土地的权利,即称永佃权。佃户将土地经营之权利,发展出 他们土地拥有的所有权,其一为将剩余之土地分租予其他佃农,并从中抽取租谷牟利, 其二,佃户将佃权转卖予其他佃农。佃户透过租贌与买卖的手段,实际上已转型为「田 主」,与业主共享部分的土地所有权。由以上的分析论点,地主阶层地位的变化,我们 可以了解清代地方垦首、仕绅、豪族的财富来源与权力的基础①。
日据殖民政府治台期间,发觉民间通行土地契约与旧惯有其重要性,于是进行 了「台湾私法」、「土地惯行」等项目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并所有的数据编辑成册, 作为行政管理的珍贵依据。在传统社会中,农民皆认为土地乃是最基本的财富基础,
① 陈秋坤,1997,《台湾古书契(1717-1906)》,台北:立虹出版社,页 19。
46 拥有土地田产的地主亦告诫族人,土地产权乃是维系家族永续发展最重要的根源; 任何人皆不可轻易典卖祖先留下的土地。在家族的组织型态上,土地是最重要同居 共财、共同生活的基石①。
移民一边开垦荒埔成可供耕种的农业地,并初步建立水利灌溉系统;许多荒埔 之地在垦佃的努力下,改良成水田,生产稻米。这些水田化工程,使台湾从边陲荒 芜之岛转型为供应大陆东南沿海稻米的谷仓。垦户制度亦是清代移垦社会的产物, 台湾属中央集权官府的边疆地带,官僚体系并无暇管理这东南小岛之弹丸之地。为 了弥补行政管理不足的缺失。官府要求垦首必须负责管理佃农的一切事务,并监督 管理聚落、信仰圈的治安问题。长期在农村落地生根的业主、土地经营者;他们了 解佃农生产活动、土地耕作习性,也参与地方的公共事务,如建立信仰圈、组织联 庄团练、修筑水利圳路。逐渐仿原乡的生活习俗,建立家庙、设置祭祀公业,发展 宗族组织。使垦首、豪族日益壮大自身的势力②。另一种的垦户制度,是平埔族业主 与汉佃业户所签订租佃契约。此类型的垦户制度在新竹平原出现的案例颇多。亦即 原住民平埔族业主提供草边埔地,汉佃则负责工本荒地辟成良田后,每年缴纳固定 的番口粮租给竹堑社(称为社饷)。因平埔族为口语化社会,无适当的文字表达,所 以,土地契约皆经过通事、土目为中介或充当见证人,番业主则以划押式手印来签 订契约,认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
番产汉佃是原住民在生活的压力下所做出不得已的措施,例如汉移民的逼近逐 鹿、游猎的空间缩小,归化的平埔族社番每年固定要上缴的人头税,在税饷、劳役 及汉人侵垦的多重负担压力下。平埔族生活日益的穷困潦倒。不少原住民为求增加 生活财源,乃请汉人通事的协助下,商请汉人以垦佃的名义开垦荒埔社地,以收取 租粟,从而改善社番部落生活资源。平埔族并借用汉佃的水利圳路,以割换水的方 式来滋润自家的土地,为其以重大的代价割让大片的土地给予汉人,使地权渐次的 流失而不自知。并使社部落的成员在旧有生活习惯以狩猎维生的方式,进而转变为 以依赖租粟求生活的租佃业主的生存方式。这就是「番产汉佃、割地换水」平埔族
①陈秋坤,1997,《台湾古书契(1717-1906)》,台北:立虹出版社,页 20-21。
②陈秋坤,1997,《台湾古书契(1717-1906)》,台北:立虹出版社,页 30-31。
③陈秋坤,1997,《台湾古书契(1717-1906)》,台北:立虹出版社,页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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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流失的主要因素①。
番产汉佃是继汉垦首之垦户制度外,另一种土地开垦利用制度的重要方式。番 产汉佃的基本精神,在于承认番业主拥有私有地权的土地所有权。这种租佃办法是 藉由汉佃的交租,承认并落实番业主的地权,另一方面防止汉垦民再行侵垦。再者, 番业主提供荒草素地,吸收汉人的投资功本与农耕技术,分享农作收成的成果,甚 至,番业主参与汉人兴建水利系统设施,扩大「水田化」计划,以土地交换水利入 股方式,因此,番业主兼具地主与圳主的双重身分,收取田租与水利组合的权利②, 例如:新竹平原之竹堑社,将全社之社地划分为公口社地与私口田业,公口社地由 社主、土目、通事共同管理,土地收益由管理者作主,一般作为纳社饷及通事、社 内公务之用,私口田业则由每户之丁口数平均分配土地,自管自己收益家用,形成 私有地权。平埔族的社会型态发生巨大的变迁,如土著族群地权的私有化、土地变 成交易商品化、部落组织汉人社会化,这些变迁使之鹿场变水田,勇士变番业主, 他们生活的步调与观念逐渐接受汉人的习俗观念。形成以地权的拥有程度,作为社 会地位象征的价值体系。
番产汉佃之租佃关系不只是劳力和土地的交换,也是番业主分割与典当地权的 另一种管道,一般来说,开垦完成后所得到土地之永佃权,即是业佃分享地权的开 端。清代官府有明文禁令严格执行番业主不得公开杜卖地权。但乃以租贌名义出卖 土地佃作权利,就是以典贌方式变相出卖收租权,使地权大量流向汉佃银主手中。 迫使平埔族由游耕采集的生活方式,转换以汉人为中心的稻作租佃商品化交易方式 的生活。随着农村聚落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及官僚体系渗透部落内部操纵管理, 番业户逐渐无法富佃田主阶级相互竞争,甚至部落的权威体制,也受衙吏、社差、 乡保之官僚体制的威权所侵蚀③。由此可知,番产社地的势力权威,逐渐走向衰微的 步伐。在此情况下,竹堑社土木、通事具文向理番分府禀告:汉佃逼迫社番形成有 田无租,住无定所,甚至远离社地出走,迁徙到内山去。汉佃的手段有:一、利用
①陈秋坤,1997,《台湾古书契(1717-1906)》,台北:立虹出版社,页 56-64。
②陈秋坤,2009,《清代台湾土著地权:官僚、汉佃与岸里社人的土地变迁 1700-1895》,台北: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页 6-7。
③陈秋坤,2009,《清代台湾土著地权:官僚、汉佃与岸里社人的土地变迁 1700-1895》,台北: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页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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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番缺银乏用时,给予典贷,然后卷剥高利,社番无力偿还,以银代收田产租粟, 致社番空有田产社地却无租可收的惨状;二、汉佃恣意在番田内置坟弄产,强势占 据佃产,永佃权形成额外的负担;三、汉佃经常越界土牛界外,假借受雇军工匠首 之名,抽藤、伐木不法行为,遇番害则反告借口隘番保护不力,社番反遭迫害;四、 汉佃借口催讨债务,私闯番社,迫害良民,进而霸占番社;五、汉佃暴胁搧诱,借 居番社,盘踞日久,以银、酒骗番,希图辟田剥利,致使社番最后反无栖身之所①。
纵观竹堑社平埔族游耕的社会组织,演变成闽粤移民为主的汉番相处之共同社 会,本质上以土地开垦、水利开发的农业稻作生产,作为主要生活转变的基础。清 代官府限制官有庄园的发展,鼓励民间私人垦辟耕地,创建私有土地所有权,并提 出土地的占有与分配,作有效、具体的管理规范。同时对归化的平埔族固有草埔鹿 场,采取保护政策。垦首、乡绅沿用原乡之租佃习惯手法,大举圈占草原埔地,开 辟私有地庄业,他们利用武装与集体呼朋引伴的方式,开垦新兴耕地。汉佃与平埔 族所签订的租佃契约,约束业佃双方的土地权利与义务。平埔族接受了汉垦佃的地 权习惯与商品货币经济,加上国家的权威渗透到平埔族的部落内部,分离他们传统 的权力结构,使番业主卷入商品化的土地市场,田产祖业行程可分割与典当的商品 化单位,社地田产逐渐疏离导致贫穷化,最后形成汉佃社会经济体制下的边缘阶级。 形成「久佃成业主」的现象产生,番产变民产,番社转民村的现象②。
清代台湾的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深具区域的特色,农田使用状态、业佃的关系、 地方经济的特征,使草边荒埔林地经由水利灌溉的改良,变成水田稻作的良田过程, 称之为台湾第一次农业革命,第二次农业革命为日据政府殖民时期,由总督府强力 主导,改造大小租地权结构、地租税制,重新分配私有地权关系,并推动农业改良 技术,致使稻作的产量激增,增建并整修与行政管理介入水利开发工程。两次农业 革命最大的不同点:一、清代的土地、水利开垦、开发系由民间的力量推动执行, 以民间的力量自治管理;二、日据的殖民政府加强介入主导各项事务,推行农作技
①陈秋坤,2009,《清代台湾土著地权:官僚、汉佃与岸里社人的土地变迁 1700-1895》,台北: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页 193-194。
②陈秋坤,2009,《清代台湾土著地权:官僚、汉佃与岸里社人的土地变迁 1700-1895》,台北: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页 2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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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与农民组织工作。台湾由边疆区域来发展农业,构筑埤圳水利系统,一跃成东南 沿海主要农业产品出口区,并发展闽、粤、台之间商品贸易关系,有助于平抑区域 间的米价波动。
在此同时,中国台湾商品亦开拓日本,交易获得大量白银(亦称墨西哥银或佛银), 奠定了台湾为世界贸易网的经济基础,台湾出口鹿产品、蔗糖、稻米,转口丝品、 陶瓷,已成新兴的主要与转口贸易供应区,来得到大量墨西哥佛银供应,大陆海商 的需求。当时台湾主要的交易货币单位即是佛银。台湾作为新兴粮仓的经济地位日 益巩固,昔日的荒芜小岛跃升为东南沿海的重要屏障。
清代的移垦社会,土地管理制度的民间契约行为,具有明显的地方区域色彩。各 地文化层级不同,如乡间农业区与城镇商业市集,对田产的认定、典当的行为,便有不 同的规范,以番业主为例,民间的相约俗例,影响番业主的产权和租佃行为,在的的权 利关系,决定了租佃内容,与土地分配管理制度。番租的内容依照汉人业户模式,因随 开垦草地工作,改变了地形、地貌的程度,而改变租佃的额数和方式。番租并没有「典 范」的问题;各地番社的番租富于地方色彩,反映在地的地理和权力关系。
西荷时期对番社施行「贌社」的土地管理办法,藉以增加税收,并管制汉人与 社番有任何土地交易活动,明郑将「贌社」制度化,变成将番社课征丁税的社饷。 清代官府依照明郑的课征社饷办法,使社饷成为番社税务沉重的负担。
其中九芎林地区最主要的番产汉佃案例如下:
立给佃批字竹堑通事荖莱湘江、土目潘文起、众社番等,承祖遗下有埔林地一 处,坐落土名九芎林,东至石壁潭为界,西至旱沟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山顶 为界;四至界址经踏分明。今因离社远远,不能自耕,招得与汉人陈登云、陈登岳 自备牛只、工本,前去实力垦辟田园,年载大租向堑社交纳。垦成之日,经丈田园, 按甲纳租,田每甲八石,园每甲四石,开荒三年之外,抑或抽的一九五按甲,永为 定例。其筑陂圳系佃人之事,与业主无涉。面议定着历年租石,早季收割之时,其 大租车运到社仓口交纳。务要租榖干净扇鼓守份,不准窝藏匪类及抛荒多年,另招 别佃,实宜勤力,永为己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合立给佃批字 一纸,付执存照。
清代官府对平埔族的土地拥有权力承认并加以律令保护。不准汉垦民假借贌租、 买卖、承典、押当等行为,来侵犯平埔族的祖传地权。汉垦户在申请土地垦照时, 官府要求地方官务必清查垦户欲开垦埔地确实为「无主荒地」,才能发行土地垦照。 从土地开发的政策来看,清政府对平埔族的土地管理方式,采取倾向于宽松抚恤的 措施心态,尽量让平埔族有自力求生存的空间。到了清朝后期,刘铭传积极建设防 御台湾,采取「开山抚番」的土地开发政策,使台湾迈向现代化的里程碑①。
但是,清官府规定保护平埔族地权的各种办法,地方官对政令的执行却有很大 的差距,使平埔族的土地地权渐渐地流入汉人垦佃手中,有许多土地契约书,我们 可以察觉到,汉佃已实际获取土地经营权,而平埔族还不知究理。学术研究者整理 出汉人取得土地管理权的途径:一、汉人屯弁和通事交换、婚姻、租贌、买卖等方 式,来占取或欺骗平埔族地主;二、官府对平埔族祭重的徭役、社饷,使他们无力 自耕,为了生存只好杜卖土地,俾利生活和纳饷;三、地方官仗势欺番,任意苛索、 虐役,迫使「官逼番反」引起番乱事件。反番事件后,社地惨遭铲平,埔地被汉人 强占为「无主埔地」或官府转拨给助官平乱有功之屯弁。因此,番部落凋零殆尽, 最后到无以求生的地步,可知,以上是平埔族地权外流的重要因素。
从土地买卖契约中,平埔族杜卖土地的理由归纳出有:一、乏力自垦、离社穹 远、乏银费用;二、乏缺公项、乏缺社地口粮。土地利用的效率是平埔族群杜卖田 园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对平埔族而言,是外来的思维,把土地当作市场商品买 卖、典当、租贌是移垦汉人的行为。与平埔族粗耕农放制度,完全无法兼容。
汉人进入竹堑地区有大规模从事土地开垦行为,始于1711 (康熙五十年)左右②。 官府为维护平埔族的生计,将九芎林地区编为保留区,供予竹堑社耕作,但是,熟 番因各项因素纷纷将保留区社地违法典、贌、卖、租予汉佃耕作。最后,保留区社 地成为汉人的土地家园。
①陈秋坤,1992,《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30。
②陈秋坤,1992,《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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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清代、日据时代水利管理制度
1775(乾隆四十年),汉人大量移入竹堑地区,竹堑溪下游大部分已开垦完成,客 家人的二次移民①沿着竹堑溪中、上游向近山地带挺进。迈进九芎林埔地拓垦的关键性 人物是姜朝凤②五子姜胜智,(如图2-9)为姜家进垦九芎林示意图。姜胜智在其父晚年 时,即当家作主,他是姜家由佃户身份跃升为佃首的领导性人物。1775(乾隆四十年), 他毅然变卖萃丰庄红毛港所分得田地,带领兄胜捷、胜略、胜贤由竹堑港溯溪而上移垦 九芎林青埔③,时值清政府施行屯番制,九芎林保留区归熟番为屯埔地与养胆埔地④。
 
①乾隆中、末年因人口增加快速,土地需求量扩大,垦民们只好二次移民向外拓垦土地。二次移民即先向头前 溪北岸以东的内山方向继续拓垦,然后再向头前溪南岸南重埔、二重埔、树杞林、大隘地区进垦。
②姜朝凤广东省惠州府陆丰县人,1737(乾隆 2 年)渡海来台在淡水厅红毛港(今新丰乡)从事开垦。
③青埔即未经开垦的荒野埔地。清代甚多土地开垦古文书之垦批、契约出现青埔一词。甚至以青埔为地名沿用 至今,如高铁桃园青埔站、新竹新丰乡青埔村。
④林爽文事件平定后,平埔族协助清府官兵平息乱贼有功,福康安大将军上奏折给乾隆皇帝。
图 2-9 1775(乾隆40 年)姜胜智移垦经济的构成示意图
数据源:本研究整理绘制。
姜胜智初到开垦的九芎林青埔地,皆为缺乏水源的旱园,只适合种植薯栗之类 的杂粮,适从广东大埔的刘承豪①率两个弟弟来台,考察山川、预筹垦地事宜,见 今日九芎林埔地一带洪荒未辟,乃毅然率等冒险入垦。于是两位拓垦者同心协力, 共同开拓九芎林之地,由于姜胜智、刘承豪乃汉人率先大规模入垦九芎林埔地,并 开埤设圳灌溉田园,因此两位并称为九芎林开发之始祖。
一、 姜胜智招佃垦耕筑圳 姜胜智在1788(乾隆五十三年)以九芎林佃首奉泉州府宪徐奉文之令招佃拓垦 斯地。〈乾隆五十六年十月竹堑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立招佃垦耕字〉:
「立招佃垦耕字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缘九芎林庄田园于乾隆伍拾参年经 蒙泉州府宪徐奉文勘丈归屯举智充当佃首按年催收屯租完缴所有该处未垦余 埔亦蒙丈报准另招佃垦耕在案但九芎林庄田园乏水深虑屯租有误议欲开圳引 灌工本浩大无项可出兹将丈报余埔招佃开筑水圳垦耕俾各田园得以接水灌溉 实属两全其美现招杨帝佑②前来认佃给出余埔壹段内量丈贰甲参分柒厘贰毛伍 系东至家给垦毗连为界西至林给垦毗连院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大圳为界四 至界址分明即日踏明交付杨帝佑自备工本前去实力开圳垦田永为己业以补费 用言约参年开荒第肆年田每壹甲纳屯租贰石第伍年纳屯租肆石第陆年每壹甲 纳屯租壳捌石以此定例丰歉不得增减其租壳务要干净递年于旱收之时照数车 运到佃首仓口交纳毋得延欠给垦之后即宜竭力开垦庶租有所出地无荒弃今欲 有凭合立招佃垦耕字壹纸付执为照
批明此余埔东西南北统围界址内作伍股半均分佑 得壹股内中作两股其壹 大段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大圳为界又壹小段东 至孙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大圳为界批照③」。
①刘承豪,《台湾省新竹县志(四)》卷九 人物志,页 6-7。记载:刘承豪原籍广东大埔县,乾隆中叶渡海来台, 阅历两年,回原籍,奉亲携眷,举家东来,居竹堑城之南,父儒俊,初授徒于周邦正家中;次迁南重埔上、 下员山定居。承豪志在拓殖,与二弟往垦九芎林,该地当时为山胞所居,开垦中时起激斗,困难殊多。有子 三人:曰里益、曰伯益、曰请教皆勇敢;招同佃户十余人,昼夜辛勤、冒险迈进。适有从红毛港迁来之垦户 姜胜智,互相协力,垦务进展甚速。旋得官任为隘首,设置公馆;该地多九芎树,乃称九芎林庄。承豪卒于 1790(乾隆五十五年),享寿六十七岁,后人称开垦九芎林始祖。兄弟三人秉承父训,与姜胜智并肩完成垦 务,均为开辟九芎林有功劳者。
②杨帝佑是姜胜智的佃人,也是垦户,对于开垦土地筑埤设圳具有相当技术与实力。
③国立台中图书馆及“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 “国家文化数据库” 分别典藏古文书。文件名 cca100003-od-bk_isbn9576711428_j003_003_327-0001-u.doc。
 
乾隆五拾六年十月 日 给招佃字人 上则招佃垦字书是姜胜智佃首招汉佃户,垦耕九芎林崁下埔地的垦字书。另一 则(如图2-10)招佃垦耕书,是当时九芎林纸寮窝丘陵荒补,尚无地名,只称之为 公馆街岗背山之地招垦,姜胜智佃首招来佃户刘传老自备工本开垦荒地,筑埤设圳, 耕种生产,缴租纳屯租谷。
 
 
图2-10 1805 (嘉庆十年)姜胜智招佃筑埤开垦九芎林纸寮①窝丘陵地
数据源:本古文书由刘传老②后裔刘邦森提供。
本研究于 2011 年 05月 28 日翻拍
①纸寮窝位于芎林乡文林村九邻、十邻。刘传老是在 1805(嘉庆十年)向九芎林佃首取得纸寮窝埔地开垦,当 时刘传老所垦之埔地面积应不大,或埔地条件并不优渥,但刘传老确能以之为根基,使其后人在此繁茂枝叶, 传衍后代子孙。
②刘传老祖籍潮州府饶平县石井乡,1764(乾隆 29 年)5 月生,1836(道光 16 年)8 月卒,享年 73 岁。乾隆 年间,传老与长兄传锐、次兄传道、三兄传易,率亲族渡海来台,向九芎林佃首姜胜智取得纸寮窝埔地开垦 权,为开垦纸寮窝的始祖。见庄兴惠总编辑,2004,《芎林乡志》,新竹:芎林乡公所,页 447。林晓薇计划 主持人,2008,〈新竹县芎林乡纸寮窝〉,桃园:中原大学建筑系。此为「新竹县芎林乡纸寮窝小区培力计划 委托专业服务案」之倡导单张。
以上两则古文书是姜胜智招佃,开垦九芎林荒埔设埤筑圳,引河水灌溉田园, 建立聚落家园,繁荣村里,最好的左证。
新竹平原的开垦始于 1697 年,一直到了 1711 年王世杰带领族人到竹堑地区, 才有大量的汉人从事大规模开垦进度,尔后林先坤开垦竹北地区,姜胜智开垦九芎 林埔地,彭开耀开垦树杞林地区。九芎林的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管理,可由以下几 则文献得知开垦、筑圳、归屯、管理的程序:
立招佃垦字,竹堑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缘九芎林庄田园,于乾隆五十三年, 经蒙泉州府宪徐凤文勘丈归屯,举智充当佃首,按年催收屯租完缴,有该处未垦余 埔,工本浩大,无项可出。兹将丈报余埔招佃开筑水圳垦耕,俾各田园得以接水灌 溉,实属两全其美。现招杨帝佑前来认佃,给出余埔一段,内量丈二甲三分七厘二 毛五丝,东至孙家给垦毗连为界,西至林家给垦毗连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 下大圳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即日踏明。交付杨帝佑自备工本前去实力开圳垦田, 永为己业,以补费用。言三年开荒,第四年田每一甲纳屯租二石,第五年纳屯租四 石,第六年每一甲纳屯租谷八石,以此定例,丰歉不得增减。其租谷务要干净,递 年于早收之时,照数车运到佃首仓口交纳,毋得延欠。给垦之后,即宜竭力开垦, 庶租有所出,批明:此余埔东、西、南、北统园界址,内作五股半均分,佑得一股, 内中作两股,其一大段,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 大圳为界。批照。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 日 给招佃字人 数据源: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页1057 立招佃垦耕字竹堑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缘九芎林庄田园于乾隆五拾参年经蒙 泉州府宪徐奉文勘丈归屯,举智充当佃首,按年催收屯租完缴,所有该处未垦余埔, 亦蒙丈报,准另招佃垦耕在案,但九芎林庄田园乏水,虑屯租有误,议欲开圳引灌, 工本浩大无项可出。兹将丈报余埔招佃开筑水圳垦耕,俾各田园得以接水灌溉,实 属两全其美。现招李中英前来认佃,给出余埔壹段内文量O甲O分O厘,东至公馆 围墙为界,西至姜家田毗连车路尾为界,南至大水圳为界,北至大车路为界,四至 界址分明,即日踏明交付李中英自备工本,前去实力开圳垦田,永为己业,以补用
费。言约三年开荒,第四年田每壹甲纳屯租贰石,第五年纳屯租四石,第六年每壹 甲纳屯租谷捌石,以此定例丰歉不得增减,其租务要干净,递年于旱季收租之时, 照数车运到佃首仓口交纳,毋得延欠,给垦之后即宜竭力垦耕,庶租有所出地无荒 弃。今欲有凭,合立招佃垦耕字壹纸付执为照。
乾隆五拾柒年正月 日给招佃字人【戳印】 戳文:「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记」 数据源:新竹北埔姜家史料
1796(嘉庆元年)淡水厅同知何茹连将九芎林的屯地、屯租全数拨给台湾中部 大安溪麻糬旧社自行管收,根据麻糬旧社自官府档案抄录的《淡防分府公文纪录》 的禀文显示内容: 特授台湾北路淡防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何 为设法筹补等事。 乾隆六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据九芎林佃首姜胜智、佃人林先坤、曾日恭等。禀称切: 人生穷困,哀天地疾痛乎父母智等,本庄经 徐府宪奉文清丈毋论,大小租全数归 充屯饷,佃人并无丝毫余润,非若他处,原额仍还佃管,以丈溢些少粮征屯租,其 原额每田一甲,只纳社番大租六石,每园一甲大租二石,而丈溢之额,田每甲亦只 定征屯租自六石至十余石,园每甲三石四石,最多者六石维卒。惟智等九芎林庄之 田园,定在一等田,每甲征屯租二十二石,园每甲征屯租十石,特为通淡第一重科 者也,兼之庄地东迫内山,守御生番,工力倍大,西临大河洪水冲决坍塌靡常,自 五十五六年先后勘报水冲以来,因水势激迫,历年愈冲愈坏,甚有全段漂没者,哀 哉!征租既重,加之水伤,数年来众佃千辛万苦,卖男鬻女,以供租渐渐势穷力竭, 年年压久。智乃苦劝各于田头地角,尽力锄铲,并令于庄头树林内砍木挖石,开辟 一二,抵补现在,将次有成来年,可以抽收多寡。兹众等公踏会议,以盈补绌约, 每甲统摊做九石五斗,通计足敷册报原额之租数,一转移间,上不累官,下不苦民, 屯租可期顺输,于 国课民生大为,便益理合。相率叩乞恩赐示,谕俾得遵守,司 纳合庄,衔结等情。据此合行示谕,为此示。仰该庄佃民人等知悉。尔等承耕该庄 田园,迭遭坍陷,不无赔累,现在新辟田园姑准抵补,嗣后尔等应完屯租,即便遵
照司纳,毋得藉词延欠,致干究处,各尔凛遵。毋违。特示
嘉庆元年贰月十六日给
发贴九芎林庄
请帖
根据「岸里大社古文书」记载,姜胜智在嘉庆元年曾出任岸里社第一代番通事 潘敦仔的水户,这代表了姜胜智与岸里社的交流互动良好,而在国立台湾博物馆人 类学组藏有一批「淡防分府」之官方文书,该文书中记载着姜胜智在岸里社也担任 屯务之管事,足以显示姜胜智扮演的角色相当重要。
立招佃垦字,竹堑九芎林庄佃首姜胜智,缘九芎林庄田园,于乾隆五十三年,经蒙 泉州府宪徐凤文勘丈归屯,举智充当佃首,按年催收屯租完缴,有该处未垦余埔, 工本浩大,无项可出。兹将丈报余埔招佃开筑水圳垦耕,俾各田园得以接水灌溉, 实属两全其美。现招杨帝佑前来认佃,给出余埔一段,内量丈二甲三分七厘二毛五 丝,东至孙家给垦毗连为界,西至林家给垦毗连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大 圳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即日踏明。交付杨帝佑自备工本前去实力开圳垦田,永为 己业,以补费用。言三年开荒,第四年田每一甲纳屯租二石,第五年纳屯租四石, 第六年每一甲纳屯租谷八石,以此定例,丰歉不得增减。其租谷务要干净,递年于 早收之时,照数车运到佃首仓口交纳,毋得延欠。给垦之后,即宜竭力开垦,庶租 有所出,批明:此余埔东、西、南、北统园界址,内作五股半均分,佑得一股,内 中作两股,其一大段,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大溪为界,北至崁下大 圳为界。批照。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 日 给招佃字人
数据源: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页1057
同立合约字 爰于乾隆二十八年,并四十一年,嘉庆元年经垦户协佃等呈请淡防 理番两分宪给示:募请姜胜智为水户,备出工本雇陂圳引水灌溉东至旱沟,西至大 甲山顶界碑,南至大甲溪,北至大安溪为界旧社内一带埔园免征番业,先年给佃垦 成熟园,因该埔土燥难种…议定圳水到田每张犁份分配田五甲照台湾则例:按每甲 纳大租捌石,每张纳租谷四十石,垦户租谷二十石,水户收租二十石。逐年各佃早 季纳清,用港满斗送运垦户水户仓中清交,不得拖欠晚季及抗纳等情。 (头年每张纳大租八石、水租七石,次年十二石半,三年大租、水租俱照额清纳议 的)
垦户:潘大由仁 筑陂圳水:姜秀兰
岸里五社熟番可说是清领期间与清廷官方关系最密切的原住民族群,1731(雍 正九年)曾配合参与平道卡斯大甲西社以及林爽文等乱事,是清廷颇倚重的武力,号 称岸里大社。而姜家另一合作对象竹堑社也是清政府很重视的势力。岸里社造就出 不少著名垦首,也算是台湾开拓史上的传奇,不过姜胜智的奠基也成为日后姜秀銮 可以在新垦区北埔崛起的助力。
立请帖。麻薯旧社屯官孝里希茅格、土目潘学和、潘斐文、马下六二使,马下 六乌即甲头潘福清、潘学文、马下六敦、阿六万买老、阿打歪后那,屯丁潘贤文、 潘捷元等。今奉宪配拨淡数九芎林屯租壹千肆佰石零壹石贰斗,向各屯佃收取,以 为屯丁口粮之需。因无人办收,兹各社土甲屯丁等合议,请得九芎林原佃首姜胜智 兄为管事,向佃收取屯租。当日合议,每年每百石屯租内抽出各壹拾伍石以为管事 辛劳,及伙食担工等项,共该贴谷贰百壹拾石零壹斗伍升。所有递年屯租,系早、 晚两季管事向佃收取贮仓,除扣贴管事辛劳伙食各费外,其余存谷照时价发粜银元, 付交屯弁收清,以便分发屯丁口粮,不得侵欠短少等情......再,该九芎林田园,当 日佃首筑陂开圳及起造隘寮,原备有工本银元,若佃首辞退,而下手接办之人自应 照数备还付交佃首收回。至该处所有守隘及生番诸事各费,系佃首办理,不干屯丁
之事。恐口无凭,合力请帖一纸,付照。
由以上的〈请帖〉得知,清政府将屯地、屯租拨给麻薯旧社自行管理后,乃委 托九芎林佃首,即麻薯旧社付给的新管事姜胜智,协助他们代收屯租,收取屯租的 酬劳为屯租的 15%,这个数字的辛劳代价是屯番制度抽取银的 3 倍。或许与九芎林 地区缴纳屯饷到麻薯旧社的路途穷远有关。
佃首姜胜智于1795(乾隆六十年)之前似乎和麻薯旧社有达成某种协议,故屯租 改拨麻薯旧社,立即与麻薯旧社订约,兼任管事一职。并于1796(嘉庆元年)姜胜智 与麻薯旧社签订引大安溪水源兴建水圳合约,其内容如下:
……因该埔土燥难种,经于乾隆贰拾捌年并肆拾壹年间,垦同众佃等两次呈 请淡防两分宪给示,募请埤圳匠依溪间筑埤圳,引水灌溉。奈工本浩大,缺银资用, 中道废止,延今贰余载不获水利......兹众家佃同垦户社番等,商请得姜胜智埤圳户, 备垫工本银元,募工就大安溪山头依溪开筑埤圳,引水流灌溉。该业俾资生有预, 但要成功,而银非数万终无济事。兹议定垦户同众佃等,共鸠银捌千元,业肆佃陆 分摊。垦户该摊出银参千贰百元,众佃照依田甲匀摊银肆千捌百元,帮付与埤圳户 收入,其余开筑请示一切费银,无论千万悉埤圳户姜胜智包垫备用。当日凭中三面 公议,俟圳水到日,所有张犁分丈明配田五甲,年依照台例,各佃应纳大租谷四拾 石额,除认约垦户大租谷贰拾石外,仍该大租贰拾石割归水租。逐年各佃纳与埤圳 户姜胜智收取,以为垫备银元开筑埤圳之利。
上述合约是姜胜智与麻薯旧社各佃户,共同约定交由姜胜智负责兴建水圳所有 工程费用。垦佃同意水圳竣工通水后,姜胜智可享有佃户缴纳大租50%的拥有权。
清代台湾移垦社会农业开发,其生产方式是以水的支配来创造水田化,促进稻 米生产,带动区域性商品交换,使农业经济日益繁荣。因此,水利建设在台湾新竹 平原的稻作农业开发上,深具实质的启发作用。台湾的地理位置地形上的特殊条件, 水利建设对稻作农业的重要性,特别显现其重大意义。
水利支配的项目有:一、灌溉给水;二、灌溉排水;三、防洪治水。台湾的气 候属于季节风性气候,所以,农业水利要做好以上三项措施。治水、排水是防止对 生产力的破坏,或者说治水是消极的措施,可是有了此防卫的基础,水利支配设施
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意义上,治水事业与给水事业一样,在台湾农业开发承担 着重要角色,是不可或缺的技术过程①。清代的水利建设,因碍于知识领域与筑圳的 技术,只有灌溉给水设施,并无防洪治水的概念,所以,水灾频传,水利设备付之 一炬,损失异常惨重。在光绪年间有作简单的泥土河堤,但规模甚小,防洪效果不 大。在日治时期治水土木工程之工事,在大正年间因深受涝灾之苦,大正后半期才 大兴土木,做好治水防灾工程。
水利建设工程困难度非常之高,尚有水利设施之用水分配制度的建立,亦是重 要的环节,水源的掌握稳定供应是重要问题。水利资源的应用之公共利害关系,并 不亚于土地的利用。所以,水利设备是一种公共财产设施,如何做好水利管理制度 是一重要课题。在清代水利管理,官府采取下放政策,管理者皆由垦首、仕绅担任。 用水者共同推举圳长,订定用水规约,执行管理制度。在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对水 利事业积极地参与管理事务。总督府认为水利为公共利益的埤圳,私人不能擅自经 营与拥有,政府应该行政的监督管理及经济援助建设。经过政府透过“国家”资本直接 或间接以金融机构参与并掌握水利建设工程,以科学管理的方法,使台湾的水利工 程事业,进入划时代的发展,显现出增产功能的发挥。农民经济生产力快速的扩张。 例如:1903年全台耕地面积 534157公顷, 1942 年耕地面积854479 公顷,故全台耕 地面积中有灌溉给水设施由28.2%增加到63.8%②。由以上数据显示,因水利设施的 扩充,促使耕地面积快速的成长,短短的几十年即加倍扩张农经事业,很明显的表 示为“国家”资本的介入与行政管理功能的力量。
水利开发需大的资金与工程技术,即人力与物力的耗资非常颇大,例如麻薯旧 社土目敦仔于 1960(乾隆二十五年)招引汉佃前往开垦旧社埔地,但缺乏水源未能 开垦成功,为了改良土质,1763(乾隆二十八年)投资新建水利设备,引用大安溪 水灌溉,因工程浩大,缺欠资金银两,终致半途而废。业佃离散,埔地任其荒芜。 1796(嘉庆元年)潘土目商请官府招募竹堑地区新兴大垦户竹堑区佃首姜胜智投资 一万多银员,兴建岸里水利工程,但因该工程过于庞大,后继乏银,工程被迫停摆。
①张汉裕,1984,《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台北:三民书店,页 365-366。
②张汉裕,1984,《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台北:三民书店,页 36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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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道光十二年)潘家再度议请姜胜智侄孙金广福大垦户姜秀銮,继续出资一万 二千银员续建潘敦仔家族与其他资本家前后花了70 几年的功夫,投资金额总计十万 两银员,才将麻糬旧社之埔地逐渐改善成为稻作之水田。
2.3土地、水利经济、公共管理理论分析
清帝国的边区台湾其「人」、「土地」、「水圳」管理权利所有关系,由于当
时「民间的法律关系,任其私法,任何事项,均已斯约定之」,所以,均以习惯法 为其中心,但其习惯法系源自汉移民的根据地,大陆原乡的旧惯私约。大租的权利 关系,系垦首向官府或平埔族取得土地开垦权,完成土地开发后,小租户向大租户 租赁,并从事开垦缴纳租谷,小租户、大租户一般俗称头家,是故「清代台湾,土 地管理的常态,其田园租佃权,上有小租权,更上者有大租权」。
竹堑地区实际担任拓垦工作者为垦佃,垦佃才是各种拓垦组织运作的中坚份子。 竹堑地区的地形气候,有利于集约式水稻耕作的发展,从旱稻发展到水稻,一季稻 发展到两季稻,即由粗放式农耕发展到集约式水稻耕作法,需投入大量时间、金钱、 劳力,来克服巨大用水量的问题。
竹堑地区的水利开发始于头前溪冲积平原与河谷平原,水利的开发皆由垦首、 仕绅鸠资共同开筑,顺利完成通水后,圳户向各佃户收取水租,以维护圳路与水源 取水口的通顺。一般来说,埤圳采分水灌溉方式,稻作控制的用水量,攸关稻作的 收成量。因此,水利管理的用水制度架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组织办法。清代水利 管理组织主导者以垦首、乡绅,共同选出圳长执行整个组织的一切事务,官府只在 组织内有重大纠纷时才出面介入解决问题,水圳为私有制是私人的财产,是私人投 资财产。日治时代则由台湾总督府主导掌管水利事业。将水利收为“国家”所有,以水 利组合作为管理的组织机构,分配整体的农民用水,是水利公有制的组织型态。
日治台湾殖民政府的土地政策,以后藤新平依循的「生物学政治」理论政策。 殖民政府的目的在于重新建构台湾社会经济环境,以配合殖民者的经济利益。所谓 「生物政治学」理论,其实际的政策是倾向于既存的风俗及社会经济体制,采取温 和渐进的策略,配合旧有土地所有制来实行土地改革。即顺应台湾土地所有权制度
的演变趋势。殖民政府透过土地制度的改革,把大租所有权制度废除,而确立真正 的经营者-小租户的所有权,改变昔日混淆不清的所有权关系,使土地得以自由买 卖及受到法律的保障。土地型态因受到人际的束缚及得到解除。台湾此种从多重地 权到单一地权的演变,可说土地地权关系有个革命性的改变①。
清帝国于 1683 年(康熙二十二年)开始统治台湾,直至 1895 年(光绪二十一 年)因甲午战败将台湾割让给日本,统治时间长达 212 年,此时期台湾施行的土地 制度为土地民有制。
清代边疆台湾土地制度地特色,乃是实行土地民有制度,主要是因原乡地土地 型态地沿袭,明郑的官田制度,改为民业、民地,并重新丈量,划定等则,以征收 赋税,此为汉人所开垦的田园。原住民所拥有的土地称为蕃地,因政治与族群地管 理关系,清政府力求保持原貌,禁止垦殖、侵占、租佃、买卖等行为。但是,清代 地中后期因移民者与日俱增,人口增加的压力日剧,大势所趋,无法遏止,官府采 开放政策,准许番地租佃与移民者耕种,典卖制度并应运而生。此制度的产生是番 地所有权流入汉人手中的重要因素。
日本帝国主义殖民中国台湾的经营型态,即西方资本主义地延伸,日本国内不足地 农产品、农工原料,来弥补其国内生产地不足。台湾在此时期因资本主义发展,以 及帝国主义统治阶级的控制,土地所有权的结构,生产内涵的型态关系,形成复杂 的阶级意识。1898 年的土地调查,1905 年地消灭大租权制度,落实小租户的业主权, 实行土地登记规则,确保私有权,以确立现代化土地所有权制度,完成实行资本主 义的基本更程。
自土地调查后,日资本家及于介入台湾土地的经营权,殖民政府亦在帝国主义 强权仗势下,在台湾实行资本化的经济改革,其目的乃在日本国内所缺乏之米粮, 由台湾出口供应,并支持前线军需及人力。资本家们利用各种势力,威胁利诱,使 台湾土地分配呈现不公与不均的状态。其生产方式有:一、以本土劳作永田小规模 的水稻、杂粮的生产,地权结构则为地主与佃农的生产型态;二、以大资本家为生 产控制,地权所有为资本家,其掌控一切的生产与销售。
①陈秋坤,1992,《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23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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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代台湾土地所有权转趋分散方式,主要是地主将原有出租田地出售给佃 农,使佃农拥有土地实质的经营权,自耕面积逐次的扩大,使直接生产的佃农地位 渐渐的提升,使地主地位健次的改变。此种现象使地价受佃租、土地投机之影响逐 渐的降低,地权的集中丧失意义,此种地主地位弱化的倾向,亦间接形成战后国民 政府,得以顺利推行台湾土地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
日治的土地改革为台湾家庭式耕作农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保护土地的实质 经营者-小租户,并在此基础上推展土地商品化,商品化是资本主义的先决条件, 随着商品化的过程,资本主义式的生产关系,与雇佣式的劳动关系,往往会渐次地 渗透生产的各个领域,分解了其他同质化非资本主义式的生产方式。日本资本家并 没有直接投资小规模的农业生产,而是投资比较有利可图的农产加工业,因为,这 是他们比较容易掌控的产业。重要的是他们发挥资本垄断的力量控制台湾①。
清帝国统治台湾的初期,原住民多次反清事件,清政府皆以熟番的力量来评定 乱事,汉人的反清事件一样请求熟番平埔族之力协助平息事件。这一连串平埔族捍 卫乡里平乱经验,促使清帝国意识到平埔族的武力有助于维持地方治安与国家安全。 因而于土牛沟沿线,设隘派遣熟番镇守隘戍,并于土牛界以东芝荒埔,批给予熟番 招佃收租,以资赡养,为隘番制。设立隘番制为清帝国运用熟番武力的第一步,具 体的设立「番屯」,使熟番的武力纳入清政府国家统治体制之内。1786(乾隆51年) 熟番再度协助清政府平息林爽文事件。使得清政府将熟番武力纳入军队的构想,因 而仿四川屯练之例,在台酌补熟番为兵,并透过设屯,让熟番得以自耕维生。1790 (乾隆55 年)番屯制度实施,竹堑社归类北路大屯中的竹堑大屯之下,竹堑社屯弁 为乾隆、嘉庆年间的钱茂祖。1788(乾隆 53年)台湾知府杨廷理奉命清厘台湾未垦 埔地之后,上报闽浙总督伍拉纳地禀文:
早期康熙年代以前的竹堑地区是「地广人稀,平埔族逐鹿捕兽游耕之地」,康熙 末年,大甲溪以北设塘泛置兵戍,移民拓垦者才渐次来到竹堑埔地。到了道光、咸 丰年间,竹堑城已经开发成为北台湾的政治、文教中心。其间的 150 年竹堑由拓垦 社会转型到文治化社会。竹堑地开发进程,以历史的轨迹来探讨,充分凸显出「移
① 陈秋坤,1992,《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240-241。
63 民前导、官府行政后行」的模式进行。开垦期间豪强垦首筹组资金劳力;以组织的 力量抵抗番害扩张垦地,以群体的力量水利工程,并作水利管理与土地管理。在移 垦期间无暇顾及文教理学文化,是一种世俗化社会,垦首成为自然社会的领导阶级。
移垦社会到了晚期土地开垦完成自治化的管理,水利灌溉进入水田化阶段,经 济发展亦趋近于繁荣,学堂、书院、儒学、信仰中心相继成立,使得世俗化社会转 型文治化社会的时机日益成熟。社会上经由科举制度取得功名的士绅;或是经由捐 献及军功贡献方式取得的士绅,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管理地方县州事务,与官府建 立良好的网络关系,在乡里累积更高的声望.成为社会的中间权力份子,取代了垦 首、豪强之士的领导地位,使得社会结构由移垦社会的世俗化转换成文治化的文教 阶层的文人化社会①。
18 世纪的中国是疆域广大、民间富裕的社会,清政府为了解决粮食供应问题及 疏解民间的资金,号召奖励农民富贾从事偏远边陲之地从事开垦,及发展长距离的 商品贸易活动。许多低度开发区在此政策下山场河域,快速发展成新兴的农业和商 品生产区域。而此移垦社会的开发与区域地特色,以业佃关系为其特征。其区域有 黄河以北地区、长江下游区、东南沿海区及「后进」开发区,而所云之「后进开发 区」就是远离政治核心,较少受到官府的管辖,发展出高度商品化的农作经济体制。 台湾地理位置在清政府的边陲小岛,所以台湾移垦模式符合后进开发区②。
清代在台湾的移垦,将荒埔垦成旱园再以灌溉改良,转换成水田稻作的过程, 一般学者称为第一次农业革命。日本统治中国台湾,总督府强力介入水利建设,主导改 造大小租地权结构及地租税赋。重新分配私有地权,同时进行农业技术改良,包括 品种、施肥栽作,称为台湾农业第二次革命。两次农业革命最大的不同点是第一次 以民间的力量自行推动,进行农田水利、土地的开发;第二次以殖民总督府主导, 推动农作技术与农民组织工作。由于两次的农业革命成效,台湾边陲之地发展成为
「后进」商品农作区,使台湾的农业新兴粮仓的经济地位日趋稳固③。
台湾土地管理阶层大致上可分为三种形式:一、公私官田(政府官员以公款或
①张德南,1999,《淡水厅筑城时期的文治社会》,竹堑城学术研讨会会议手册,新竹:新竹市政府,页58-68。
②陈秋坤,《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1-2。
③陈秋坤,《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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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势力取得地权);二、垦户(汉大租);三、土著业主(番大租)。汉大租则为汉 垦首自行集资召工募股开垦取得地权,再召佃耕作,抽租取利。原住民业主则自行 招佃开垦,收取交换租粟,因此,出现番产汉佃地耕作模式。另一种地权模式是原 住民以土地换股权的方式,参与垦首兴建水利灌溉工程计划,完成后原住民兼具地 主和圳主的双重身分,向汉佃户收取水田纳租与水利系统租谷之两项收入①。
1788(乾隆 53年)订颁熟番屯田制度后,分配土牛沟界外之未垦荒埔,给出平 埔族耕作,是清政府在开垦事业上的一大变革。在此之前竹堑平原已是汉垦民地开 垦区,在此政策颁布后,垦民们如潮水般涌入开垦者的天堂,汉垦民更进一步踰越 土牛沟向东侧开垦,与原住民共同移垦杂耕。土牛界外之埔地是给发于屯番作为赡 养埔地,禁止典卖于汉垦民,仅准招募汉佃耕作,但是后来有佃首、隘首应运产生, 逐年错乱田业,赡养田园官府的作法措施,逐渐丧失其赡养屯番制度的本质②。
①陈秋坤,《台湾历史上的土地问题》,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田野研究室,页 6-7。
②波越重之,1907,宋建和译,2014,《新竹厅治》,新竹:新竹县政府文化局,页 214-217。
3竹堑地区土地、水利开发历程
清代的土地开垦、水利灌溉发展产生了各种不同层次经济活动,新竹平原在各 区域出现家产庞大规模的地主阶层。土地开垦程序完成,佃户的贌耕,水利灌溉设 施的普及与垦户自主公共管理,可说是该区域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由此亦塑造出各 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地主阶层。到了清代后期新兴农作经济产物地出现,如制稻、制 茶产业的兴起,地主阶层以其拥有庞大财力的后盾实力,再次获得新的家产累积契 机,发展更庞大的事业群。新竹平原的经济体系面向,表现出以再生产结构的市场 圈之形成,在台湾岛整体的经济大环境变化情境,新竹平原在清代纳入中国华南体 系的经济圈,日治时代纳入日本内地体系的经济圈,在战后科学园区纳入世界体系 的经济圈,成功地与欧美资本主义为中心所形成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来接合①。
汉人开垦台湾早在 1684(康熙二十三年)台湾纳入清廷版图之前就已有纪录, 但是根据日治台湾总督府的调查,新竹平原主要开垦的时间应是在台湾纳入清廷版 图之后,开垦过程描述将于以下段落进行说明。
1701(康熙四十年)由吴、赖、张等姓氏从当地原住民购得荒埔开垦竹北二堡 上北势庄(今新屋乡平均村②)。至1733 (雍正九年)淡水厅自沙辘(今沙鹿)迁徙至 厅治竹堑城开设,汉移民改向官府申请开垦许可之「垦字」,但是,倘若汉垦民向更 府申请许可之埔地是接近熟番的栖息地,仍需要按照旧规与熟番进行协调,确认缴 交租谷的数量。如果汉垦民请垦的范围非属熟番之地,则申请垦字的垦户可以得到 完全的业主权,并且免除对番社的负担③。
竹北二堡原属竹堑社,但此区熟番直至 1766(乾隆三十一年)才完全归顺于清 廷,而清廷将此带熟番授予钱、廖、三、金、卫、潘、黎等七姓氏,其所属领域则
①黄绍恒、张亭婷、洪佩瑜,2008,《头前溪流域客家族群产业经济》台湾客家族群的聚落、历史与社会变迁:
(1/3)以凤山、头前、中港及后龙四溪流域为范围之跨学科研究研究成果报告书(上),页 522-557。
②战后地名,引自王世庆,1970,《台湾省通志卷一第三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③官府批准的给垦区域,只是提供汉垦民开垦的权利,如果垦户放弃权利,或是在限定期间之内未完成开垦, 不仅官府可收回转给其他垦民开垦,该给垦区域的熟蕃也可以自由地转垦给其他垦民。因此,最初属于一人 的开垦权,因为这样自由转垦的情况被允许,一地的垦权归于数垦户的情形则是层出不穷。例如:东到土牛, 西至海,南至凤山崎,北至八里坌的郭樽给垦地区,由于其面积几乎包括桃涧堡与竹北二堡,并非郭樽所能 独力开垦。因此,此地区尚有其他如「诸协和」、「黄燕礼」等垦号的存在,而且皆与郭樽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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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永久。竹堑社将其永业之土地,给垦于当时的汉移民,每年向汉垦民收租以为 口粮(番租)。其中枋寮(新埔镇上寮里)、四座屋(新埔镇四座里)、樟树林(新埔 镇旱坑里、田新里)三庄所得充当社内公费(公租),由土目管理之,其他私租则由 此七姓氏家族分别收取。但是,根据台湾总督府的考察结果,在枋寮、四座屋系以 「番丁」个人名义发给汉垦民「垦批(开垦许可证)」,或是以上述三庄以外地方由 土目通事给垦,由此可见番租未必是严谨而被遵守的命令。从以上考察结果可知, 竹北二堡是由枋寮庄自 1747(乾隆十二年)首先开垦,其余地区则是在乾隆十二年 以后开垦。
由上述开垦过程可以知道,竹北二堡地区在雍正、乾隆年间,客家人与漳州籍 福佬人的移民人数大增,到了 1770(乾隆三十五年)起,汉移民与熟番陆续发生许 多武装冲突,许多已开垦的埔地也因汉人陆续退出而荒废。因此,当时的知县于1781 (乾隆四十六年)在桃涧堡与海山堡大嵙崁之间建立土牛沟,禁止「汉蕃」互相侵 扰,才暂时止住双方的冲突。
树杞林庄(今竹东镇、荣华里、五丰里)到嘉庆初年为止,属于「七房番人」 之业地。土目廖老来湘江等招致佃户张光彩开垦,并且征收隘丁口粮。张光彩中途 去世,由赖总继承,由于无力开垦,又还给大业主廖老来湘江。1807(嘉庆十二年) 再由客家人与福佬人合组成「金惠成」请垦准后,自行设隘招募丁员,既能防番亦 兼开垦。至1875(光绪元年)垦成土地分为14 股,上七股归客家人,下七股归福佬 人。
树杞林与新竹、六张犁接界之处,大致于 1769(乾隆三十四年)开垦,上、下 七份庄、麻园肚庄(今竹东镇员山里)于 1771(乾隆三十六年)形成惠州人约20-50 手的聚落。员山则于 1772(乾隆三十八年)由潮州饶平人林钦堂,得到竹堑社土木 丁老吻垦批,形成40 余口的聚落。
头重埔庄(今竹东头重里)在乾隆年间,为「七房番人」丁老吻的业地,1834 (道光十四年)出垦给钱旺富,逐渐开垦成田园,隘丁费用悉由继承田园征收。后 因终究无法独力负担拓垦之费用,遂转让给金广福。金广福官方意思,与钱旺富相 议建筑土墩于柯仔湖庄(今竹东镇柯湖里)南部一带,将垦地分成南北两部分。墩 内既垦田员悉归钱旺富,墩外未垦山埔则归金广福。其成田之处,从佃人征收租谷 以充当隘丁资粮。1837(道光十七年)金广福以不堪隘费浩繁,致使驻守稍弛,「生 番」滋扰益甚,因此将其垦地转让给佃人刘善月、吕振元,使之自投资本开凿埤圳, 垦成期限为五年。
横山庄(今横山乡横山村)一带为官府授予「七房番人」汉通事铁荣选、土目 卫什班蚋、屯弁钱恭淑、隘丁首廖阿孝、廖科及甲首七房众耆屯白蕃等之业地。最 初给垦于客家人徐旺等的七股半之团体,1822(道光二年)由于徐旺等欠缺开垦资 金,又再出给「金全兴」。不久金全兴资金亦告枯竭,再转给徐玉成。徐自任隘首, 自偿一切隘务费用,招店开垦,再由其已成之田园征收租谷以充垦费。1864(同治 三年)隘首徐玉成去世,由于其子徐清福、徐清绣不能继承父业,遂由佃户徐荣强、 邱金进、徐丙生等合组之「金和兴」继承。到了1871(同治十年),横山庄、头份林 庄(今横山乡横山村)已有许多可耕种之成田。金和兴之众佃户推举钟石妹为隘首, 更往大山背(今横山乡丰乡村)方面前进。1888(光绪十四年)台湾巡抚刘铭传清 丈土地之时,熟成之田地已有20 甲以上。
田寮坑庄(今横山乡田寮村)为钱朝拔受政府垦谕掌管之业地,钱于 1854(咸 丰四年)以矺仔为根据地,与汉人移民共同启业。钱朝拔独力防备生番,自备隘丁 资粮,因此,成田之后.24股中的4股归钱朝拔一人,其他20股归汉垦民,后者并 向钱朝拔缴纳隘丁口粮。
南窝及北窝为黄传祖从钱朝拔给出开垦之地,由于受到钱朝拔自费办理隘务的 保护,因此垦成土地的三分之一归钱朝拔,免纳隘丁口粮。
油罗庄(今横山乡丰田村、内湾村)为刘子谦奉官府命令开垦之处,由于其垦 成在1888(光绪十四年)之后,因此,未有丈单,属于清代末期垦成之地。
九芎林地方一带的开发起源于林爽文乱起之际,主要是因为有功于将军福康安 军事镇压之七姓汉人,因战功彪炳获赏共享土地。九芎林庄(今芎林乡文林村、芎 林村)属于七姓之一的姜胜智,姜自任佃首,于1785(乾隆五十年)左右开始开垦, 自耕的部分则出垦给他人。
石壁潭庄(今芎林乡石潭村)之垦地为乾隆末年竹堑社因协助清廷平乱有功赏 
给之地,其后亦归汉人移民之手,由客家人刘承豪、姜胜智开拓。
前述的拓垦说明了汉垦民在新竹平原地区建立生活领域的第一步,要能够落地 生根,繁衍子孙,则必须建立起生活上所需的基础设施。如何建立农业生产条件, 则是汉垦民披荆斩棘,开拓山林之后,必须面对的问题,水的运用则为最重要的条 件之一。新竹平原的头前溪流域河川大小无舟楫之利,全年水量的变化亦甚悬殊, 无法提供垦地垦民一个稳定的农耕灌溉水源,因此,汉垦民在拓垦的同时亦积极开 凿埋圳。新竹平原头前溪流域水源开拓的情形描述如下①。
东兴圳最初被称为六张犁圳,引九芎林溪口溪南之水 3 分而成,从三崁店庄进 到隘口庄即为东兴庄。至番子寮分为南北两汴,南汴灌溉芒头埔、六张犁、十张犁、 八张犁等庄田。北汴灌溉麻园庄、鸭姆窟、鹿场等庄田,在进入泉州厝。据云由业 户林根德于1748(乾隆十三年)启工, 1751(乾隆十六年)竣工,出资 3000元。 1851 (咸丰元年)圳长林炎等大小佃户88人重修圳路。灌溉面积370余甲,水租151余 石,充作陂圳修理等费用,日治初期为林根德,设有圳长、圳丁。
树杞林圳是承接自员岽仔下崁之水,主要灌溉水头屋、上公馆、下软陂仔诸庄 及树杞林(今竹东镇竹东里、荣华里、五丰里)一带,再扩及至油车窝、番仔等庄 后入海。该圳由树杞林业户所共同设置,日治初期由彭殿华等39人共有,灌溉田园 63余甲,水租为每甲 4斗。
上公馆埤圳的源头与树杞林圳相同,经水头屋、员岽仔庄尾崁下等庄到上公馆 的水尾后,进入树杞林圳,灌溉田园16甲6分。1811(嘉庆十六年)由业户共设, 日治初期由彭锦祥外15 名共有,水租与树杞林圳相同。
鸡油林埤圳承接水头屋埤水,经下公馆崁下灌溉鸡油林庄(今竹东镇鸡林里), 其水尾再注入毛仔溪。该圳于1820(嘉庆二十五年)由业户共设,灌溉庄田 25甲。 日治初期由新竹业户黄鼎三等17 人共有,水租每甲5 斗。
顶员山埤圳引番社仔庄尾之水,经过托盘山、四重埔崁下、三重埔坜等处,由 顶员山庄的水尾进入下员山埤圳。该圳为 1822(道光二年)由垦户共设,日治初期 为新竹陈泉源等15人共有,灌溉田园48余甲。
①埋圳开凿的沿革,系引自波越重之,1907,《新竹厅志》43-52,成文出版社重印于195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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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员山埤圳引顶员山崁下之圳水,经过顶员山庄、尾上、七份等庄,到下员山 庄(今竹东镇员山里)牛头路进九芎林溪。该圳为 1819(嘉庆二十四年)业户郑勒 记及卫奎壁合资建筑,灌溉下员山庄89余甲。日治初期为陈振合等37 人共有,水 租每甲3 石。
埔心圳于大粗坑、头份林(今横山乡横山村)、埔心等庄取油罗溪之水,到黄枝 头庄进二崁圳。1857(咸丰七年)由垦户徐玉成等出资1400 元所建,灌溉面积约29 甲,为各业户所共有。设置埤丁 2 人看守,每年五月及十一月由佃户修理,大破之 修缮则由业户及佃户共同负担。水租额为年27 石5 斗,充作埤丁的收入。
二崁圳引楠仔排庄蟾蜍石油罗坑之水,经大粗坑、头份林、埔心、黄枝头等庄, 到横山庄新庄仔溪,灌溉地区为黄枝头 8甲 4分,横山9 甲6 分。1853(咸丰三年) 由各业户筑成,置埤丁1 人,收水租27 石。
下崁圳取黄枝头庄油罗坑之水,经黄枝头庄到下崁庄入新庄仔溪,灌溉下崁庄 16 甲。1850(道光三十年)由业户金全兴所开设,后分卖给各业户,再由佃户当中 选出埤丁1 人,水租16 石。
高枧埤圳引油罗溪水,从石壁潭崁下经上下五股林(今芎林乡新凤村)、高枧头 (今芎林乡文林村)、九芎林(今芎林乡芎林村)等街庄到下山庄(今芎林乡下山村)。 灌溉面积计有上五股林1甲7分1厘、下五股林2甲6分2厘、高枧头1甲4分1 厘、九芎林4甲 5分、下山 4甲7分 3 厘余。1789(乾隆五十四年)由惠州人姜胜 智、潮州人刘承豪等16 人建设,设埤圳长 1人,由众佃荐举。水租每甲1 石,根据 甲数征收,由佃户平均分担。
下山埤圳从石壁潭崁(今芎林乡石潭村)下引油罗溪水,经过柯仔林庄(今芎 林乡芎林村、文林村)到下山庄,灌溉面积75 甲6 分余,1785(乾隆五十年)由姜 胜智、刘承豪共同建筑。水租每甲 11 石,年收 75 石由各佃均摊。日治初期由业户 33人共享,设埤圳长 2人。
清代汉人于头前溪流域从事的生产活动以稻米为主,这是由于汉垦民在此区域 内以拓垦为主要目的,稻米的丰歉将直接影响到垦户的兴盛。但是,稻米的重要性 却远不及于1860 年代台湾开港所兴起的樟脑业。
清末台湾北部樟脑产区之汉人分属闽、粤两籍的福佬人及客家人,三角涌以北 为福佬人,大嵙崁以南到东势角之地全是客家人,大嵙崁则是两者参半。日治初期 日本人所观察到的客家人,认为其性顽强且坚忍,因此足以抵抗泰雅族人之凶暴, 毫不屈服,而得以逐渐推向「番地」推展垦地。
本流域的樟树砍伐,平原地带随开垦最先被砍伐。新埔、大湖口、犁头山、九 芎林、树杞林、月眉、新城、北埔、斗焕坪、三湾等山,则从嘉庆、道光年间开始 采伐,并逐渐往内山推进。到了咸丰年间,樟树在树杞林是分布在员岽仔、花草林、 软桥一带;横山则在矺仔、南北窝、外湾仔、水头排、披塘阁、黄枝头、乌南湖; 北埔则在大小份林、大小南坑、坡头面、九份仔、十四份、草寮仔、外大坪、尖隘 仔、老新四寮、石仔林、上下大湖;月眉则在社寮坑、茅坪、十二份、石硬仔;三 湾则在拾股、八股、新公馆、五份、十五份、大河底、崁顶寮。此时的樟树砍伐由 于与开垦田园建立村庄有密切关联,因此其制脑亦非过去为筹措军料制造及搬运费 用才获得知特许,反而是附带于开垦的事业。
1862(同治元年)台湾门户开放,外国对樟脑的需求量大,使得台湾制脑业更 加兴盛。台湾道将艋舺料馆改为艋舺脑馆,再于新竹、后垄、大甲等地新设小馆, 独占收购内山所熬制之樟脑。虽为官办,实际的脑务则由绅商包报,此时新竹脑馆 每年收购额在1200-1300石。
在明、清时代的地方社会中,乡绅是乡治的主要力量,但是,要通过科举考试 以获得士绅身分却是非常困难的,而清代台湾的士绅有科举、捐纳、军功等来源, 但是以捐纳与军功两者为最多①。王世庆教授曾就清代台湾的地主阶层,以其年收租 谷为标准,区分成:(1)一万石以上;(2)1000 石以上;(3)1000 石以下等三个等级。 其中属于第一个等级的地主在清代台湾仅有板桥林(本源)家与雾峰林家,而两林 家的文献可参考黄富三与许雪姬两位教授的研究,从这两个林家在清代的发展过程 可归纳出在清代台湾地主要能够成功发展必须同时具有土豪与士绅的身份。而土豪 所表现出的家族特征如下:以所具备的私人武装力量,防备随时可能发生的械斗、 民变,甚至于「番害」,以保卫家族的田园财产。
①蔡渊絜,1980,〈清代台湾的社会阶层〉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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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永河于1697(康熙三十六年)路经竹堑埔称:
「自竹堑迄南嵌八、九十里、不见一人一屋……①」。
1724(雍正二年)20余年后黄叔璥再至考察竹堑埔时称:
「昔日土番鹿场,今汉人垦种,遂多近山捕鹿......②」。故可知康熙末叶后期, 沿海平原平埔族③社群居住之地,亦多被汉人进垦。
因为1724(雍正二年)户部覆准为:「台湾各番路场闲旷地可耕种者,令官晓谕, 听各番租与民人耕种④」。1725 (雍正二十五年)又令「查各番鹿场颇多闲旷,听各 番租与民耕种,陆续升科,则番民均邀利赖,而正赋亦复无亏⑤」。即众番得以将屯 埔地租与民仁土地开垦,而垦民所开垦之土地每年要升科纳税。邵士柏认为雍正年 代番地政策出现如此的改变,是因为雍正朝当政者的「渴求稅收」(hungary for land-tax revenues)和「支持殖民化」(pro-colonization)的表现⑥。
乾隆年间的土地政策更加的明朗化,1746(乾隆十一年)立法规章,凡向原住 民私自购买或私购耕地者,皆为违法行为。如「嗣后番地均听各番自行耕种,如有 奸民再贌,告发之日,将田归番,私贌之民人,照盗耕种他人田地律,计亩治罪, 荒田减一等,强者各加一等,若奸民潜入生番界内私垦者,照越渡缘边关塞律治罪⑦」。 以上买主之购地行为将被治罪」。以上的论点即说明汉人不得向原住民承购、租贌番 界内、外土地。乾隆皇的土地管理政策因番界之界址并不明显化,并造成许多无谓 纠纷,1760(乾隆二十五年)淡水厅下筑成一条汉、番的界线-土牛沟。并于「淡 水厅一带设隘寮十八处,派拨熟番 720名,加谨防守」。番丁口粮,由各社番之未垦 旷埔,令其廩垦,以资隘丁口粮⑧。使隘丁之生计能够自给自足,这种隘寮的设立是 原住民在禁区的周遭获得土地之方法。
①郁永河(1697/1959)。裨海纪游。台湾文献丛刊,44,13。
②黄叔璥(1724/1957)。台海使槎录。台湾文献丛刊,4,65。
③周婉窈(1998)。台湾历史图说。台北:联经出版社。指出-「平埔番」是汉人移民称呼平原土番的叫法,「埔」 是指平原,雍正年间文献,「平埔土番」居住台湾西部沃野与东海岸,向官府纳输应徭(缴税、做公工)的 土著 」。
④《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版)(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二册,卷一六六,页1111。
⑤《大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八,21a-22a。
⑥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Calif.: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pp. 138, 260.
⑦户部议覆关于闽浙总督马尔泰等奏折,见《大清会典事例》,第二册,卷一六六,页 1117。
⑧见闽浙总督杨廷璋奏折(1760年)。《大清高宗实录》卷六一九,17a-1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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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乾隆五十三年)林爽文事件后,淡水厅辖内之土地制度又有重大的改变, 就是仿照四川屯军之例设屯制,九芎林之地被设为屯埔地保留区,在番界周围酌拨 进山为垦埔地作为屯田,分拨给随清军抗匪出力之社番,以作为招募屯丁之交换条 件。一方面也作为土地清丈制度的延续,亦是后续、土地管理制度措施中重要的环 节。屯丁主要的任务是各社的巡防,及巡缉盗贼,闲暇时期,乘时耕种,以资赡养。 土地免其赋税,竹堑社设有大屯,屯丁400 名。
竹堑社原住民对土地意义与所有权的概念,只是他们的猎场与觅食之地,拥有 领地式的思维,并没有一块特定大小地点的土地所有权状的概念,如地契的使用。 随着汉人行政管理接触,带进了华南原乡的管理方法,采土地登记、缴纳土地税赋, 改变过去旧惯习俗,与土地权利的本质。同样改变了原住民社会与行政规则之程序、 法律的变迁。
1760(乾隆二十五年)番界以外的九芎林土地经过丈量请测,泉州知府将于设 置屯制之下,并将屯埔地之屯田清账与分拨适宜工作。1788(乾隆五十三年)姜胜 智被指派为「佃首」,负责九芎林为官府催收屯租,并进行九芎林未开发之荒埔,开 垦数块丈报余埔。姜胜智所招募之开垦佃户,运用自己的资本从事建造水利灌溉工 程,并进行水利管理制度,以利农业经济生产作业,并向上缴纳屯租。随着番界外 屯埔地开垦土地渐之殆尽,垦民日益众多的情况下,开垦的方向指向东边之山区边 境迈进,因东边近山边区为生番所游猎之地。必须垦隘之设立来进行开垦,所以, 后期竹堑地区的开垦,以隘垦为名的土地开发,成为竹堑地区获取边区土地最重要 的方式。在竹堑东境边区出现了大型的垦隘合资事业,如刘朝珍、陈长顺、姜秀銮 的隘垦首,由此很显然透过垦隘的缘故,在番界外进行土地拓垦是合法而且是高获 利的程序。垦隘的位置紧邻竹堑平原地区,到了 1871(同治十年)隘垦的位置发展 到头前溪的上游东南方向,移动到更往内山附近,如此的转变或许意味着垦隘市着 控制竹堑地区主要水源地带-头前溪上游水源,以便掌控水源供应的正常量。
日治台湾殖民政府的土地政策,以后藤新平依循的「生物学政治」理论政策。 殖民政府的目的在于重新建构台湾社会经济环境,以配合殖民者的经济利益。所谓 「生物政治学」理论,其实际的政策是倾向于既存的风俗及社会经济体制,采取温 和渐进的策略,配合旧有土地所有制来实行土地改革。即顺应台湾土地所有权制度 的演变趋势。殖民政府透过土地制度的改革,把大租所有权制度废除,而确立真正 的经营者-小租户的所有权,改变昔日混淆不清的所有权关系,使土地得以自由买 卖及受到法律的保障。土地型态因受到人际的束缚及得到解除。台湾此种从多重地 权到单一地权的演变,可说土地地权关系有个革命性
日治台湾殖民政府的土地政策,以后藤新平依循的「生物学政治」理论政策。 殖民政府的目的在于重新建构台湾社会经济环境,以配合殖民者的经济利益。所谓 「生物政治学」理论,其实际的政策是倾向于既存的风俗及社会经济体制,采取温 和渐进的策略,配合旧有土地所有制来实行土地改革。即顺应台湾土地所有权制度 的演变趋势。殖民政府透过土地制度的改革,把大租所有权制度废除,而确立真正 的经营者-小租户的所有权,改变昔日混淆不清的所有权关系,使土地得以自由买 卖及受到法律的保障。土地型态因受到人际的束缚及得到解除。台湾此种从多重地 权到单一地权的演变,可说土地地权关系有个革命性
在竹堑地区移垦社会土地开发的过程中,清政府三项政策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一、1746(乾隆十一年)清政府禁止汉移民向原住民购买、典贌耕种土地;二、1760 (乾隆二十五年)清政府建立一条禁示汉移民越界开垦的土牛沟;三、1790(乾隆 五十五年)清政府划定番界沿土牛沟为起点建立屯埔制和隘垦制,继续移垦边区荒 埔。综观以上的政策,对竹堑之土地开发与社会发展有正面的效果,内山的土地拓 垦权掌握在屯丁或官府认可的隘垦垦首中,到了1830 年代,边区的土地拓垦组织, 开始采用合股制的团体结构,最后演变成企业组织模式运作。汉移民与原住民多在 学习土地控制的技巧,地契所有权状因而产生,作为拥有土地的证据,来保障原住 民土地权利时,也应用了清政府的法律的规范。在土地持有的过程中,官府的存在 与作业呈现在地契中。汉移民与原住民多意识到国家行政司法体系的存在。原住民 的土地所有权利由社团体名义,转换成个人身分持有权利,如此现象是清政府法律 运作与控制土地的过程。
1790(乾隆五十五年)清代土地法律以开垦者的身分,即番民之别为取决条件, 实施族群的差别待遇,同时创造出族群标签。在九芎林淡水同知下令汉移民将土地
归还给原住民,此作法为了保护原住民的土地权利。1790年利用设置屯埔制的实施, 将原住民配置到内山边区,也是清代法律和政府的要求。以加速边区的发展,与地 方上的行政运作有较密切的关系,边区的土地开垦亦可为地方官府带来丰富的税收。
清政府在林爽文事件后,以「番屯制度」与「隘垦制度」来控制番、汉界界外 私垦行为的策略。竹堑九芎林地区之地方社会,就在此两套制度架构下进行土地开 垦,但在清政府土地制度实质的运作过程中,欲发生更多隐瞒私垦活动的行为,例 如:1807(嘉庆十二年)九芎林佃首姜胜智被控混给垦批,遭到官府训斥归还土地 给竹堑社原住民土目潘文起掌管为业①。1810 (嘉庆十五年)进行台湾屯田与屯租清 查,姜胜智的另一块土地亦归还潘文起管理②。1814 (嘉庆十九年)姜家收到官府两 份「易知」,除溢垦的土地须归还土目潘文起外,尚要缴纳多余的开垦土地的赋税, 同时,姜胜智佃首的职务被官府所吊撤③。下则土地契约文献我们可以看出整体事件 的端倪:
「竹堑社土目潘文起,缘有先年承祖父遗下应得土牛界外埔地……案据在九芎 林、五股林等处地方,原系土牛界外之业,先年系起募丁堵御生番,招佃垦辟。不 料佃首姜胜智、林国宝等混给争垦,因伊互控,至嘉庆十五年间,蒙方督宪委薛理 番宪前来清丈九芎林屯租足额,将姜胜智混给垦批吊销,仍将五股林等处地方原归 与番垦辟在案」④。此则文献是汉人在拓垦过程中,侵垦竹堑社土地行为的证据,亦 呈现出众多汉人互争侵垦屯埔社地的事实情况。在九芎林转换屯租秩序的过程中, 发生了许多摩擦与冲突,导致在拓垦过程汉人与熟番的土地纷争,扰乱了开垦过程 中的土地秩序。
清政府为了控制边区而发展出来的土地制度,其实使番界边区的界线更加的混
①〈嘉庆十四年四月大水坑砂坑竹堑社土目潘文起立给垦批字〉,《竹堑社》,页 113。
②见闽浙总督方维甸的告示及竹堑社土官潘文起及另一位汉佃之间的一块九芎林土地的地契,〈嘉庆十五年四 月总督福建浙江方为屯务晓谕台湾熟番〉、〈嘉庆十七年四月九芎林五股林等处竹堑社土目潘文起立给垦批 字〉,《竹堑社》,页 62-63、118-119。
③这两份易知由淡水分府和理番同知联名于 1814 年颁发给九芎林的佃户姜秀銮和姜怀齐。姜秀銮是姜胜智大 哥的孙子,而姜怀齐则是姜秀銮之子。见〈嘉庆十九年五股林庄台湾北路理番鹿港海防总捕分府淡水海防总 捕分府立易知〉、〈嘉庆十九年九芎林庄台湾北路理番鹿港海防总捕分府淡水海防总捕分府立易知〉,《竹堑 社》,页 67、68。
④〈嘉庆十七年竹堑社土目潘文起立给垦批字〉,收入临时土地台湾调查局编,《大租取调书附属参考书》中卷, 页 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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淆,然后不断向外端扩张出去,使官府的版图扩张不断变化扩大,因此,清政府的 版图扩张不一定要以军事武力、文化作为核心向外发展,在台湾消极而且有弹性的 土地制度,才是清政府不断吸收边将土地的主要因素①。
竹堑埔地的开发拓垦在《台湾平埔族文献资料选集一竹堑社(上、下)》②一书 中记载汉人土地开垦脚步,从竹堑西部平原,转向东部沿头前溪流域内山丘陵地开 垦,汉人为了想得到更多土地开垦权,在隘垦制和屯埔制度下大肆进垦。直到 1834 (道光十四年),郑用锡撰《淡水厅志稿》记载:
「隘寮之设,防生番之出入,以卫农民之耕种也。淡地迫近生番,当年以土牛 红线为界,今日生齿日繁,土地渐辟,红线沓无踪迹 ③」。
清代的台湾土地制度,其所有关系是封建性质,豪族为开垦者称为大租户向政 府缴纳地租,大租户交与经营者称为小租户,再转交给耕佃者称之为佃农。此种辗 转复杂的关系,产生业主所有权不明确纷乱现象。缴税义务者欠明确,产生许多田 园不升科之隐田,然而清政府则默许隐田的存在,是为了奖励开垦,招来更多的移 民,故不实行土地量丈④。刘铭传最早实行台湾土地量丈,整理隐田,并确定土地业 主权的存在。
日治时代 1898 年设立临时土地调查局,实行地籍调查、三角测量、地形测量, 为求土地制度统筹管理,对于大租权者,给予公债作为补偿,消灭其权利,藉以铲除 封建遗制的大小租关系。土地调查改革的成果:1. 明白地理型态,治安上的便利;2. 整 理隐田,土地收益增加;3. 土地所有权明朗化,交易获得安全,经济利益增加。⑤
1788(乾隆五十三年)姜胜智被指派「佃首」,负责代为官府催收屯租。根据《树 杞林志》记载:姜胜智在1775(乾隆四十年)移垦竹堑埔地,并于1787 年(乾隆五 十二年)建立了市场、公馆名为公馆街,作为佃户缴纳屯租洽公之地。
①陈志豪,2012,《清帝国的边疆治理及其土地制度:以新竹头前溪中上游地区为例(1790-1895)》,台北:国 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博士论文,页 iii。
②张炎宪、王世庆、李季桦,1993,《台湾平埔族文献资料选集-竹堑社(上)》,台北:中研院台湾史研究室。
③郑用锡(1834)。淡水厅志稿。台北:文建会。生齿:指人口,原出自:北宋程颐〈论十事札子〉《河南程氏 文集》「今则荡然无法。富者跨州县而莫之止,贫者流离饿殍而莫之恤,幸民虽多而衣食不足者,盖无纪极, 生齿日益繁而不为之制。」
④《台湾史料》,页 134-135、页 236。
⑤矢内原忠雄,2002,《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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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竹堑土地开垦权力者皆为豪族,其将土地转给实际经营的小租户,而经营 者又转给佃作者耕种缴纳小租,大租户向清政府缴纳地租。因此,形成了许多隐田, 但清政府默许隐田的存在,是为了奖励土地开垦,招来垦民①,故不实行土地丈量。
竹堑头前溪土地大量开垦始于1711(康熙五十年),为一种河流区域模式的开发, 头前溪沿海平原是王世杰泉州人所开垦,中游的开垦者粤人林钦堂、林先坤、姜胜 智、林春秀等,上游内山为泰雅族所盘据。汉人入垦竹堑早在 1661(永历十五年) 郑军镇营驻扎的屯垦,《台湾通史》曰:「1691(康熙三十年)王世杰来台为贾,先 垦竹堑社地,就番因而耕之,引水以溉,岁乃大稔,治田数千甲 俨然一方之雄矣
②」。由此文献可知,竹堑固土为平埔族之地,其势控制南北要充,开垦之后,繁荣 经济,可以媲诸罗而超越半线。
1752(乾隆十七年)林先坤率族人移垦六张犁,建立六家为林姓家族之根基之 地,在大事垦殖之际,并凑足三千银元,开筑东兴陂圳,引九芎林溪南溪水,灌溉 东海、六家农田。清代、日治竹北农田水利事业发达,水稻种植面积辽阔,产值双 收及里作,素有「新竹谷仓」之称,日治所产之优质米「东海米」,更有「贡米」之 美誉③。
日治时代总督府在树杞林从事土地与头前溪水文实际调查,以了解树杞林地区 农田埤圳灌溉的现况性质,作为兴修水利与防洪参考,以扩大水利建设与水利管理 政策。
竹东大圳为日治竹堑最重要的水利建设,开浚完成编入竹东水利组合。1926(昭 和一年)南重埔士绅林春秀主导开筑竹东圳,历经 3 年竣成,竹东大圳的完成,使 南重埔、二重埔一带成良田沃野,乃称为「竹东谷仓」,大圳潺潺流水灌溉了农田外, 今日更成为宝山一号、二号水库的导水路,竹东圳成为多功能性的水圳,其首功者 林春秀当之不愧。
①石文诚,2010,《珍藏台湾: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馆藏选要图录》,台北: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②林松、周宜昌,1995,《新竹市志》,新竹:新竹市政府。
③竹北市志编篡委员会,1996,《竹北市志》,新竹:新竹县竹北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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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清代、日治土地开垦管理组织型态
清代台湾新竹平原土地仍属原住民游耕之地,康熙年间只有零星地开垦,到了 乾隆年间官府才鼓励民间大肆的开垦,开垦的型态以垦首、乡绅向官府申请垦照, 土地开垦完成后以大租户、佃户,共同管理土地之经营事宜,官府只征收正供升科 之税。土地经营管理制度,乃采取下放政策,任期民间自行管理。因此形成田三主 的土地制度。
日治时代台湾经济在日总督府实行强权政治与科学性的殖民地政策,经济的起 飞变化与进展,绝非前所能比拟的。拟开发台湾的各行产业,并提高其生产力,必 须先改善当前的土地制度,及具备有效的行政管理效率。因为有完善的土地制度与 优良的行政管理,乃是发展经济的前提与基础条件。清代土地制度纷争的乱象,在 经济上与财政制度上有不少的弊害:一、在经济上,财政的权利关系不明确,土地 难以充分利用与安心买卖成交,土地田地是最重要生财资产,因此,有碍于农业与 相关产业的开发;二、土地权利者,许多并不明白其土地范围的多寡,造成许多隐 田的存在。所以,政府征赋之时造成许多不便之处。清代巡抚刘铭传举办过,清丈 田产清赋措施,但是效果欠佳,并没有精确的调查①。
健全的土地制度建立,首要工作为:一、土地调查;二、地籍调查。土地调查 的工作项目重点在于地目、甲数、业主、典主、赋额、大租、小租的厘清。地籍调 查就是:一、地主权利义务关系的查清;二、土地面积、生产力、负担力之查核; 三、大租权之权利以公债赎清,小租权认定为业主;四、业主为纳税义务人,予以 加征田赋。建立新式土地管理制度的结果:一、隐田整理;二、土地面积的增加; 三、田赋额度倍增,总督府财政收入增;四、旧时田产制度大租权被消灭,以单一 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制所取代。由此可知,土地调查事业的意义有二:一、田赋的增 加反应在总督府财政的贡献上;二、新式的土地制度之管理政策在经济投资的效果。 因土地关系权利的确定,有利于土地买卖的安全与保障,给于企业家、投资者增加 投资意愿,活络产业经济,繁荣地方。日治时期之土地改革,「台湾统治志」著者说:
① 张汉裕,1984,《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台北:三民书店,页 39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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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使田制安全,外使资本家安心投资于田园,故其效果将是永远无穷。①」以上之 内容一语道出土地调查之效果,确定了土地自由所有权,奠定资本家经济投资之基 础。
3.2竹堑埔开垦与隆恩圳开发管理
清治时期国家对台湾竹堑社番地治理是透过赋税、繇役、佃租制度,加以控制 和支配番社的地域社群组织。1790 年(乾隆五十五年)九芎林屯埔制度创设时,指 派在该地垦辟的姜胜智担任佃首,负责屯租的征收,以及未垦屯埔地招佃屯地给垦 任务。竹堑社九芎林保留地于嘉庆、道光年间陆续给垦完成,1867 年(同治六年) 英人杜德(John Dodd)引进福建安溪茶种,接近隘垦区为垦干旱埔地之丘陵地带, 也被垦成旱园种植安溪茶。因此,九芎林屯埔地尚包括:1. 九芎林社地;2. 九芎林 屯租地;3. 九芎林隘垦地。九芎林的番管耕地,少数由社番自行垦成自耕外,大部 分由社番贌佃给垦汉人,并向汉佃收取番大租,番社不用向上升科。
1894年(光绪二十年)《新竹县采访册》对竹堑社的土地权益、地权的认知与管 理的思惟所做的描述:
性情是饮食而贪小利,汉人之诡谲者往往谋给垦地或谋包办番租,但邀社番之 谲者数人供以酒食,每人给以洋银三数圆,则虽垦地百十甲,番租千百石,无不欣 然画押,惟命是听,任汉人欲为。故嘉道以前之番地广租多,甚为富厚,延至今日 皆给垦,租多典质,番以困不堪矣。②
要探讨竹堑开发,必须了解道卡斯族之发展历程,台湾西部平埔族就是台湾土 地地权的主人,汉垦民拓垦竹堑地区只不过几百年来的事迹,在不同时期政权统治 的经济政策下③,聚落区域社会的进步与经济发展随之变迁。
由图 4 所示:道卡斯族-竹堑社,原居住香山大庄沿海埔地,后迁徙到竹堑埔 地渔猎、游耕即竹堑街原址,1733(雍正十一年)竹堑建城,竹堑社迁移北门外湳
①张汉裕,1984,《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台北:三民书店,页 401。
②《新竹县采访册》,页 300。
③东嘉生,1944,《台湾经济史研究》,台北:东都书籍株式会社台北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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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庄①俗称旧社,因旧社毗邻头前溪南岸,连年遭受水患,族人研议再迁往竹堑溪北 岸的竹北新社游耕。1762(乾隆二十七年)立土牛界与隘番制的政策,知县胡邦翰 谕示,竹堑社屯番开垦竹堑、土牛界附近的保留区,九芎林保留地开垦完成后,于 嘉庆、道光年间更往内山拓垦,促使九芎林成为内山进垦的中继补给站。
 
图 4 清代竹堑平原开垦进度图
数据源:改绘-自柯志明(2001)。番头家:清代台湾族群政治与熟番地权。台北:中研院社会学 研究所。注:张德南考证,竹堑社位香山发源地为今新竹市香山区北部的香山大庄而非南部的盐水港。 张德南(2010)。新竹区域社会研究论文•札记•人物。新竹:新竹市文化局。
 
3.3竹北开垦与东兴圳、旧港圳开发管理
就地理环境而言,头前溪流域蕴含着丰沛的水资源,被视为新竹平原最主要的
河川②。不过,头前溪具备了洪水雨季多灾的性质,水流湍急的特征,因豪雨经常发
①湳仔庄现今位于新竹市湳雅街、湳中街「大润发」大卖场附近。
②黄旺成,1983a,《新竹县志(二)》,页422-423。头前溪被经济部水利署列管为国内2 5条重要河川之一。 生巨大的涝灾①。所以,汉垦民在此安身立命的人们,在如此环境下求生存?垦民们 运用丰沛的水资源,又能不畏天灾所祸害,对身处在移垦环境的垦民们来说,能够 运用水资源来灌溉田园,恐怕比治水来得重要,简单的说水田化的开发,是汉垦民 们运用水利的文明有密切的关系。通过用水而形成的人群与组织,彼此之间互动, 是在这个地理环境空间上所需要的思考的议题。在《淡新档案》②中,有一些案例即 说明这种情况,1856(咸丰五年)九芎林庄的垦户刘维翰向淡水同知唐均叙述 1852 (咸丰二年)与 1853(咸丰三年)的水患冲毁田园数百甲,导致田园流失,佃租甚 至连付隘防手丁的口粮不敷甚巨③。这种现象在十九世纪的头前溪似乎相当频繁,连 年的涝灾使得头前溪水道产生不少分枝,导致许多农民的良田瞬间流失,使生活陷 入困境④。此外,当时垦民们在开垦时所携带的工具与技术水准,加上生番欤首的危 机,他们与汉垦民的竞争压力下,治水防患,作息与调配而言,在当时而言,是非 常艰巨而不可能的任务⑤,因此,我们比较可以理解,何以新竹平原一带水圳的出现, 早于堤防与水库的兴建。
土地的开垦和水利的开发,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两块基石,水利的开发更是提高 土地产值,和农业永续经营的重要保证⑥,而提到台湾农业开发是到了清代才有突破 性的发展,特别是在1683-1795年间,由于汉人农业移民渡台者日众,以及水利系统 大量兴筑,促使台湾农业由原来的粗放农作,改变为水田集约式农作⑦。因此,从表 1可以得知,在1683-1735年水利仍属不发达,水田农业耕作尚在培养阶段⑧。
①黄旺成,1983a,《新竹县志(二)》,页80。
②《淡新档案》收录清代嘉庆至光绪年间台湾淡水厅地方行政、诉讼之公文,是了解十八世纪末期至十九世纪 台湾北部社会发展的重要档案。清代留下的这批文件档案,被日人保留下来,一直到战后由台大法学院教授 戴炎辉加以整理,将这批档案命名为《淡新档案》。详细请参阅吴密察,2006,〈「淡新档案」的文书学介绍〉。
③《淡新档案》17308-1。
④吴学明,1998,《头前溪中上游开垦史》,新竹:新竹县政府文化局,页 109。
⑤Braudel 在其《地中海史》和《15 至 18 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卷一:日常生活的结构:可能和 不可能》的历史分析中,不断运用「可能/不可能」的观点说明每个时代的限度。例如:人们可能基于当时 食物不足、人口过少或生产率过低='史生活及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Braudel,2006,页38。十六世纪 生活在地中海域的人,他们最大的敌人反而是距离和相对广阔的空间,从汇票和信件往返的时间天数即可得 知。距离和空间的障碍也压缩当时远程贸易的发展可能性。Braudel,2002,页441-465。
⑥同注 4。
⑦吴田泉,1993,《台湾农业史》,台北:自立晚报社。
⑧同注 36。
表 1 清代台湾水田与旱田比率之变动(1684~1892 年)
年次 耕地面积(甲) 百分比(%)
合计 水田 旱田 合计 水田 旱田
1684(康熙 23) 18,453 7,534 10,919 100 40.83 59.17
1735(雍正 13) 50,517 14,076 36,441 100 27.86 72.14
1755(乾隆 20) 55,129 15,808 39,321 100 28.67 71.33
1892(光绪 18) 361,446 214,733 146,713 100 59.41 40.59
数据源:参考-吴田泉(1993)。台湾农业史。台北:自立晚报社。
若将上述农业发展的历程,来推论竹堑埔地的土地开发与水利发展,王世杰、 林先坤、姜胜智到竹堑埔地开垦初期,以旱园耕植经济效益低的薯、黍类杂粮农作 物为主,相当符合台湾农业发展初期的历程。到了中后期水圳大量的开筑,竹堑平 原朝向集约式水田化农业经济发展。
3.4树杞林开垦与竹东圳开发管理
依据台湾总督府水利事业施政措施,第五期「耕地改良时期」(1940-1945),日 治后期竭力促进粮食增产,选定未开垦原野,并积极扩充水田及旱园的边际土地面 积,以增加粮食生产,支持军粮。
石壁潭新圳依据《芎林乡志》大事记,建设于 1941(昭和十六年),石壁潭新圳 水源引自鹿寮坑溪;灌溉区域山猪湖、十股林、石壁潭、五股林,圳路长4300 公尺, 灌溉面积55 公顷。
石壁潭新圳相关的历史记载稀少,数据难寻,仅在《台湾之水利问题》①找到相 关资料如下:「1940(昭和十五年)九芎林石碧潭米谷增产工程,工程费41843 圆。 并入新竹水利组合新设水路管理」。
1901(明治三十四年)二重埔土地调查大多为「下则田」,因地势高亢,林春秀 士绅深感唯有兴筑水利灌溉才是稻田量产的关键,但开凿水利必须引用上坪溪水源, 非佃人财力所能修筑,所以向州厅建言希望藉国家行政力量来完成。
① 惜遗,1950,《台湾之水利问题》,台北:台湾银行。
1926(昭和元年)林春秀成立「三益株式会社」,竹东大圳由总督府规划,三益 会社筹资金开凿动工,竹东大圳穿越十几公里起伏不定的山豁,共有十四座总长四 公里多的隧道,工程艰巨。1928(昭和三年)大圳开竣完成,总工程费四十多万圆, 共亏损七万多圆,大圳完工后,二重埔、三重埔荒地,很快的变成良田,林家每年 开辟新田,为弥补七万多圆的财务缺口,只好以出售田产增加财务收入的方式来填 补。1928(昭和三年)并入新竹水利组合新设水路管理。
3.5九芎林开垦与石碧潭圳、下山圳开发管理
九芎林的土地开垦过程,官府三项措施深具的影响力:(一)1746(乾隆十一年) 清领官府禁止移民垦户向社番购买土地①,(二)1761 (乾隆二十六年)官府建立土 牛沟划定汉、番界线,阻止垦民越界开垦②,(三)1790 (乾隆五十五年)清政府允 许沿土牛沟边界建立屯番制与隘垦制,开垦内山番界荒埔③。此三种作法对竹堑土地 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正面的效果,内山土地开恳是政府认可的垦批、垦号④进行开 发,或握有屯田土地拓垦组织之团体,进行隘垦运作模式。
要探讨竹堑九芎林开发的历程,必须了解道卡斯平埔族之发展历程,台湾西部 平埔族就是台湾地权的主人,汉垦民拓垦竹堑地区只不过几百年来的事迹,在各种 不同时期政权统治的经济政策下⑤,聚落区域社会的进步与经济发展随之变迁。
由图 4 所示:道卡斯平埔族-竹堑社,原居住香山大庄沿海埔地,后迁徙到竹 堑埔地渔猎、游耕,即竹堑街,1733(雍正十一年)竹堑建城,再迁移北门外湳仔 庄⑥俗称旧社,因旧社毗邻头前溪南岸,连年遭受水患,族人研议再迁往竹堑溪北岸
①干隆十一年(1746年),重申:「内地民人如有私买番地者,告发之日,将田归番,照律计亩治罪;荒地减一 等,强者各加一等。其有潜入生番界内私垦者,照律严惩」。昆岗。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166,16。
②乾隆二十六年(1761),厘定土牛番界后,即禁止汉人越界开垦,只准熟番在界外打牲耕种,以资生计。施添 福,1994,《区域地理的历史研究途径:以清代台湾岸里地域为例》,空间、家、与社会研讨会,中央研究院。
③闽浙总督伍拉纳在《奏为筹议台湾新设屯所分拨埔地事宜折》中提到:查台地逼近生番,从前设立隘丁,原 为固守边圉,禁其偷越,使内地民人不致有意外之虞。现当皇恩广被,生番向化归心,今昔情形,固已迥别; 然于险要出入之区,稽察巡查,办事之所不可废者。…又如九芎林隘丁十名,每名年给穀三十石,系业佃匀 给。今该处田园大小租息全数归屯,所需隘粮,亦应照数官为给发。
④垦批是开垦者向官府或番业户申请开垦土地的垦单。垦号是开垦者申请垦批官府所核准组织名号。
⑤东嘉生,1944,《台湾经济史研究》,台北:东都书籍株式会社台北支店。
⑥湳仔庄现今位于新竹市湳雅街、湳中街「大润发」大卖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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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竹北新社游耕,1762(乾隆二十七年)闽浙总督杨廷璋划立土牛界与隘番制的政 策,知县胡邦翰谕示,竹堑社屯番开垦九芎林、土牛界附近的保留地,九芎林埔地 开垦完成后,于嘉庆、道光年间更往内山番界隘垦,促使九芎林成为内山进垦的中 继补给站。
依据《新竹县采访册(一)》记载①,九芎林地区的水圳概要:
「九层头圳 在县东四十里于上游一里芦鳗石引油罗溪水潴为陂道光年间刘万 政开浚 」。
「猴洞圳 在县东三十五里放猴洞庄头,猴洞庄为五指山、油罗溪两溪中间溪 洲油罗溪水道光间刘万政开浚 」。
「石壁潭圳 在县东二十五里于石壁潭山边引五指山、油罗两溪会合之水潴为 陂 咸丰年间刘阿城重修引水入高枧圳」。
「高枧圳 在县东二十三里于上游二里石壁潭引水 漑田二十余甲」。
「下山圳 在县东二十里余九芎林崁下九芎林溪水潴余漑田四百余甲道光初姜 胜祉②开浚 」。
「五块厝圳(五座屋圳) 在县东十五里于九芎林口五块厝九芎林北溪水潴为 陂道光初姜胜祉开浚 」。
土地的开垦和水利的开发,是农业发展的两块基石,水利的开发更是提高土地 产值,和农业永续经营的重要保证(蔡志展,1998),而吴田泉(1993)提到台湾农 业开发是到了清代才有突破性的开发,特别是在1683-1795年间(即康熙、雍正、乾 隆年代),从这个时代至清末,由于汉人农业移民渡台者日众,以及水利系统的大量 构筑,促使台湾农业由原来的粗放式农作,改变为水田为主的精耕集约式农作。因 此,从表1可以得知,吴田泉(1993)认为在1683-1735年水利仍属不发达,水田农 业尚在培养阶段。
①陈朝龙、郑云鹏,1894,《新竹县采访册(一)》,台北:成文出版社。
②姜胜祉是姜胜智之误,根据:蔡志展,1999,《明清台湾水利开发研究》,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陈鸿图, 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图书公司。两位作者认为下山圳、五座屋圳为姜胜智、刘承豪在乾隆末年 所开浚。
表 1 清代台湾水田与旱田比率之变动(1684~1892 年)
年次 耕地面积(甲) 百分比(%)
合计 水田 旱田 合计 水田 旱田
1684(康熙 23) 18,453 7,534 10,919 100 40.83 59.17
1735(雍正 13) 50,517 14,076 36,441 100 27.86 72.14
1755(乾隆 20) 55,129 15,808 39,321 100 28.67 71.33
1892(光绪 18) 361,446 214,733 146,713 100 59.41 40.59
数据源:参考自:吴田泉,1993。台湾农业发展的过程。《台湾农业史》。台北:自立晚报
 
社。页 355。
若将上述台湾农业发展的历程,来推论九芎林埔地的土地开发与水利发展,姜 胜智、刘承豪、刘朝珍到九芎林埔地开垦初期,以旱园耕植经济效益低的薯、黍、 粟类杂粮农作物为主,相当符合台湾农业发展初期的历程。从古文书中更发现了, 九芎林开发趋向改变的转折点,即佃首姜胜智在招佃契字内明言:
「九芎林庄田园乏水,虑屯租有误,议欲开圳引灌①,工本浩大无项可出。兹 将丈报余埔招佃开筑水圳垦耕 」。
由此可知,汉人在九芎林埔地原先以杂粮农作物为主,但因为旱园经济效益较 低,故希望提升九芎林埔地的水利灌溉效用。因此,1785(乾隆五十年),姜胜智、 刘承豪首先开引九芎林北溪水开筑下山圳,灌溉受益埔地有崁下、栅门口、上山、 水尾等,改变了蛮荒旱园之地。九芎林在姜胜智、刘承豪的带领下开筑水圳,水田 化程度相当成功,促使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移垦人数不断的增加,使九芎林农业更 加的发达成长,带动了聚落小区的组织变化,如地缘团体、商铺、行郊的建立,血 缘团体宗族的发展,祭祀圈、信仰圈庙宇的成立,使移垦之民间团体,由往日散居 式之聚结关系,渐次形成聚约市集式商圈聚落②(杨秋贤,2011)。
1789(乾隆五十四年)姜胜智、刘承豪引用油罗溪水,由石壁潭崁下凿引头前 溪潴水口,开筑石壁潭圳、高枧头圳,该圳灌溉石壁潭、柯子林、高枧头、上、下 山等庄,1821(道光元年)、1843(道光二十三年)刘朝珍之子刘万政、刘世城引油
①黄成助,1983,《淡水厅志(一)》。批注:「陂」一作埤在高处凿洼潴蓄雨水宽狭无定留以备旱,此旱田之利 也,凡是「圳」在水源所出处屈曲引导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
②富田芳郎,1955,《台湾乡镇之研究》,台湾银行季刊,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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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水,开凿山猪湖圳、大肚圳,使荒埔水田化,带动聚落的经济发展,如图 5 所 示。九芎林水圳开发历程如表2所示。
表2 九芎林水圳开发管理表(1775-1941)
阶段 时间、年代 开圳者 开发圳路 水利组织
第一阶段 1775 (乾隆四十年)
— 1796 (嘉庆元年) 姜胜智、刘
承豪 九芎林地区圳渠 清领旧规时期 庄民水权规约
第二阶段 1821 (道光元年)一
1875 (光绪元年) 刘万政、刘 世城 山猪湖、大肚地区圳 渠 清领旧规时期 庄民水权规约
第三阶段 1921 (大正十年)一
1941 (昭和十六年) 台湾总督府 东兴圳、旧港圳导水 路、石壁潭新圳 公共埋圳、官设埋圳、 水利组合
数据源:本 K研究整理制表,参考:庄兴惠(2004)。芎林乡志。新竹:芎林乡公所。
 
 
 
图5 九芎林水利圳路图
数据源:改绘自:新竹农田水利会芎林工作站水利系统图。芎林工作站提供原稿。
1941(昭和十六年)台湾总督府引用鹿寮坑溪水源,开凿石壁潭新圳,该圳工
程艰难,圳水灌溉山猪湖、五股林、水田余水入高枧圳。
表3 九芎林水圳主支线圳路表
主要圳路 支线系统圳路
下山圳 五座屋圳、上、下三崁店圳
芎林圳 石壁潭圳、五股林圳、高枧圳、柯子林圳、崁下圳、荳仔埔圳
山猪湖圳 大肚上圳、大肚下圳、九赞头圳、山猪湖圳、石壁潭新圳
数据源:本研究整理制表。参考-黄炳煌,2009,《台湾省新竹农田水利会志》,页 100、282。黄 炳煌,1999,《台湾省新竹农田水利会会志》,页86-129。
如表 3 资料可知:九芎林的三大水圳系统由下山圳、芎林圳、山猪湖圳所构成 整体农业经济网络,建构出九芎林土地开垦、水利开发,繁荣农业经济的社会结构。
据此,姜胜智在 1775(乾隆四十年)移垦九芎林埔地,进行土地开发,接着因 埔地有灌溉之需求,姜胜智与刘承豪于 1785(乾隆五十年)首先开凿圳路引九芎林 北溪水筑成下山圳,灌溉埔地水田化,并于1787 年(乾隆五十二年)建立了聚落市 集与公馆,一般称之为公馆街,「公馆」功能为耕作佃户缴纳屯租洽公与联谊休闲的 场所。故本文尝试建构出九芎林「土地开垦一水利开发一水圳水权管理」的区域经 济发展模式。
4土地、水利区域发展模式
清代台湾各埤圳之合约组织,可说是无组织团体之名,而有组织之实,是清代 台湾村庄、聚落之扩展,并促进其繁荣之原动力①。埋圳的修筑方面有业户单独、合 股兴办或佃户与庄民合筑兴建。埤圳完成后,其所有权归属皆不同,所以,领导水 权管理者由业户、佃户、庄民共同推派圳长,以昭公信,其责任是为大众庄民服务。
在社会演进的过程中,水圳是社会结构、阶级划分的幕后关键,在移民拓垦时 代,「水权」成为主宰与支配社会资源的首要力量,水圳的开发不仅加速社会结构 的变迁,也划分出新的移民阶级与社会秩序②。以清代、日治水利管理政策为研究基 础,庄民水权规约、公共埤圳、官设埤圳、水利组合、农田水利会的形成,是土地 开垦、水利开发过程的公共管理政策产物。
4.1清代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台湾的开垦初期的研究者只落于汉人本位主义,而忽略平埔族、高山族互助开 垦的关联性,汉人后来居上瞭岛台湾的开发与海洋世界贸易接轨,这并不代表熟番、 原住民消失无踪了,只是代表台湾社会成为多族群共同生存竞争的开始,是一种社 会型态的产生,继续生存于台湾农产社会的重要关键点。平埔族文化与原乡汉人文 化,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汉化,产生另一种创意的「合成文化」,使台湾形成一 种新意识、新思维之「多元性文化」。竹堑社之道卡斯族,原居住于香山,后迁居于 竹堑厅城内,雍正年间因清政府欲筑竹堑石头城,而迁至旧社,后因旧社年年水患, 而迁至新社现址。
清代台湾土地开垦的正式化,始于康熙后期、乾隆、嘉庆年间,以中国内地来 台垦民为主流,而土地所有权的型态,以中国大陆土地开垦的模式,及垦户与佃户 关系惯例为范畴。创业者为豪族在土地开垦完成后,土地管理权交予出力开垦的佃 户,出力佃户永久向业户缴纳租金,这就是所谓「大租制度」的原型,但是佃户是
①王世庆,1994,《清代台湾社会经济》,台北:联经出版社。
②同注 24。
88 生产作物地租,一般以总收获量的十分一为大租之年额率,因此,生产物的增加, 则得到更多的分配量,其后的劳力凌驾于垦户,最后达到掌握土地实权的权限。如 此便形成大租户、小租户、现耕佃农三个阶级,构成清代台湾土地所有制的统治形 态。
一个地区之土地开发,集体性的组织在整体开发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集 体组织中经常采用「合股经营」的模式,是新竹平原土地开发垦殖重要的方法。土 地产权的结构是累积在汉番土地开垦互动过程的结果。
新竹平原地开垦与道卡斯族的互动,建立起不可分割的枢带关系,道卡斯族亦 称平埔族或熟番,在清代熟番的称谓是人际互动时约定俗成的一种惯例,也是官方 与民间在契约、条例、文书、习惯法上,已成定型的法律观念与书写的形式。为了 顺利支配与掌握熟番的社会领域,清政府藉由赋役、职役和租佃制度等,相互扣连 的连锁关系,是以支配和控制台湾的熟番屯社社会,相较屯番社会,对于汉人社会 另有一套管理制度①。清代的熟番主要反映在「以社纳饷」的社饷政策,或「以社为 屯」的屯番制度的身分区分,以及因「免纳正供」,进而演变为「收取番租口粮」的 番大租的土地制度。社饷制度是以社为单位的集体身分,番屯制度以身分为取向的 权益保障制;在规范的效力上「以社纳饷」是义务性质,「免纳正供收取番大租」是 屯番之福利政策。
从 1843 年起,原先大租户向政府缴纳的地租称为「正供」,但原本地缴纳制度 属于纳谷制,转变为纳银制,使得大租户逐渐没落,整个租佃制度转变成以小租户 为主②。
1718年王世杰开垦竹堑埔,台湾海防同知兼管水利③,对水利事业开发不遗余力, 灌溉轮值亦多规定,民间水利行政管理从此时期开始,其灌溉技术以河川辟圳引水 为主,尤以民间聚资合筑,以共享陂圳为大宗。
①官府控制的直接手段,就是建立起有别于汉人社会的赋役制度,并藉此企图深化熟番社会对国家,以及社番 对社群的依附关系,从而形成制约社番身分和聚居型态。其次则在社群内部设置各种名目的职役,作为国家 操控社群的代理人,以执行赋役制度和维持社群的秩序。最后则创设「番产汉佃」的租佃制度,让社群得以 番大租所形成的公租,支撑赋役制度和职役系统的运作,以及作为白番服役奉公的口粮。
②涂照彦,2008,《日本帝国主义下的中国台湾》,台北:人间出版社,页 18-20。
③邱远猷,1991,《中国近代官制辞典》,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文中提到:「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
每府设一、二人不等。同知分管粮、盐、防务、缉捕、河工、水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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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堑水利建设的兴筑与土地开垦型态甚为相近①,就是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所需 的资金与劳力,非一般农户之力所能负担,因此,多透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开发完成。
清代水圳管理几乎是委托民约执行,官厅的角色只是审核埤圳兴建的许可证照; 或是遇有水利纠纷时介入调停,但多以过往的旧惯来做为裁决,故水利事业是为「高 度的自治事业」,因而,必须依赖所有圳路关系人共同认可的水利秩序来运作,水利 共同体(脚注108-190页)②与水利秩序的运作方式,是依水圳兴筑方式及水利管理架 构来运作管理。清代兴筑埤圳有不同之型态,其圳路管理制度因之而异,大致上私 设陂圳设有圳长、总巡、埤丁,以负责埤圳之管理。官有圳由官方推派埤长,公有 圳由众业佃户互举管理人,私有圳由业户选出管理人,总巡、埤丁均由业户遴选充 之。埤圳长掌理水源分配,调解争水纷争,定期维修圳路,指挥监督总巡、埤丁巡 视埤圳顺畅供水,各业户及佃人,每年向埤圳管理人缴纳水租。
依据《淡水厅治》记载:「四百甲圳。在厅治东门外,业户王世杰置,后被水冲。 温明源招佃重凿,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东门外,流转而北,灌溉隆恩息庄及北 荘田四百余甲.••••.每年业主、佃户共纳水租为修费。③」,《树杞林志》则记载:「谨按 大圳众佃出各请一圳长盼顾修整......④」。由上述两则文献显示,庄民共同选出圳长, 负责管理圳路,稳定供水之责,而圳长的选出,亦代表水利制度的水权管理模式。 由以上可知,清代竹堑开发的历程与水权管理订定规约措施。
九芎林土地的开发与麻薯旧社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九芎林屯租归由麻薯旧社接 管后,其变化是屯租总额不必维持原定的租额,可视其情况调整,由官府征收屯租 时,只有屯租租率可以调整,总额是不能变更,现在因为拨交屯弁自收,即使是总 额也变成可以调整的项目。佃首(或者说管事)姜胜智对于九芎林的土地管理,势必会 更为紧密,因为每年要收多少屯租,可视天灾折抵,这些问题都操纵在姜胜智手中。
①林松、周宜昌,1995,《新竹市志》,新竹:新竹市政府。
②日本学者丰岛静英以山西与绥远等地为例,提出说明「水利共同体」理论,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并且延续了 半个世纪使中国与日本学者皆在长期讨论与关注此议题。根据丰岛静英的阐述:水利设施是共同体的共有财 产,而耕地则为各成员私有;灌溉用水是根据成员土地面积来平等分配,并据以分担相应的费用与义务;于 是在各自田量、用水量、夫役费用等方面形成紧密联系,即地、夫、水之间形成有机的统一。引自钞晓鸿, 2006,〈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4,页190-193。
③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
④林学源、林百川,1953,《树杞林志》,新竹:新竹县文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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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胜智可以投入大安溪的修圳工程,与他过往在九芎林庄的经历应该有深厚关系。 姜胜智在九芎林充当佃首期间,曾投入高枧头圳的修筑工程,特色即是修建水枧, 并将水源引导至地势较高的田园,姜胜智也是九芎林官隘的实质管理者,对于建置 隘防等防卫工事有一定经验,因此姜胜智在嘉庆元年顺利与麻薯旧社建立合作关系, 一方面承包些住大安溪的水利建设,也替麻薯旧社征收屯租。麻薯旧社与姜胜智之 间的合作关系,也带动九芎林庄的拓垦事业,过去曾与姜胜智订立管事请帖的麻薯 旧社屯丁潘贤文,决定先至九芎林庄再转往蛤仔烂。官府为了阻止潘贤文前往蛤仔 烂,下令姜胜智出面规劝。官府的晓谕提到:
……该社白番潘贤文等,误听粤监钟兴雅煽惑,率众北来欲往蛤仔烂占垦草地。 本分府深知蛤仔烂现有漳、泉匪人盘踞,断不容留,业经剀切谕知潘贤文,极早回 头归社安业在案。兹据姜胜智禀称,潘贤文执迷不悟,惟尔福安已有悔心,业将尔 名下随行老幼男妇番丁百余名,留住九芎林地方,情愿就地谋食等情。殊堪嘉尚, 合亟谕知。
十九世纪编篡的《噶玛兰志略》特别将九芎林标示为台湾西部前往蛤仔烂的中 继站。嘉庆十二年间,麻薯旧社以弥补屯租缺额为由,向淡水厅同知胡应奎请求准 垦猴洞、横山一带,批准了这起请垦案,晓谕内容如下:
本年十一月十三日,据麻薯旧社屯弁阿敦谷乃、屯丁阿四老、敦老里……等禀 称:「窃屯租原有定额,向归官收,发给屯饷每丁年给银八元,奏定在案。缘被水冲, 勘报未豁;又被续冲,不能再报,所有无征租额,按丁摊减,并蒙何前宪将租拨归 各屯,向佃首自收……查有接连九芎林之横山、猴洞两处,原系树木溪据埧,人力 难施,不堪报丈,乃属溢额屯地。议将此地端责佃首姜胜智,招某垦户刘阿富、刘 引源等备出资本,添设隘丁,堵御生番,就地垦辟抵补冲崩缺额,俾各屯丁共沾实 惠」等情。据此,除批示晓谕外,合行给谕招垦。
这晓谕乍看之下似乎只是麻薯旧社为了弥补屯租缺额,出面禀请官府准让在横 山等地设隘开垦,作为补贴屯租缺额的办法。垦户刘可富在准垦后又与麻薯旧社屯 丁与竹堑社土目等人另签订一份垦批,垦批中记载刘可富入垦猴洞后,每年只需拿 出17.66石的屯租给麻薯旧社与竹堑社,做为补贴屯租之用。垦批内容如下:
同给垦批契字。竹堑社通事卫金生、土目潘文起,麻薯旧社屯番阿四老、阿敦 骨乃暨敦老里众番等,缘因屯饷缺额,经屯弁阿敦骨乃等禀请印谕,愿将横山、猴 洞等处山林埔地,给与汉人垦户刘可富、(刘)引源,自备工本,建隘堵御,招佃开垦 成业。除垦户工本猪费以外,言定配屯租壹拾七石六斗六合,以补屯饷缺额,殊属 允妥。阿敦骨乃即邀同众番,到横山、猴洞等处指界,其山林埔地东至……四至界 址沿界踏明,交付垦户刘可富、引源,自备工本,堵御生番,招佃开辟成田,收租 掌管,永为己业……今欲有凭,同给垦批契字壹纸,付执永照。
请垦案的背后推手,比较有可能是亟欲向外扩张垦地的九芎林庄汉人。猴洞一 案交由佃首姜胜智负责招募刘可富等人充当垦户,可见前往猴洞开垦的势力与九芎 林庄的关系甚深。刘引源的祖父在鹿场庄(今新竹县竹北市)置有田产,且契约中还称 刘朝珍为「兄」(应为堂兄)。刘朝珍家族族谱所载,刘朝珍在 1805(嘉庆九年)时 已迁居至石碧潭,刘引源辞退猴洞垦户一职时,又是由刘朝珍之孙刘世城接办,刘 引源可能与刘朝珍在同一时期进入九芎林。由垦户背景来看,猴洞庄的开发案其实 正是这些在九芎林庄汇集起来的人群,藉由麻薯旧社出面向官府办理请垦的程序。
清代的土地政策设垦批、垦佃制,使得竹堑民间开凿埤圳,从资金筹集到官府 的认可、合约的签订,皆有一定的步骤,这些程序保障了业户的权益,也加速了移 垦社会的土地开垦①,与水利开发的时效。
竹堑地区的埋圳管理制度可分为:管理人的举充②、分水轮灌制、水租的征收。 埤圳管理人的名称、数额、权责,因埤圳性质而有所差异。如表2 所示:
一般谓之有三种管理制度③(如表4所示):
1.埤圳主-大圳长-小圳长-佃户,是埤圳的所有权人。
2.管事-埤长-佃户,是官府或劝修者奖励修建之埤圳,所有权政府有 分。
3.埤长-田主(佃户),是庄民、业佃共同兴建埤圳,所有权属公众所有。
①廖风德,1996,《台湾史探索》,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②举充是业户或众庄民推举出水利的管理者,充当管理水圳一切事务。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 北:联经出版社。
③林学源、林百川,1953,《树杞林志》,新竹:新竹县文献委员会。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 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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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清代、日治水权管理沿革表
时间 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 管理者 管理单位 管理范围
1775-1895 年(清代) 庄民订定水权 规约 埋圳主 地方官府 单埋圳用水 区域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公共埋圳 埋圳主 地方厅 新竹、新埔、 猫儿锭、竹东
1908年(明治四^一年) 官设埋圳 主事、管事 地方厅
1921年(大正十年) 水利组合 管事 地方州
数据源:参考-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
 
4.2日治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台湾总督府于1898(明治三十一年)起,投入大量的人力与资金,进行台湾西 部平原地区的地籍整理工作。
日治时代初期,土地管理制度基本簿册多毁于兵燹,连重要的《鱼鳞册》亦散 失各处,追寻不易,仅以残存的断卷零册,并依人民所申报的土地面积征收地租。 由于,清代田制法规、租法制度纷乱,赋税亦缺乏法规依据。所以,日治时代总督 府认定台湾土地调查制度的执行为当务之急。首先总督府以律令发布台湾地租规 则,以清代的旧惯沿用刘铭传改革之地租制度,分为水田、旱园以及未垦荒地为两 种地目,并未承认建筑基地及其他地目,仅以田原来征课地租。刘铭传当时的改革 被认为是进步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其作法上丈量不完全,租率不确实,地权认 定错乱,以致发生各种障碍与弊端,在执行上带来许多困扰,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 展。总督府认为在整体的作法上有根本改进的必要。并且要以土地调查管理制度, 作为诸多行政执行效率的根基。
土地调查的程序公布有:「台湾地积规则」、「台湾土地调查规则」、「高等土地调查 委员会规则」、「临时台湾土地调查局官制」,以后藤新平局长开始执行土地调查事务。
台湾移垦社会的特色,就是土地虽为清帝国的殖民之地,但并没有接近西方帝 国主义的殖民事业的型态。只是原乡的仕绅富族先到台湾河口平原占地辟土经营开 垦事业,聚落街市社会成型,清政府再承认垦首的势力范围,垦民的欲望没有藉助 政府的力量,而是人民以宗族、乡傥的力量草创家园,垦首保护农民佃人,维持里 邻的治安。地权的制度过于复杂有大小租权、汉大租、番大租这种多层制的土地管 掌权,影响农业发展甚巨。也就是土地之直接经营者与纳税义务人间的关系隔阂, 大大的阻碍土地的开拓发展与农业经济的进步。
在总督府的体制下,执行土地调查制度事务,台湾三百多年之土地田制根本大 租权完全改制,确定了小租权完全享受土地所有权,至此土地所有权单纯化,这可 说是台湾农业经济社会的一大革命。土地权的转移,总督府制定土地登记规则,凡 土地的变更必须根据此一登记使有效力①。
推行土地改革制度后,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总督府奖励内地资本家来台投资各 级行业,收购大量的土地,得到一定的保障,到了日治中期,日本政府开始奖励来 台垦殖,贷予资金,分给土地,以期扶植日本农民在台势力。因土地政策科学化, 投资已趋近安全化,所以,日本资本家竞相来中国台湾投资,促进农经事业的发展
进入日治时期之后,台湾总督府很快于 1895(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于新竹城内 设置台北县新竹支厅。1897(明治三十年)6 月总督府将新竹、苗栗合为新竹县,其 下设置新竹、树杞林、新埔、头份、苗栗、苑里、大甲等七个办务署。1898(明治 三十一年)6月废新竹县另置新竹办务署。1901(明治三十四年)11月改设新竹厅, 下辖竹北一堡、竹南一堡、竹北二堡若干庄。1909(明治四十二年)10 月再次设置 新竹厅,下辖竹北一堡、二堡内竹南一堡、苗栗一堡、二堡、捒东上堡内二庄。1920 (大正九年)9 月依地方制度实施,设置新竹州。
在水资源方面,不像清代几乎为民间自设埤圳、自行管理,日治时期的水资源
已然纳入国家权力的掌控当中。本流域内的水利组合,有如下表所列之情形。
头前溪流域之水利组合(1936年4月1 日) 单位:甲
组合名称 水源 灌溉面积 灌溉地区
新竹水利组合 头前溪、凤山溪 5460 新竹市、新竹郡六家庄、旧港庄、香山 庄、竹东郡芎林庄
竹东水利组合 头前溪 2359 竹东郡竹东街、芎林庄、横山庄
大隘水利组合 月眉溪及埋塘 234 竹东郡北埔庄、峨嵋庄
全新竹州合计 45389
数据源:《新竹州要览》136-137页
 
① 台北市文獻委員會,《日據前期台灣北部施政記實:警治篇、政治篇》,台北:台北市文獻委員會,頁 611 -618。 
日治期间对水利建设极为重视全数收归国有。1901(光绪二十七年)公布公共 埤圳规则,调查整顿竹堑埤圳的现况。颁布公共埤圳施行办法。其间受益的埤圳有 隆恩圳、东兴圳、旧港圳、石壁潭圳、下山圳。1921(民国十年)颁布水利组合令, 即之后的米谷增产工程,更新原有旧圳之发展,淘汰并整理之私设埤圳,严格统制 新竹州下之水利管理制度。
1895(明治 28 年)开始,日本政府正式掌管中国台湾,日本政府拟定的经济政策 为「台湾农业」的殖民地经济政策,由于清代台湾西部平原皆已开垦, 因此,日治时代的农地开发,乃指向台湾东部及西部靠近中央山地的边缘丘陵地带, 而这些地区的土地开发,最困难的问题,就是水利设施的缺乏(吴田泉,1993)。 以上论述可知,当时的日本总督府,也认为水利设施的发展,除了会影响到土地开 垦外,更会影响最高层面的农业经济政策的发展。
日治时期总督府为了实现「台湾农业」,将台湾主要农产品-米与糖大量供应 日本国内的需求(江荣吉,1995)。为因应经济政策的需求,总督府自1895 年(明 治 28 年)至 1900(明治 33 年)为了解台湾地区农田水利环境(李轩志,2003), 展开土地开发,土地资源、林野资源、水利建设基础调查,调查完成之后,有鉴于 旧有埤圳面临垄断、私有纠纷的问题,导致埤圳功能不彰。因此,总督府希冀将埤 圳改为公有,由行政官署管理,以促进农业生产,并藉此加强对殖民地的经济控制, 故先将土地全数收归国有,并进行各自为政的私营水利事业,逐渐改变为公共埤圳 管理。
总督府确立了「农业台湾①」的产业方针,执行「米糖政策」方案,全面启动 重要的农业开发项目,如全岛土地山林调查、水利工程开发、新式糖厂的兴建、农 民组织的建立、作物品种的改良与引进农耕技术的试验研究与推广等政策(江荣吉, 1995);其中「农业水利工程开发」是发展农业经济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整体农 业发展公共政策是以「水利组合」为重心。
传统中国的「水利事业」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促进农业生产,其功能不外是灌溉、 排水及防洪工事(陈鸿图,2009)。王万邦(2008)提到台湾过去的社会演进,水
①木原圆次(1932)水利七自治。台湾①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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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也是社会结构、阶级划分的幕后关键,在移民拓垦时代,「水权」成为主宰与支 配社会资源的首要力量,水圳的开发不仅加速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划分出新的移民 阶级与社会秩序。由此可知,「水权」要主宰与支配社会资源,隐含着需要有管理 模式的制度出现,故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的成效研究,公共管理制度是相当重要的 一环,以清代、日治水利管理政策为研究基础,庄民水权规约、公共埤圳、官设埤 圳、水利组合、农田水利会的形成,是土地开垦、水利开发过程的公共政策产物。
然而,清代水利设施属私人佃首产业,以庄民合约字自主管理,李轩志(2003) 提到清领时期台湾地区大多数埤圳,都是由民间垦户出资兴筑,将水利视同私产, 与土地一样皆任由民间自由买卖、经营、兑换,并时有地方持有者垄断水源、灌溉 纠纷的情势发生,显见管理机制的不足。因此,在1901(明治 34 年)台湾总督府 以律令第六号颁布「台湾公共埤圳规则」16 条,进行埤圳公共化政策,同时摒除了 汉人以往将埤圳视为私有财产的认知。日治将清代私产水利设施纳入归政府公共财 产,以建立属于总督府掌控水利组合事业。阶段性的实施「公共埤圳」、「官设埤圳」、
「水利组合」①,以上三种公共政策的水利支配管理,无疑是发展农业经济最重要 的公共管理基准②。
日治期间对水利建设与管理政策极为重视,1901 年(明治34 年)台湾总督府 颁布「台湾公共埤圳规则」,1908 年(明治41 年)官设埤圳施行规则,调查整顿竹 堑埤圳的使用现况,颁布「公共埤圳施行办法」。其间受益的埤圳有东兴圳、旧港 圳、石壁潭圳、下山圳,如表5所示。 1921年(大正10年)颁布「水利组合令」 , 及之后的米谷增产工程,更新原有旧圳之发展,淘汰并整理之私设埤圳,严格统制 新竹州下之水利管理制度③。
①陈鸿图,2001,日治时期台湾水利事业的建立与运作—以嘉南大圳为例。辅仁历史学报,12,121-152。
②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
③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
表5 日治时期新竹地区公共埤圳一览表
埤圳名称 水源 埤圳新设 时期 公共埤圳时期 灌溉面积 灌溉区域
认定日期 设立日期
隆恩圳 头前溪 康熙57年 明治41年 明治42年 2100 甲 新竹郡新竹市、六家庄 新竹圳香山庄、旧港庄
旧港圳 头前溪 凤山溪 乾隆14年 明治39年 明治42年 1156 甲 新竹郡六家庄、旧港庄
猫儿锭圳 凤山溪 雍正13年 明治37年 明治42年 329甲 新竹郡旧港庄
东兴圳 头前溪 乾隆16年 明治37年 明治42年 1061 甲 新竹郡六家庄 竹东郡芎林庄
新埔圳 凤山溪 819甲 新竹郡新埔庄
树杞林圳 头前溪 嘉庆12年 明治39年 明治42年 1362 甲 竹东郡竹东庄、芎林庄
大隘圳 月眉溪 溜池 223甲 竹东郡北埔庄、峨眉庄
数据源:胡燕琳(2001)。日治时期(1895-1945)新竹地区城乡与建筑发展。中原大学建 筑系硕士论文,未出版,中坜。
由前述可知,日治时代台湾的水利管理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公共埋圳一官设 埋圳一水利组合。其中,「公共埋圳」阶段主要是导正过去清代农民对于埋圳私有 制度的观念,且提升埤圳对土地经济发展的效率。
由于公共埤圳是提升旧有的埤圳水利发展效益,而在官设埤圳阶段,则是由政 府筹款、设计与兴建埤圳,目的在于新建水利工程,已提升整体台湾农业生产力为 目标,虽由官方所建造,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可直接利用,不过,灌溉的受益 者必须要负担较高的水资,以补总督府在兴建水利工程的资金支出。在官设埤圳阶 段,总督府与基层的水利组合之间,还有地方政府存在,因此,若不将管理权下放, 会造成地方政府对于水利事业的不重视,故总督府认为唯有让地方政府对水利事业 负起全责,使地方政府与水利事业关系密切,才能促进水利事业经营与管理上的完 整性,因而,扩大水利组合的政策,让地方政府完全负起发展农业与水利事业的责 任。
在 1921年(大正10 年)总督府颁布的「台湾水利组合令」第 8条就明订:水 利组合设组合长一人,由知事或厅长任命之;第 14 条眀订:水利组合互选之评议 员,其选任应受知事或厅长之认可。由此可见,在日治时代,水权先从民间手中回 归到中央,在政权稳定之后,又由中央回归到地方政府,让水权成为地方政府的公 共管理政策的一环。
由以上的论述可得到一结论:(一)公共埤圳的管理权掌握在官方手中,在旧 有埤圳基础上投入少量的资金,加以整修或扩充圳路,对日治初期的农田水利事业 帮助甚大,发挥稳定农村经济作用。(二)官设埤圳一切的权力完全掌控在总督府, 官方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扩充大型埤圳,其所支付巨大的资金反应在农民的水租 上,用来弥补政府资金的支出。(三)水利组合的运作,不仅对水利灌溉事业的关 注,另一方面,亦投入影响人民生活、财产甚巨之防洪措施建设,因此,日治后期 水利组合的目标,放在农业经营灌溉排水及预防民生水害为主要政策。
前述日治时代台湾总督府,针对水利工程管理发展阶段性的目标,加上本研究 至新竹农田水利会进行田野调查与文献搜集,本研究尝试将分散的文献作一系统性 的整理,分析出九芎林的水圳设施在日治时代的发展变迁如下:
(一) 公共埤圳时期
九芎林的三大水圳系统由下山圳、芎林圳、山猪湖圳所构成整体农业经济网络, 建构出九芎林繁荣地景的农业社会结构系统,因农田水圳灌溉水源的稳定性,突显 出水权管理的重要。日治初期的水利公共埤圳管理,促使九芎林人民生活方式、地 貌景观、农业经济体系、信仰祭祀诸多层次的变迁。
(二) 官设埤圳时期
依据〈台湾水利事业年谱〉《台湾水利之问题》惜遗所编着中记载:1922(大 正 11 年)新竹水利扩张工程,工程费 223,000 圆(折合约为今新台币约 3,345,000 元①),1924 (大正13年)竣工。就是下三崁店圳路末段东兴圳与旧港圳导水路进 水口水汴头的扩张工程。
东兴圳与旧港圳为大竹北地区灌溉的两条主要圳路,其水源取自九芎林水圳的 下游,即水坑溪②与九芎林北溪之水源。
东兴圳 1748(乾隆 13 年)水源引自九芎林溪溪南之水,由三崁店入隘口至番
①经请教国立交通大学客家文化学院教授黄绍恒与新竹农田水利会长徐元栋两位学者专家,皆表示大正、昭 和年间的币值为台湾总督府发行台湾银行券,日据称为「圆」,就是现在的「元」,其币值换算以当时的米价 计算较具有参考性,本研究根据刘翠溶(2001)针对糙米在1905-1940年的趸售价格来计算,1922 年的米价 与现今米价比值为 1 : 15,1940 年的米价与现今米价比值为 1 : 10,故计算得知。
②水坑溪-又称九芎溪或崁下溪,是头前溪之小支流源自中坑山与水坑山,其上游有中坑溪、水坑溪汇流而 成,流经水坑村、中坑村、文林村、上山村,是下山圳的主要供水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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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寮①分南北两汴,南汴灌溉芒头埔,北汴水圳入麻园肚,1898 (明治31年)因九 芎林溪水害严重,各佃户决议水源取口改自九芎林溪北溪,1921(大正 10 年)下 三崁店进水口之导水路,再重修分东兴圳水汴头及旧港圳水汴头。
旧港圳自下三崁店北汴分出圳路灌溉东海窟、十兴、安溪寮与凤山溪水路汇合, 再灌溉新社、旧港地区。
(三)水利组合时期
依据台湾总督府水利事业施政措施,第五期「耕地改良时期」(1940-1945),日 治后期竭力促进粮食增产,选定未开垦原野、耕地,拟定土地改良政策,并积极扩 充水田及旱园的边际土地面积,以增加粮食生产。
石壁潭新圳依据《芎林乡志》大事记载录,建设于 1941(昭和 16年),新竹农 田水利委员会埤圳表记录,石壁潭新圳水源引自鹿寮坑溪:灌溉区域山猪湖、十股 林、石壁潭、五股林,圳路长4300 公尺,灌溉面积55 公顷。
石壁潭新圳相关的历史记载稀少,数据难寻,仅在《台湾之水利问题》②找到 相关数据记录如下:「1940(昭和15年)九芎林石碧潭米谷增产工程,工程费41,843 圆(折合约为今新台币418,430元③)。并入新竹水利组合新设水路管理,将旱田改 为两季生产用水田。受益面积72 甲,补助金额19,667圆(折合约为今新台币 196,670 元④)。」
此份记载是非常珍贵的文献资料。该条水圳工程艰巨困难度甚高,且灌溉地区 大部分在高原地带,所以迟至日治时代后期,日本人以科学的技术克服重重障碍才 兴筑完成。石壁潭新圳穿越鹿寮坑山、王爷坑山、石壁潭山、五股林山,凿山辟洞 而通水灌溉,横跨王爷坑溪、燥坑溪架枧筑桥而过,施工之难可想象而知,为九芎 林开圳之水利史所未见之例。
依据台湾总督府水利事业施政措施,第五期「耕地改良时期」(1940-1945),日
①番仔寮一位于竹北市隘口里,清代乾隆年间土牛沟经过之处,是番民泰雅族聚集之聚落。因属原、汉交界 之处,而且是进出内山的主要冲口,垦民在此地设隘寮一座,防止番、汉冲突发生。所以该地名称之为「隘 口」,隘口地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②惜遗。台湾水利年谱。台湾之水利问题。,台北:台湾银行。
③计算方法同注 54。
④计算方法同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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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后期竭力促进粮食增产,选定未开垦原野,并积极扩充水田及旱园的边际土地面 积,以增加粮食生产,支持军粮。
石壁潭新圳依据《芎林乡志》大事记,建设于 1941(昭和 16年),石壁潭新圳 水源引自鹿寮坑溪;灌溉区域山猪湖、十股林、石壁潭、五股林,圳路长 4300 公 尺,灌溉面积55 公顷。
石壁潭新圳相关的历史记载稀少,数据难寻,仅在《台湾之水利问题》①找到 相关资料如下:「1940(昭和 15年)九芎林石碧潭米谷增产工程,工程费41843 圆。 并入新竹水利组合新设水路管理」。
1901(明治34 年)二重埔土地调查大多为「下则田」,因地势高亢,林春秀士 绅深感唯有兴筑水利灌溉才是稻田量产的关键,但开凿水利必须引用上坪溪水源, 非佃人财力所能修筑,所以向州厅建言希望藉国家行政力量来完成。
1926(昭和元年)林春秀成立「三益株式会社」,竹东大圳由总督府规划,三 益会社筹资金开凿动工,竹东大圳穿越十几公里起伏不定的山豁,共有十四座总长 四公里多的隧道,工程艰巨。1928(昭和3 年)大圳开竣完成,总工程费四十多万 圆,共亏损七万多圆,大圳完工后,二重埔、三重埔荒地,很快的变成良田,林家 每年开辟新田,为弥补七万多圆的财务缺口,只好以出售田产增加财务收入的方式 来填补。 1928(昭和3 年)并入新竹水利组合新设水路管理。
4.3战后土地、水利的管理模式
陈正祥教授在其所著《台湾地志》描述台湾河川的共通点是河床陡水流急、水 量的悬殊、多山崩之害、含沙量甚多②。由于上述的河川特征,自日治时代起,台 湾总督府即已开始在河川两岸建立堤防,以保护沿河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过,所能完成的部分相当有限,因此河川的整治,仍为战后中华民国时期各级政 府的重要施政项目之一。
战后国民政府土地政策实行三七五减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领政策,其水利
①惜遗(1950)。台湾之水利问题。台北:台湾银行。
②陈正祥,1993,《台湾地志》,南天书局,页 4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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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由日治水利组合改为农田水利协会接掌,以选举方式产生委员及主委,为管理 水利事务及灌溉事宜,日治后期战士频繁,圳路损毁甚多,首要工作修复埤圳以其 供水顺畅增加作物生产。
5清代、日治、战后区域发展机制
清代治台措施大体上以「防变」甚于「兴筑」的政策,官方对土地开垦、水利 开发大致上采取消极的管理政策。日治时代总督府前期以军人统治管理,以高压拢 络手段政策民变四起,中期用殖民心态以商业利益优先,在中国台湾剥夺经济利益回日 本内地。战后国民政府前期以高姿态管理民怨沸腾,中期实施土地、水利共共管理 政策建设台湾。
清代台湾各埤圳之合约组织,可说是无组织团体之名,而有组织之实,是清代 台湾村庄、聚落之扩展,并促进其繁荣之原动力①。埋圳的修筑方面有业户单独、 合股兴办或佃户与庄民合筑兴建。埤圳完成后,其所有权归属皆不同,所以,领导 水权管理者由业户、佃户、庄民共同推派圳长,以昭公信,其责任是为大众庄民服 务。
在社会演进的过程中,水圳是社会结构、阶级划分的幕后关键,在移民拓垦时 代,「水权」成为主宰与支配社会资源的首要力量,水圳的开发不仅加速社会结构 的变迁,也划分出新的移民阶级与社会秩序②。以清代、日治水利管理政策为研究 基础,庄民水权规约、公共埤圳、官设埤圳、水利组合、农田水利会的形成,是土 地开垦、水利开发过程的公共管理政策产物。
5.1清代管理制度的分析
1761(乾隆 26 年)清政府在台湾北部构筑土牛沟,九芎林位于土牛沟以东的 保留区,新竹平原开垦的区域范围,随着统治时代政策改变更往东侧内山丘陵开发。 在不同时期随着清帝国对台湾统治「版图」观念的改变,以及内、外在因素时局的 影响所产生的变化,以及由各种统治权逐步的扩张,来了解新竹平原的汉移民在所 谓版图界外与原住民族群互动过程,从区域取向的角度,分析汉移民在新竹平原从 中主导了垦务的发展,改变了新竹平原地区人口结构,也为本区域族群关系,留下
①王世庆,1994,《清代台湾社会经济》,台北:联经出版社。
②同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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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远的影响①。
汉移民在土地开垦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族群互动关系,对台湾社会结构的变动, 具有明显的影响,随着开垦的空间活动逐步进入内山,与原住民之间的互动也愈来 愈频繁,汉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摩擦冲突,也因为生存空间的需求张力,与土地持 有的观念不同而与日俱增。清政府为了解决诸此繁多之问题,实行多项的「番政改 革」,例如:设置理番机构、立石为界、设土牛沟、禁垦番地、设屯番制度……等。 企图藉此保护原住民的生存空间。然而,这些措施根本无法抵挡如潮水般涌入新竹 平原的汉垦民,他们对土地需求大量的越界移垦,以致原住民的生活空间日趋局促。 道光年间以后,清帝国的内忧外患,原先对原住民的保护措施无暇顾及,地方政府 也没有认真执行,许多政策如同虚设;甚至变相的鼓励汉垦民假藉各种名目,公然 越入公界侵垦内山番地,以威胁利诱之手段,夺取土地、山林资源。
到了晚清1874(同治十三年)牡丹社事件与日本发生严重的台湾番地领有权之 争,愈发迫使清政府急于将台湾番地「纳入版图②」。于是清政府所主导的「开山抚 番」、「抚番招垦」的政府,1875(光绪元年)再度带动了另一波往内山的开垦浪潮。 民间的垦户更以武装力量设隘防番进行开垦;遂使汉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对立状态 更加的尖锐对峙持续不断。
「内山」的定义1777(乾隆五十六年)《诸罗县志》有较具体的说法:「凡山之 绵渺,人迹不到者,统称内山③」,又说:「内山深峻幽邃,生番之所居住点④」。由 此可知,内山乃为原住民所居住的地区,也是他们所拥有的势力范围,随后汉垦民 入侵番地,以及生番内附者愈来愈多,汉民可以自由进出内山地区,因此,「内山」 的范围逐步纳入清帝国的版图,而内山的范围也随之缩小。
根据日本学者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台湾初创的防番设备,即为隘之起
①黄卓权,未岀版,〈从版图之外到纳入版图:清代台湾北部内山开垦史的族群关系〉《从版图之外到纳入版 图:台湾北部内山开垦史研究》,页 109。
②黄卓权,未岀版,〈从版图之外到纳入版图:清代台湾北部内山开垦史的族群关系〉,《从版图之外到纳入版 图:台湾北部内山开垦史研究》,页111。依据《正中形音义综合大字典》:「版谓户籍;图谓地图」所以「纳 入版图」,意指将户口、土地列册管理。由于清帝国并无国界的观念,所以「纳入版图」,只能说近似于把新 增的丁口(户口)与田赋(土地)加以列册管理,成为帝国(皇家)的财产;顶多只是政府行政权能够有效 控制的辖属地区而己,与国界仍有很大的距离。比较接近的名称,应该是「领土」或「领域」(a domain)。
③周钟瑄,《诸罗县志》,文丛 141,卷一,页 6。
④《诸罗县志》,卷首〈地图、番俗图〉,卷一,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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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①」。清初把版图外之地,拢统的划为内山。因此,形成「生番在内,汉垦民 在外,熟番间隔于其中」的构想,熟番之地称之为屯番保留区,九芎林之地理位置 就在其中。如此,让汉垦民、熟番与生番各族群,能够「各管其地,不得混行出入, 相寻衅端②」。就是把界线以东之地区近山丘陵保留给熟番,生番隔离在内之中,可 藉助熟番之力,来抵抗生番的抗力。这种「三层制土地分配、族群融合制度」是清 帝国消极边疆治理的土地政策。1790(乾隆五十五年)立石定界设置番屯以后的新 竹平原的内山开垦史,几乎就是「隘垦区」的武装开垦史,也等于「生番保护区」 的侵垦史,依地理区块的开发进度为前山、近山、内山、后山四部份。
丘陵地、内山的开垦的要件就是土地、人力、资金、隘防,这些要件环环相扣 缺一不可。隘的意义对内是警察性质的工作,对外是军事性的防御功能。主要任务: 一、负责垦区内的民防保安;二、阻止汉移民越界私垦、私采伐猎;三、巡逻查视 「番地、番社」的动静;并防御番出草侵袭汉民。隘防的设施与组织,可说是民房 与警察两种事务的混合体,由政府出资兴建称为「官隘」;由民间自行负担经费的 称为「民隘」。九芎林由姜胜智出任佃首时,刘里益充当隘首其为「官隘」何俊享 充任护助隘首把守埤塘窝北方。刘子千开垦猴洞、横山埔地时番害不断,自行搭寮 开垦称之为「民隘」。这种开垦方式以隘为前导,以武力为后盾,汉垦民和熟番合 作与竞争的模式,使内山生番的生存空间愈来愈狭隘。
所谓「设隘开垦」,只不过是「民无官守」的边疆社会,也就是政府的行政权 所不能到达的地方,所产生的民间自卫组织。黄宽重研究「地方自卫武力」的形成, 便认为这是「在开发的过程中,群体为了维护其在既垦土地的利益,保卫开垦者自 身的安全,抵御原住民族或外来的侵犯,或者向外开拓新领地,都必须组成一股武 装团体为后盾。」③其实,这个现象正好也是汉移民在台湾北部内山开垦史中,最为 显着的特征。
同时,我们也可以清楚看出,清帝国占有台湾以后,便一直主动或被动的借着
①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中译本),下卷,页389,台湾省文献会,1991,台中。
②高山,〈陈台湾事宜疏〉,《清奏疏选汇》,文丛256,页41。
③黄宽重,〈从坞堡到山水寨-地方自卫武力〉,《吾土与吾民》,页 265-272,中国文化新论,社会篇,联经 1982,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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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地方自卫武力」,来扩张帝国的版图;而且也在有意或无意中,利用敌对双 方的竞争与内耗,来巩固这个新纳入的版图。黄卓权教授在研究晚清台湾内山垦务 的演变时,便发现「清政府对台湾的抚垦政策,无论是放任或紧缩,消极或积极, 只是根据整体需要来设定;而民间自主性的移隘拓垦,乃至政府主导的开山抚番, 便只有形式上的区别,其结果则是一致的。一旦中央的需要,超过地方的需要,那 么地方性的利益便可以被抹杀。」①这句话,用来诠释台湾北部地区的内山开垦史, 是十分贴切的。
内山开垦,其实是土牛沟外近山开垦的延伸,因此,台湾北部地区的内山开垦 史,汉垦民时居主要的地位;不但从中主导了垦务的发展,也在无形中改变了本地 区的人口结构,更为当地的族群关系,留下深远的影响。
在这一段从土牛沟到武装拓垦的过程中,先民与「熟番」互欺互助,血泪交织 的历史;同时也应该敞开胸怀,平心面对先民曾经带给「生番」的沧桑和血泪,以 及蕴涵在每一个开发阶段中,显然并不平等的族群关系。如果透过这样的省思,或 许才能为客家人-包括汉移民的后裔,和已经客家化的「熟番」后裔,开启一片族 群相处的空间。
新竹平原各条水利圳道各自流经之处,维系着不同人群的农业经济命脉,是社 会、村落经济发展的基础。新竹平原的复杂水利网络,在不同时空的环境下凝结了 不同的聚落、社群、社会结构,形成各种不同的「水利共同体」、「水利秩序」 由于环境不断的变迁,挑战着原本「人与水」、「圳主、埋长、引水者」之间的关 系。接着引发一连串水利管理问题,因此,聚落的乡绅、垦首以自治的方式,建立 水利圳路管理制度,地方财阀会采取自治制度,是清政府对边疆地区之政令授权与 地方官,地方律令属下放政策。水利与聚落之空间结构有因果相关而产生人群关系, 圳路的开成,串起了圳主与聚落引水人之社会关系,亦形成了水利管理者与各引水 人间的水利秩序,有了共同信守的水利秩序,各聚落共享分配水利资源,这些理论 就是「水利共同体」的基本概念,在此意义下,人群以水圳为枢纽带,他们相互连 结,在共同的意识下信守用水原则,并负担水租及其他信条与义务。清代水利开发
①黄卓权,〈从狮潭山区的拓垦看晚清台湾内山垦务的演变〉《台湾史研究论文集》,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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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管理设有管理者以其事专,如竹堑地区拥有多个灌溉区域,设有「水馆」的 组织机构,来管理埤圳的修筑与经营业务。埤圳的兴筑是土地开垦的重要程序,而 水利开发的模式以业户、宗族、庄民、佃户合筑数量最多,官府所扮演的角色以倡 修、挹注资金、人力为多。水利组织的经营管理方式,以乡族间立定规约、相互约 束,官府常出面排解纠纷,宗族势力强大,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的进行,更加强了 血缘、地缘的关系。
1718年王世杰开垦竹堑埔,台湾海防同知兼管水利①,对水利事业开发不遗余 力,灌溉轮值亦多规定,水利行政管理从此时期开始,其灌溉技术以河川辟圳引水 为主,尤以民间聚资合筑,以共享陂圳为大宗。
竹堑水利建设的兴筑与土地开垦型态甚为相近②,就是土地开垦与水利开发所 需的资金与劳力,非一般农户之力所能负担,因此,多透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开发完 成。
清代兴筑埤圳有不同之型态,其圳路管理因之而异,大致上陂圳设有圳长、总 巡、埤丁,以负责埤圳之管理。官有圳由官方推派埤长,公有圳由众业佃户互举管 理人,私有圳由业户选出管理人,总巡、埤丁均由业户选充之。埤圳长掌理水源分 配,调解争水纷争,定期维修圳路,指挥监督总巡、埤丁巡视埤圳顺畅供水,各业 户及佃人,每年向埤圳管理人缴纳水租。
依据《淡水厅治》记载:「四百甲圳。在厅治东门外,业户王世杰置,后被水 冲。温明源招佃重凿,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东门外,流转而北,灌溉隆恩息庄 及北荘田四百余甲……每年业主、佃户共纳水租为修费。③」,《树杞林志》则记载:
「谨按大圳众佃出各请一圳长盼顾修整……④」。由上述两则文献显示,庄民共同选 出圳长,负责管理圳路,稳定供水之责,而圳长的选出,亦代表水利制度的水权管 理模式。由以上可知,清代竹堑开发的历程与水权管理订定规约措施。
清代的土地政策设垦批、垦佃制,使得竹堑民间开凿埤圳,从资金筹集到官府
①邱远猷,1991,《中国近代官制辞典》,北京:书目文献岀版社,页29。文中提到:「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
五品。每府设一、二人不等。同知分管粮、盐、防务、缉捕、河工、水利等。」
②林松、周宜昌,1995,《新竹市志》,新竹:新竹市政府,页 74。
③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页 162。
④林学源、林百川,(1953),《树杞林志》,新竹:新竹县文献委员会,页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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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可、合约的签订,皆有一定的步骤,这些程序保障了业户的权益,也加速了移 垦社会的土地开垦①,与水利开发的时效。
竹堑地区的埋圳管理制度可分为:管理人的举充②、分水轮灌制、水租的征收。
埤圳管理人的名称、数额、权责,因埤圳性质而有所差异。如表2 所示:
表 2 清代、日治水权管理沿革表
时间 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 管理者 管理单位 管理范围
1775-1895 年(清代) 庄民订定水权 规约 埋圳主 地方官府 单埋圳用水 区域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公共埋圳 埋圳主 地方厅 新竹、新埔、 猫儿锭、竹 东
1908年(明治四^一年) 官设埋圳 主事、管事 地方厅
1921年(大正十年) 水利组合 管事 地方州
数据源:参考-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页220、页318、页338。
 
5.2日治水利组合的分析
日治以后,总督府认为水圳私有化有损公共利益制度,所以,实施台湾各地具 有公共性质的私人管理水圳改为公共埤圳由总督府统筹管理,并订定规章制定法令 加以管理(脚注179页82)③。办法实施后,经行政官厅认定为具有公共利害关系时, 皆纳入「公共埤圳」管理程序机构,并划定其区域范围,由地方厅长管理之,尔后, 公共埋圳设施之废除、变更、新建等方案,均须经由行政官厅批准认可。日治时期 总督府展开土地开发、资源、水利建设基础调查,确立了「台湾农业」的产业方针, 确实执行「米糖政策」方案,启动土地开垦、水利建设、品种改良、虫害防除、农 具改善等,其中「水利支配」是发展农业经济最重要的课题,所以,整体农业发展 公共政策以「水利组合」为重心。清代水利设施属私人产业,以合约字自主管理,
①廖风德,1996,《台湾史探索》,台北:台湾学生书局,页70-71。
②举充是业户或众庄民推举出水利的管理者,充当管理水圳一切事务。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 北:联经出版社,页 380-382。
③透過1901(明治三十四年)6月由台灣總督上奏內閣的〈台灣公共埤圳規則律令案〉理由書,可知台灣總督 府公共化台灣私人埤圳的理由。
日治将私产水利设施纳入政府公共财产,建立属于总督府掌控水利组合事业。阶段 性的实施「公共埋圳」「官设埋圳」、「水利组合」以上三种公共政策的水利支配, 无疑是发展农业经济最重要的基准。
1895 年日人对中国台湾注重水利建设,在清代水利建设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西方水 利技术,将清代农业水利,逐渐步入多元化的水利事业,日治重要的水利建设有:
1.水文观测:头前溪设雨量、流量观测站采科学仪器,开启台湾科学治水之始。
2.防洪设施:1907 年执行治理河川计划。
3.灌溉设施:制定公共埤圳规则,凡有公共利益之埤圳由政府管哩,又颁布官 设埤圳、水利组合规则,以管理各地埤圳,另新建大规模灌溉工程。
总督府自 1895 年(明治二十八年)至 1900(明治三十三年)为了解台湾地区 农田水利环境①,展开土地开发资源、林野资源、水利建设基础调查,有鉴于旧有 埤圳面临垄断、私有纠纷的问题,导致埤圳功能不彰。因此,总督府希冀将埤圳改 为公有,由行政官署管理,以促进农业生产,并藉此加强对殖民地的经济控制,故 先作土地调查制度,并进行私营水圳事业,逐渐改变为公共埤圳管理。
1901(明治三十四年)台湾总督府以律令第六号颁布「台湾公共埤圳规则」16 条,进行埤圳公共化政策,同时摒除了汉人以往将埤圳视为私有财产的认知。日治 将清代私产水利设施纳入归政府公共财产,以建立属于总督府掌控水利组合事业。 阶段性的实施「公共埋圳」「官设埋圳」、「水利组合」②,以上三种公共政策的水 利支配管理,无疑是发展农业经济最重要的公共管理基准③。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官设埤圳施行规则,调查整顿竹堑埤圳的使用现况, 颁布「公共埤圳施行办法」。其间受益的埤圳有隆恩圳、东兴圳、旧港圳,如表 3 所示。1921 年(大正十年)颁布「水利组合令」,及之后的米谷增产工程,更新原 有旧圳之发展,淘汰并整理之私设埋圳,严格统制新竹州下之水利管理制度④。
①李轩志,2003,台湾北部水利开发与经济发展关系之研究,台南:国立成功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
②陈鸿图,2001。〈日治时期台湾水利事业的建立与运作—以嘉南大圳为例〉,《辅仁历史学报》12,页121-152。
③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页 221-225。
④陈鸿图,2009,《台湾水利史》,台北:五南出版社,页 2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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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日治时期新竹地区公共埤圳、水利组合一览表
埤圳名称 水源 埤圳新设时期 公共埠圳、水利组合时期 灌溉面积 灌溉区域
认定日期 设立日期
隆恩圳 头前溪 康熙五十七年 明治四十一年 明治四十二年 2100 甲 新竹郡新竹市、六家庄 新竹圳香山庄、旧港庄
旧港圳 头前溪 凤山溪 乾隆十四年 明治三十九年 明治四十二年 1156 甲 新竹郡六家庄、旧港庄
猫儿锭圳 凤山溪 雍正十三年 明治三十七年 明治四十二年 329甲 新竹郡旧港庄
东兴圳 头前溪 乾隆十六年 明治三十七年 明治四十二年 1061 甲 新竹郡六家庄 竹东郡芎林庄
新埔圳 凤山溪 819甲 新竹郡新埔庄
树杞林圳 头前溪 嘉庆十二年 明治三十九年 明治四十二年 1362 甲 竹东郡竹东庄、芎林庄
大隘圳 月眉溪 溜池 223甲 竹东郡北埔庄、峨眉庄
竹东大圳 上坪溪 昭和三年 大正十二年 昭和三年 710甲 竹东郡二重埔庄、员山
石壁潭新圳 油罗溪 昭和十五年 昭和十五年 昭和十六年 75甲 竹东郡九芎林庄
数据源:参考-并整理自胡燕琳,2001,《日治时期(1895-1945)新竹地区城乡与建筑发展》, 中坜:中原大学建筑系,页 63。
由前述可知,日治时代台湾的水利管理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公共埋圳一官设 埋圳一水利组合。其中,「公共埋圳」阶段主要是导正过去清代农民对于埋圳私有 制度的观念,且提升埤圳对土地经济发展的效率。由于公共埤圳是提升旧有的埤圳 水利发展效益,而在官设埤圳阶段,则是由政府筹款、设计与兴建埤圳,目的在于 新建水利工程,已提升整体台湾农业生产力为目标,虽由官方所建造,但一定区域 范围内的居民可直接利用,不过,灌溉的受益者必须要负担较高的水资,以补总督 府在兴建水利工程的资金支出。在官设埤圳阶段,总督府与基层的水利组合之间, 还有地方政府存在,因此,若不将管理权下放,会造成地方政府对于水利事业的不 重视,故总督府认为唯有让地方政府对水利事业负起全责,使地方政府与水利事业 关系密切,才能促进水利事业经营与管理上的完整性,因而,扩大水利组合的政策, 让地方政府完全负起发展农业与水利事业的责任。由此可见,在日治时代,水权先 从民间手中回归到中央,在政权稳定后,又由中央回归到地方政府,让水权成为地 方政府的公共管理政策的一环。
由以上的论述可得到一结论:(一)公共埤圳的管理权掌握在官方手中,在旧 有埤圳基础上投入少量的资金,加以整修或扩充圳路,对日治初期的农田水利事业 帮助甚大,发挥稳定农村经济作用。(二)官设埤圳一切的权力完全掌控在总督府, 官方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扩充大型埤圳,其所支付巨大的资金反应在农民的水租 上,用来弥补政府资金的支出。(三)水利组合的运作,不仅对水利灌溉事业的关 注,另一方面,亦投入影响人民生活、财产甚巨之防洪措施建设,因此,日治后期 水利组合的目标,放在农业经营灌溉排水及预防民生水害为主要政策。
5.3战后台湾经济发展与农田水利会政策分析
战后的台湾其经济发展模式,以出口导向的农业化、工业化为发展机制。但后 期世界经济发战系统,以全球化为主要导向,如此,台湾经济发展路线就到影响与 牵制,全球化、台湾民主化两股力量的演变过程,改变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内部结构。 一方面颠覆权威时代所建构经济体系,以及造成台湾政治、经济、区域社会发 展的轨迹,受到外来经济制约力量的挑战,且经济决策与自主权亦受到动摇, 过去主导与支撑台湾经济发展模式制度,因受到外在环境变迁与趋势压力,亦不断 的瓦解与重组。台湾当局一方面寻找新的经济再结构策略,以重建过往的台湾经济 发展模式,另一方面顺应全球化的世界趋势,加强两岸的政治、经济、民间交流关 系。两岸三通政策是台湾经济发展未来重要议题焦点。当前全球化的发展政积极开 创以中国台湾、美国、中国大陆为一网络的华东经济圈,是资本主义下一个世界经济体系的 「新世界工厂」,在此物流网络中,台湾扮演「门户」的关键角色。此一新经济发 展模式,把台湾经济体系带到进入「后工业化经济社会」,以智识出口经济取代实 体产品出口经济成为台湾经济发展主流①。
战后的国民政府的水利事业以灌溉、工业、民生、防洪排水为中心.水利组织 以农田水利会为中心。水利组织的演进:1. 由日治的水利组合-组合长(官派);
2.农田水利协会为符合民主自治精神会长采会员直选;3. 水利委员会-主任委员 由水利委员选出产生(间接选举);4. 农田水利会为地方水利自治团体,具公法人 ① 周志龙,2003,《全球化、台湾土地再结构与制度》,页 1-11,台北:詹氏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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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对水利政策的执行,水利事务的执行管理、运作更具效率。
综观清代、日据、战后农业水田化三个时期的公共管理制度各有其优缺点,因 为时空背景的不同,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以战后时期的公共管理政策,应该较符 合时代的需求。
6结论
竹堑平原四百甲圳王世杰于 1718 年(康熙五十七年)兴建完成,是北台湾开 拓史的先锋者,1725年(雍正三年)隆恩圳兴建灌溉 2000 甲的良田,受益的农田 从所未有如此辽阔,在清代水圳是一种投资事业。在日治时代水利期间开始多元 化.灌溉、防洪排水、土地改良、发电、给水等多功能性的开发。战后由于经济快 速发展工业化、都市化、商业化的成长,民生用水、工业用水的价值高于农业用水。 因此政府的水利公共政策须采取最佳的操作点。
6.1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6.1.1研究价值
在人类历史的轨迹可知,人与自然界,持续产生互动。由于「水资源」在缺水 区域形成一种「经济财」,对农业社会的人们而言,兴筑水利之荣,才能得水资源之 利。人与水在互动的过程中,原有的草莱之地,由于「水田化」的环境条件下有了 革命性的剧变,蛮荒之地成沃野千里的谷仓,不但改变了环境地貌,分布了经济、 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因此,探讨研究土开垦、水利开发双向关系时,区域水利开发 与公共管理政策结合,是很好的研究机制。
荷西时期以经济利益为主导,开启台湾农业经济开发的序幕,王世杰开垦竹堑 平原改变了原住民狩牧的生活方式与生存空间,清政府看似对台湾统治无所作为的 消极放纵作风,但是,此种行政管理模式,却带给汉人无后顾之忧积极从事拓垦活 动,加速竹堑农业经济快速发展,改变原住民、汉人对土地控制权优劣势力的消长。
日据时期总督府以国家行政力量介入水利设施管理。在「农业台湾」的发展政 策下,水利管理政策以公共埤圳、官设埤圳、水利组合,以期收到最大的农业经济 效益收获。日治总督府引进西方科学方法来管理水利政策,使水利开发迈向多元化 发展功能性。
战后的国民政府因应时代的变迁,经济起飞精进工业化、都市化日新月异,灌 溉农田不再是水利的最重要功能。工业用水、民生用水、生态用水的价值超越农牧
用水。水利管理的价值朝向永续经营的「农牧、生产、生活、生态」的结合。其功 能为活化性用水。
本论文期望以新的取向来整合研究结果,首先是延长研究时间的尺度,既跨越 农业时代、工业时代、民生时代、高科技化时代,再以研究范围的加广,将自然环 境因素纳入分析,同时以人与自然环境的双向影响。最后应用在地图、文献、地理 信息、网络科技、公共政策,来建立土地、水利制度与公共管理政策的论文系统架 构。
本研究先架构出三、四百多年前头前溪新竹平原的原始地貌景观,其次探讨移 垦汉人与土地开垦与环境互动的模式,与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结合,此一模式在反映 出汉人对地理环境观的改变。水圳开发所衍生的人文、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 而公共政策行政管理介入,使农业经济更加兴起发达,有助说明土地开垦、水利开 发、公共管理关联互动关系。
6.1.2研究成果
[1]杨秋贤(2012)。客家学与粤民渡台拓垦之研究-以台湾竹堑九芎林为例。客家 文化多样性与客家学理论体系建构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广东:嘉应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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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秋贤(2013)。竹堑九芎林土地、水利开发管理与地区发展互动研究(1775-1945)。
育达科大学报,36,1-25,中国台湾育达科技大学。署名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
ISSN: 1728-760X
[4]杨秋贤(2014)。竹堑头前溪平原的土地、水利开发管理与区域发展之研究
(1711-1945)。明新学报,40(1),77-91,中国台湾明新科技大学。署名单位为 华中科技大学。ISSN: 1811-3192
[5]杨秋贤(2014)。竹堑社平埔族保留区的蜕变:九芎林的水利、信仰区域互动
(1775-1945)。中国台湾新竹:新竹县政府文化局。ISBN: 978-986-04-3011-0
6.1.3创新点
1.清代的土地、水利开发恶、管理权力采取下放政策,带给地方仕绅、垦首 极大的政策发展空间。其管理制度上造成「以人领地、水利支配」的方向 发展。充分显示清政府「取之无利、弃之无失」的消极心态度政策。
2.日治政府对台的殖民主义政策,一切以经济利益的管理模式为圭臬,土地 开发、水利制度以母国利益为第一考虑,「米糖增产工程」、「水利组合①」 积极的执行公共管理政策,一切都是偏执的「重商主义」心态。
3.战后国民政府初期土地、水利开发管理模式,以农田水利协会代替日治的 水利组合,增产的目的在于建设国防,一切以反攻做为最高指导原则,对 建设台湾采取短期「过客心态」的消极管理形态作风。
6.2待研究议题讨论
本论文以竹堑平原土地、水利开发的管理模式,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主要议题 探讨。清代、日治时期竹堑的土地开垦、水利开发之公共管理模式案例非常多,限 于篇幅,无法全面性列入讨论,今整理出以下议题,待后续研究者加以探讨:
6.2.1竹堑平原的开垦与道卡斯平埔族有深厚渊源
竹堑平原的开垦与道卡斯平埔族,有着非常深厚的渊源,竹堑社平埔族的迁徙 历程从香山大庄一竹堑街一旧社一新社,其中隐含着汉人、原住民相互融合的微妙 关联性。是合作、竞争、冲突之社会群体的关系?或是其他因素的依存关系?
尚有平埔族原是竹堑平原的主人,在于短时间内土地空间的变迁会如此之大。 平埔族之土地所有权渐次的转移到汉人手中,是否与清政府的消极统治土地管理模 式有关?值得大家来讨论。
① 水利组合是「以人领地」的公共管理政策。
致 谢
在硕士研究所学的是人文科学领域,但是,从政民意代表生涯已有十余载的光 阴,踏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博士班,研究公共管理学,可说是学 以致用,姻缘结合所致。
本论文的完成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首先要感谢恩师卢新海教授,卢教授是土 地行政专家,不吝提携我此后学者,当我的指导教授,内心由衷的感谢。再者,要 感谢王国华教授、王冰教授、何锡章教授、危怀安教授、谭术魁院长、徐晓林院长, 虽然诸位教授平日学务繁忙,不断的提点、指导,使我点滴累积,增广见闻,促使 我一步一脚印完成论文,公共管理学院的学术团队们:「辛苦了!您们的服务精神, 感激不尽。」
再者要感谢台湾交通大学黄绍恒教授,台湾师范大学韦烟灶教授,厦门大学周 雪香教授,台湾交通大学黄卓权客座教授,即使在忙碌的学术生涯,仍协助我收集 数据、讯息、指正与鼓励。更分享教学资源信息,盛情温暖点滴在吾心目中。
还要感谢中华产学协会陈咏霖主任,张家瑶秘书,蔡岱芸助理,从报考华科大 一路走来,全盘接受你们的协助、鼓励及良好的意见,始终如一,所以,求学的路 一切顺畅。
总之,本书的完成要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朋友,例如提供我珍贵数据的三大家 族裔孙,及我的太太瑞清在写作期间协助我,使我无后顾之忧可专心写作,我的儿 子礼仁、女儿善君对文章的编排、内容的修改、计算机的缮打,一路走来一直协助 我,无怨无悔的耕耘,是我幕后最大功臣。
本人谨以此论文的完成荣耀与大家分享,帮助过我的前辈、师长、学长们,向您
致十二万分的谢意,谢谢!
最后要感谢生命中最重要的家人,我的父母胼手胼足,辛苦建立家园,让我在 成长与求学历程一切顺利。
杨秋贤
20 1 9年8月3 1日于喻家山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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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Umberto Melotti着,1981。高铦、徐壮飞、涂光楠译。马克思与第三世界。北 京:商务印书馆。
[123]鲁凡之, 1987。中国社会主义论,页 229-309。台北:南方丛书出版社。
鲁凡之, 1987。中国社会主义论,页 5-9。台北:南方丛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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